Quantcast
Channel: 张北川的BLOG
Viewing all 155 articles
Browse latest View live

一组关于性向少数人群等的文章

$
0
0

                                          一组关于性向少数人群等的文章

      张北川说明:《家庭医生》是我国知名的医学科普杂志。该刊于2015年1月(上半月刊)发表了一组与同性爱者、同性爱者的亲长和有关艾滋的文章。得到该刊支持,现把这组文章发表于个人博客。谨此向《家庭医生》和该刊记者凌茜雯致谢!​

 

同性恋妈妈

“在苹果,很多同事明白我是同性恋,但这并未使他们对我另眼相看。”2014年10月30日,苹果公司CEO库克向世人公开了自己的同性恋身份。

一片哗然。

如此公开表态,正因为这个社会“另眼相看”,甚至视之为耻辱、变态、道德败坏。直接承受这些冷眼和压力的,除了同性恋者自己,就是他们的家人,尤其是母亲。

这是一个隐秘的家庭问题。

男婚女嫁,生儿育女,是妈妈对孩子最朴素的期望。但有些妈妈的愿望,永远落了空。撕心裂肺,不足以形容她们的痛:自己的孩子怎么变成了怪物!

震惊,拒绝接受,强行矫正,逼婚,甚至自杀……在众多同性恋者家庭中,悲剧上演。更多的同性恋者选择“潜伏”。但当他们被迫进入异性婚姻,无性无爱的状态,却伤了更多无辜的“同妻”。

社会舆论,围追堵截:“同性恋就是滥交”,“得艾滋病的,就是这些人!”男同性恋者艾滋病高发,是事实。但这也是歧视的苦果。

在今天的中国,同性恋者的身份尴尬。一方面,不再被定义为精神疾病,不再认为是犯罪;另一方面,他们的法律权利仍是盲区。

但你无法装作看不见。

同性恋者的群体有多大?学者研究认为,同性恋者在人群中的比例是3%~5%,无论中外。在很多人的亲人、朋友圈里,就有同性恋者“潜伏”。

唯有了解,唯有宽容,才能为这些亲友撑起一片天。

唯有如此,才能更大程度击退艾滋,保护自己,与这个世界和解。

“我是同性恋。”孩子说出这句话,第一时间感到痛的是母亲。撕心裂肺,夜不能寐。孩子前路迷茫,她的世界也塌了。但是,剧痛之后,为孩子撑起一片天的,也是母亲。​

 

                                         儿子是同性恋,不是谁的错

【杂志】《家庭医生》杂志2015 . 1上半月刊

【作者】 李秋艳

她们成为公众人物,是被逼出来的。

如果不是特殊机缘,她们都是再普通不过的母亲,守着丈夫孩子,过小日子。如今,她们却成了社会活动家,开微博,建QQ群,接受媒体采访,呼吁社会消除歧视,打破坚冰。

所有这些,都源于:她们有个同性恋孩子。

这种机缘,是命运煎熬。熬过来了,重见天日。可很多母亲,还在黑黢黢的隧道里。​

 

                      “妈,你带我去看病。我得了同性恋的病。”

                           ——徐妈妈的儿子,1996年,广州

“我几乎是年纪最大的同志妈妈了。”差几个月就满70岁的徐妈妈,满头银发,精神很好。

和记者见面的餐厅,是徐妈妈的“会客厅”。“在这里,我和很多同志和同志家长见过面,开导他们。”之所以有这样的资格,因为“久病成医”。她用了14年,才接受儿子的身份,甚至一度失去儿子。

儿子第一次向她“出柜”,是1996年。

那天,吃完晚饭,儿子突然哭起来。16岁的高中男孩哭得很伤心。刚开始,怎么问都不肯说。过了很久,儿子才开口:“妈,你带我去看病。”

“你有什么病?”

“我得了同性恋的病。”

“胡说八道什么呢!”她当头斥责。

同性恋这三个字,在当时的中国,躲在社会隐秘角落,见不得人。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同性恋行为一旦被发现,会被处以流氓罪,送劳动改造。1997年,中国修订刑法,废除流氓罪。同性恋不再被定罪,但始终受到道德责骂,被视为龌龊、变态。

青岛大学医学院张北川教授,是国内最早研究同性恋的学者之一。1994年,他出版了国内第一部关于同性恋的理论著作《同性爱》。促发他关注同性恋的,是他恩师的遭遇。那是一位很优秀的医学教授,被揭发是同性恋,受到种种凌辱,被逼得差点跳楼。

徐妈妈生活在广州,这个岭南城市向来领社会风气之先。但在面对同性恋这个问题上,一样的压抑。

“跟你说不清楚。算了算了,我的问题我自己解决,你不用管我了。” 儿子扭头走了,不欢而散。

徐妈妈越想越怕,跟丈夫商量:“儿子是不是有心理问题?还是找个心理医生看看吧?”

至今她还记得那位心理医生的名字——中山医科大学家庭医生医疗门诊部施梦娟大夫。在当时的医学界,同性恋到底是不是病的争论正烈。而施大夫说,她的儿子没病。

大夫跟儿子谈了很久,然后把徐妈妈和徐爸爸叫进诊室。

“你们要有思想准备。如果是同性恋,那就是不可愈的。因为同性恋是一种自然现象,不是病,没有药可以治。它不是因为自身的品质败坏,而是天生的。”

徐妈妈简直无法想象。怎么可能呢?男人喜欢女人,这不是天经地义吗!

她问医生:“那同性恋不能结婚,怎么办?”

“不是说规定不能结婚,而是他对女的不感兴趣,怎么结婚呢?你听其自然吧,他现在年纪还小,看他以后能不能调整过来。”医生说。

从医院出来,她脑子一片空白。“我相信医生说的,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没有家庭,没有孩子,她和丈夫走了以后,儿子怎么办?以后走出社会,怎么面对别人的歧视?怎么跟亲戚说得清楚,儿子的同性恋是天生,不是因为品质问题?想到这些,她就心痛。

儿子宽慰她:“我一定会调整自己的。”这句话给了她一线希望。

儿子开始尝试用强迫疗法、氨水疗法进行“自我调整”。徐妈妈甚至不知道,儿子的这些“疗法”是从哪儿学来的。

氨水疗法等同性恋矫正术,曾在西方盛行,通过闻氨水导致恶心、呕吐产生厌恶感,后因对身体伤害过大而被舍弃。“那时儿子房间里到处放着橡皮筋、氨水之类的东西。”

“其实,医生说的‘调整’,意思是看他以后愿不愿意结婚。但是我当时以为,能调整就是有机会变好。”

而儿子的情绪也越来越不稳定,一边是自我纠结,一边是父母期待,百般矛盾。

“他经常说‘你们不要管我,我是怪人,我将来会远离社会,在深山野岭找一个山洞住下’。听他这样说,很心痛。管也不是,不管也不是。”

痛苦无法排解。憋到没办法了,徐妈妈就跑到家附近的山上,拼命地喊,把心里的气都喊出来。​

 

               “妈,实际上你对女生的感觉,跟我对女生的感觉是一样的。”

                            ——浪漫妈妈的儿子,2006年,河北邯郸

10年后的2006年,在河北邯郸,浪漫妈妈(网名)的儿子,15岁的小念也“出柜”了。

那天,刚跟丈夫办完离婚手续,她主动找儿子谈话。没想到儿子看得很开:“没关系,你们合不来就离嘛,我都懂。”

但儿子接下来的话却让她惊呆了。“妈,我想告诉你一件事,我是同性恋。”儿子可能觉得,母亲把这么重大的事情,用如此平等的态度跟他说,他也想把自己的秘密告诉妈妈。

如此直白,开门见山。

浪漫妈妈一下懵了,脑子里瞬间转过很多不好的念头:“儿子,你是不是被性侵了?上学路上妈妈没有保护好你,被成年男人性侵了?”

在她的印象中,同性恋是男人跟男人发生了关系,才会知道自己是同性恋的。

不同于10年前徐妈妈儿子的无措,10年间网络信息的发展足以让一个15岁少年了解何为同性恋,在不知不觉中接纳了自己。

“妈,怎么会呀!你喜欢男人的时候是被男人性侵了吗?”

“没有。”

“对呀,我也没有。我不是见到任何男人都喜欢的。就跟你们一样,等我长大了,遇到合适的人,我才会恋爱。我现在没有喜欢任何一个人。”

“那你怎么知道你是同性恋?”

“这是自然而然的感觉。男同学都在谈论女生,但我跟女生一起玩,就像姐俩,没觉得她们性感。相反我见到男生,会脸红心跳,有点紧张。”

她瞪眼看着儿子,完全没想到会是这样。

“妈,实际上你对女生的感觉,跟我对女生的感觉是一样的。让我跟异性做亲密的行为,我会特恶心。”

儿子甚至说出了让她更瞠目的事:“男孩子青春期会遗精。我第一次遗精,做梦的时候是跟男孩子在一起,跟男孩子很亲密。”

和很多母亲不一样,浪漫妈妈在第一时间就表示了“尊重和接纳”。

“虽然吓蒙了,但还有理性在。才15岁的孩子,这么小,我不敢让我的态度、我的震惊吓着他。”出于母亲保护孩子的本能,“不管儿子说什么,我不想伤害他。”

她交代儿子:“关于性取向的事,不能告诉任何人。”

儿子睡了,她勉力维持的镇定彻底崩溃。“半夜里盖着被子,哭得撕心裂肺的。感觉非常绝望。不知道孩子的未来在哪,我的人生意义又在哪。”

儿子的问题,让她和丈夫重新坐在一起。他们想到的办法是——复婚。

浪漫妈妈说,当时是钻牛角尖了。“觉得是我们俩的婚姻问题影响了孩子。我就想,可能孩子小时候接受父亲的关爱太少,才成了同性恋。”

8年后的今天,浪漫妈妈发现,她当初的想法,很多同性恋家长都有过。“他们痛苦、纠结,把原因都归结到自己身上。”她说,“但我接触过大量家长,他们夫妻感情很好,婚姻和睦,孩子照样是同性恋。所以不要拿自己的个体经历,来概述同性恋是怎么形成的。”​

 

                                 “我这种沉默,其实也是一种冷暴力。”

                                                     ——徐妈妈

当初医生交代徐妈妈,儿子年纪还小,不要对他施加压力。“他们的内心非常痛苦。如果连父母都不理解他的话,他很容易得抑郁症。很多得了抑郁症的人,最后都倾向于自杀。”

“抑郁”“自杀”这些可怕的字眼,让徐妈妈印象深刻。一家人再不提起这个话题。

“那时我以为,不打不骂就是不给他压力。”

但她的沉默,让儿子知道母亲心里其实接受不了,从此不再与父母交流。

2005年,徐妈妈的儿子出走,去了日本读书。“他跑了,因为不想面对我们。”

见不到面,网上聊天时,“常常是我跟他说了很长一番话,他就只回一个‘嗯、哦’,从不正面跟我交流。当时我就觉得,我这个儿子没有了,回不来了”。

直到今天,徐妈妈仍对儿子愧疚。“后来我一直在反省,孩子是很需要爱的。我以前用沉默来对待他,带给他的压力更大,比打他骂他还让他难受。我这种沉默,其实也是一种冷暴力。”

2010年,亲友们频频催婚,徐妈妈开口把儿子喊了回来:“这个问题迟早要提出来。你是丁是卯,到底是哪类人,要给我一个正面答复,然后我们共同面对。”

30岁的儿子终于摊牌:“我是同性恋。”

过去14年的期望,彻底落了空。

尽管已经有心理准备,徐妈妈还是哭了。那一夜,她跟儿子谈到凌晨四点。

“你选择了这条路,将来是很艰难的。你要怎么面对别人的眼光?”

“妈,这条路不是我选的。我生下来就是这样。如果让我选,我为什么不选一条大家都接受的、容易走的路,而要被千夫所指呢?因为我没得选。”

“那你也可以结婚啊,你结了婚再离婚,人家的议论就没那么大了。”

“妈,你也是女人,如果你知道爸爸有外遇,而且外遇还是个男的,你会怎么想?如果我结了婚,我对女的不感兴趣,那就是害了人家女孩。我怎么能做这种缺德的事呢?”

徐妈妈当时还不知道“形婚”这个词,但她想到了这种方式。“你能不能找一个女同,她是同性恋,你也是同性恋,你们假结婚,不就解决问题了?”

“更不行。跟女同结婚,我就要一辈子都生活在谎言里。要编一个又一个的谎言,你让我怎么过?我不能过这种生活,我要做真实的自己。”​

 

                                              链接:读懂同性恋的那些标签

同志

以同志指代同性恋者,源自1989年。当时,香港文化名人、男同性恋者林奕华,在香港筹办首届同性恋电影展。他从孙中山“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一语,联想到同性恋群体也需要继续努力,于是将该影展命名为“香港同志电影展”。后来这一用语被中文地区所采纳。

出柜

这个词源自一个英语短语,用于比喻“不可告人的隐情”。由此引申出的短语“在衣柜里”(In the closet),指同性恋者隐瞒了自己的性取向。相对的,“走出衣柜”(Come out of the closet),则是指同性恋者向亲友公开性取向,简称“出柜”。

同妻

男同性恋者进入异性婚姻,其妻子简称“同妻”。

同性婚姻

目前全球有17个国家实现了同性婚姻合法化,比如英国、法国、丹麦、加拿大等。同性婚姻中的双方,基本享有与异性婚姻中双方一样的权利和义务。

民事伴侣

也称民事结合、生活伴侣,指非婚姻的共同生活关系。部分国家和地区承认同性恋者的民事伴侣关系。民事伴侣中的双方,其权利和义务等同或接近于婚姻,但没有婚姻之名。比如德国、瑞士等。

同性恋就像“左撇子”,不是个人可以选择的。想“掰直”,既不必要,事实上也很难做到。千万别相信那些所谓的矫正疗法。

 

同性恋不是病,是“性少数派”

【来源】《家庭医生》杂志2015 . 1上半月刊

【作者】 凌茜雯

【受访专家】张北川(原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专家委员会艾滋病与性病防治分委会委员,青岛大学医学院教授)

刘华清(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心理咨询与治疗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回龙观医院临床心理科主任兼任儿童心理科主任,教授)

2014年10月30日,苹果公司CEO库克高调“出柜”:“我很自豪自己是同性恋。”

这瞬间成为爆炸性新闻。库克向来作风低调,装扮举止丝毫没有娘娘腔,普通得丢在人堆里都找不着。他竟然是同性恋?

这也是困惑很多同性恋者家庭的问题:孩子一直很正常,怎么突然成了同性恋?

张北川看过太多这样的例子。孩子“出柜”,父母第一反应,往往都是震惊、不敢相信,继而是沮丧、愤怒,反应激烈的甚至要跟儿女断绝关系。

张北川是国内最早研究同性恋的学者之一。从1989年至今,他跟成千上万名同性恋者及其家人交流过。20多年来,他反复跟家长们说:“鼓励大家学习科学,以包容的心态面对这个现象。世界的复杂性、人类的多元性和个体的差异性,决定了每个人都和其他人有这样那样的差异,性向不同不过是人类众多差异中的一种。”

同性恋者就像“左撇子”,是少数派而已

很多同性恋者的父母,起初都难以接受张北川的劝解。“同性恋是性变态”的观念,根深蒂固。

这怪不得他们。

历史上,同性恋者向来被视为异端。在西方,相当长的时间内,无论宗教教义审判或法律裁决,同性恋者都被处死刑、监禁。在中国古代,对待同性恋并没有严厉的罪罚,但同样被排斥在正统价值之外。同性恋还曾一直被视为精神病。

20世纪50年代之后,世界各国出现了同性恋“非罪化”“去病化”的趋势。

1990年,世界卫生组织出版的《国际疾病分类手册》第10版指出:“单纯的性取向问题不能被视为一种障碍。”

但我国的步伐稍慢。直到1997年,我国《刑法》废除了可用于惩处同性性行为的流氓罪。2001年,《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才承认同性恋“从性爱本身来说不一定异常”,没有伴发心理障碍的同性恋不列入疾病条目。

刘华清是该疾病标准修订的重要推动者。1996~1998年间,他深入北京同志酒吧、同志聚会,访谈了51名同性恋者。他的研究结果,印证了国际学界的主流观点——除了喜欢同性外,同性恋者和异性恋者一个样。

什么叫“一个样”?

刘华清解释道:“同性恋者的精神健康状况、智力水平、社会功能,与异性恋者没有差异。同性恋者里,各种社会阶层、职业、宗教信仰的都有,生活方式和异性恋一样多姿多彩。调查里有6名同性恋者存在抑郁、焦虑、孤独等负面情绪,但那更可能是社会的歧视,使他们难以接受自己的性取向,不是同性恋本身的问题。”

通俗地说,同性恋就像“左撇子”,或少见血型的人士,属于人群中的少数派,并非病态。

2004年,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联合国中国艾滋病专题组发布的《2004年中国艾滋病防治联合评估报告》显示,我国处于性活跃期的男同性恋者,在性活跃期男性中,占2%~4%。

同性恋是基因的错、教育的错?

知道孩子是同性恋者后,有家长陷入内疚,觉得自己教育失当。也有家长很愤怒,认为孩子肯定“学坏了”。

实际上,同性恋不是谁的错。

刘华清指出:“同性恋不是学来的,也不是当事人要故意选择的,跟道德更没有关系。它的形成,是生物、心理、社会性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这句话,看似什么都没说明白,其实正反映了同性恋的复杂性,以及目前的研究困局。各学科都提出了关于同性恋成因的证据或理论,但都不能完满地解释同性恋到底从何而来。

刘华清说,从生物学来看,“一个研究途径是研究遗传因素,有学者对比了同卵双生、异卵双生和领养的兄弟,发现当兄弟中的一人是同性恋时,另一人也是同性恋的比例,在同卵双生子中最高。这提示基因组成可以影响性取向。另一个途径是研究大脑结构,有研究报道,男同性恋者的下丘脑前角大小,是男异性恋者的一半,说明同性恋可能有生物学的基础。还有学者研究出生前激素水平,等等”。

不管哪种研究途径,尚不是最终结论。

从社会心理学来看,有学说认为,母亲、父亲太强势,父子、母女关系疏离,可能使孩子成年后执着于追求同性,以重获父爱或母爱。也有学说认为,不愉快的异性交往经历,被同性诱惑,也会使人产生同性恋倾向。还有调查发现,部分男同性恋者,小时候曾被父母当女孩养,可能影响其性别认同。不过,这些不适用于所有同性恋者,也无法解释为何很多异性恋者也有相似的成长经历。

电击治同性恋,骗钱!

坚信“同性恋是病,得治”,加上传宗接代的思想作梗,一些同性恋者家庭把“矫正”当成了一根救命稻草。

2014年7月,北京海淀区法院开庭审理我国“同性恋矫正”第一案,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出现的。

起诉人小振(化名),是一名31岁的男同性恋者。2014年2月,他在父母的劝说下,到重庆一家心理咨询中心进行治疗。治疗过程中,心理治疗师先让他想象与男性的性爱场景,继而对他进行电击。整套“同性恋矫正”共5个疗程,要价3万元。

小振没有变成异性恋,却健康受损。他以心理咨询中心侵犯健康权、人格权为由,将其告上法庭。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该心理机构所用的,是矫正同性恋的经典手段——“厌恶疗法”。除了电击,还有迫使同性恋者闻氨水的、听噪声的,都是为了让他们对同性产生厌恶。

“明摆着是骗钱!”对使用电击、催眠、药物的各种“同性恋矫正术”,张北川深恶痛绝:“爱同性的人也是正常人、健康人,我看不出有什么必要去矫正。一个人进入痴迷状态,性向是可以发生改变的,但这种改变不是从一个爱同性的人变成一个爱异性的人,而是变成一个没有性的人。”

美国精神病学会曾发布声明:“‘修补疗法’(指同性恋矫正术)具有巨大的潜在威胁,它会造成包括抑郁、焦虑和自我摧残行为等在内的危害。”

趁孩子小,把他“掰直”?没必要“扣帽子”

作为儿童心理科主任,刘华清不时遇到有同性恋倾向的青少年。他的做法是:不给孩子扣上“同性恋”的帽子,放手让孩子“跟着感觉走”。

性取向的形成,有两个重要时期:3~6岁和青春期。青春期孩子自身在不断探索、尝试,其性取向、人格特点的形成,有很多可能性,并非绝对定型。刘华清说,过早下定论,可能限制孩子的发展,带来沉重的心理负担。关键是让孩子接纳自己,认识到性取向只是自我的一部分,让孩子感受到,真实的他也能得到父母的理解和尊重。

刘华清观察到,部分家庭表面上是因为孩子的同性恋倾向而爆发矛盾,背后有更深层的不和。

有一对父母发现,15岁的女儿和女班长卿卿我我,对异性不闻不问,于是带她求诊。和这家人进行长时间访谈后,刘华清了解到,这对父母是生意人,从小把女儿扔给奶奶照顾,还经常打骂女儿。他们女儿特别喜欢缠着医院里温和的女护士。和她来往的女班长,也很善解人意。她说:“我恨我妈妈,因为她对我从来就像个领导,只知道命令我,从不问我自己有什么想法。”

刘华清分析道:“与其说她‘爱’上了女班长,不如说她在女班长那里,终于感受到母亲般的爱与温柔。”

通过系统的心理治疗,女孩渐渐认识到,自己无意识中把性取向作为抗拒母亲权威同时又亲近母亲的手段。后来她搞清楚了,自己不属于同性恋。

为此,刘华清提醒,当出现强烈家庭冲突时,父母应该思考自己的家庭角色是否做到位,是否满足了孩子的心理需求,是否有给孩子创造安全温暖的家庭环境。矛盾无法解决时,建议求助专业的心理医生。

他强调:“给这些家庭进行心理治疗,绝对不是为了‘矫正’孩子的同性恋倾向,而是要调整家庭关系和家庭成员的角色,让父亲做好父亲,母亲做好母亲。当家庭角色回归正常,一家人互相尊重,坦然接受孩子的一切,就不再是个问题了。”(感谢北京回龙观医院通讯员郭晓洁对本文的帮助)(编辑:尚跃)

链接:“坐怀不乱”,才是同性恋

判断一个人是否为同性恋,没有客观指标作参照标准,也不能光看一个人发生性行为的对象。

张北川认为,主要还是由本人的感觉去界定。一般来说,如果在正常的社会生活条件下,执着地、长期地在情感上、生理上感受到同性强烈的吸引力,不能适应与异性发生性关系的,基本可以确定是同性恋。

张北川的老师、青岛大学医学院秦士德教授,是我国学术界第一位“出柜”的男同性恋者。他判断自己为同性恋者的标准是“坐怀不乱”:“任何一个美女,坐在我的怀里我都不乱。你要是乱得很,你就是一个异性恋者;如果半乱不乱,你就是一个双性恋者。”

有一种特殊的情况是“境遇性同性恋”。刘华清说:“长期远洋航行的水手、监狱里的罪犯,很少有接触异性的机会,所以有些人为了满足性欲,可能会有同性性行为。他们本质上不属于同性恋。因为只要一回到正常的生活中,他们就会回归到异性恋的状态。”

链接:你想象的同性恋者都是错的

□男同性恋≠娘娘腔,女同性恋≠假小子

在同性恋圈子里,各式各样的人都有。以自己的性别为荣,厌恶异性举止、异性装扮的,同样大有人在。

□同性伴侣里,未必一人扮“男性”、一人扮“女性”

事实上,在大多数同性伴侣里,不存在这种角色区分。在其性行为中,谁扮演主动或被动角色,也并不是固定的。

一位男同性恋者这样说:“男性同性恋的最大特点,就是都喜欢对方是男性。如果一方把自己当成女性,那他也就缺少了吸引对方的条件。尽管男性特征明显,但如果表现得十分女性,也不会有很多朋友。”

艾滋病与性取向并没有直接关系。男同性恋者艾滋病高发,在一定程度上,是社会歧视种下的恶果。​

 

防艾滋,远离“同志”?

【来源】《家庭医生》杂志2015 . 1上半月刊

【作者】凌茜雯

【受访专家】张北川(原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专家委员会艾滋病与性病防治分委会委员,中国性学会理事,青岛大学医学院教授)

说起同性恋,你会想到什么?

同性间的美好爱情,还是隐匿在公园角落的男男滥交、艾滋病?

或许很多人想到的是后者,并因此对同性恋者避之唯恐不及。

中国疾控中心的数据,似乎为这种想法提供了佐证:在新发现的艾滋病病例里,男男性行为人群传播所占比例,从2006年的2.5%,上升到2013年的21.4%,7年间增长了10倍。

张北川教授指出,男同性恋者里艾滋病的高发,首先是社会歧视本身的错,身为同性恋圈外人,更需负起责任。

张北川教授是国内首位在男同性恋人群中进行大规模艾滋病干预的医学专家,2007年被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授予特别奖项。

“性取向和艾滋病没有关系”

“性向和艾滋病没有关系。笼统地说同性恋者容易得艾滋病,也是不准确的。已经有充分证据证明,女同性恋者的艾滋病、性病发病率,比男同性恋者、异性恋者都要低。”张北川说。

男同性恋者(以下简称“男同”)之所以是艾滋病的多发人群,原因之一是他们的性行为方式。更坦白地说,就是肛交。

肛门里的直肠黏膜,其伸展性远远不如阴道。在性行为过程中,直肠黏膜很容易发生破损、出血。这时候,一方体液中的艾滋病病毒,就会经由直肠黏膜的破损处,进入另一方体内。口交也有类似的问题,因为口腔黏膜同样可能发生破损出血。

张北川指出,对比各种插入性性行为中艾滋病传播的可能性,肛交>阴道交>口交。男同之间,没有体液接触的、非插入性的性行为方式,如相互手淫,其实不传播艾滋病。

求专一而不得,只能追求“一次性”关系

尽管肛交、口交是“高危动作”,但并非男同独有,也不是导致艾滋病在男同中高水平流行的最关键因素。想想看,如果一个人有固定性伴侣,发生性行为时做好了保护措施,他感染艾滋病的可能性并不高。

张北川指出问题所在:“上得山多终遇虎,艾滋病病毒的性传播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多性伴关系,二是插入性性行为,尤其是无保护的性行为。不管男同还是异性恋者,满足了这两条,都有感染艾滋病的风险。”

这成为一些人声讨同性恋者的证据:谁叫他们道德败坏,随便滥交?

张北川曾对我国9个城市2046名同性恋者进行调查,发现近八成人“希望过与同性的固定专一性伴生活”。所谓的滥交、性乱,有时是不得已。

很多同性恋者千方百计隐藏同志身份,担心父母失望,朋友白眼,怕丢了工作,怕被敲诈勒索。从保护个人身份来看,“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是最安全的方式。

也有相爱的同性伴侣,尝试像普通夫妻那样生活。但得不到社会和家庭的支持,没有法律的保障,很难走下去。

张北川说:“没有舆论约束、婚姻法的时候,男女不都是多性伴的吗?同性爱者顶着社会压力、父母的反对走到一块,感情的投入更厉害。一旦分手了,受伤害更大。我做过调查,同性爱者自杀的首要动因,就是伴侣关系的破裂。”

社会的歧视与压力,使同性伴侣难以建立稳定感情,以致只能寄情于性满足、“一次性”性行为,由此成为艾滋病高发人群,这又令同性恋被进一步污名化。

“同妻”成艾滋病受害者

在西方国家,男同性恋者的艾滋病感染率,也同样比一般人高。不过,由于他们基本上只是与同性发生性行为,艾滋病的传播,也大多局限于同性恋、双性恋人群。

我国的情况不一样。

在传统的生育文化影响下,“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思想深入人心,以致很多同性恋者迫于家族压力,违心地与异性结婚。上海大学社会系教授、亚洲性学联合会主席刘达临在《中国同性恋研究》一书中指出,“现代中国的同性恋者有90%以上,都与异性结婚,或认为‘这是不可避免的’”。

于是,“同妻”,即男同性恋者的妻子,成为最直接的受害者。她们不仅要忍受无爱的婚姻,还直接暴露在感染艾滋病、性病的巨大风险之下。

2013年,张北川开展了国内首次关于同妻的定量调查,邀请近150名(曾)与男同性恋者(包括双性恋者)结婚或有稳定恋爱关系的女性,进行问卷调查。调查发现,其中做过艾滋病病毒测试的女性虽然只有30多人,但已有2人的结果显阳性;有20多名女性曾被伴侣传染性病,出现过典型性病症状的,更有近40人。

张北川估算,在我国,这些身心备受伤害的同妻,至少有近1000万。部分同妻感染了艾滋病不自知,还可能把艾滋病进一步传给孩子、家人。就是这样,艾滋病从同性恋人群里,渐渐蔓延到更广大的普通人群。

张北川强烈呼吁同性恋者的家长:“决不要逼迫孩子和一般异性结婚,制造同妻悲剧!”

大学男生,当心“越大的自由,越大的风险”

近年来,一些大城市对同性恋、男男性行为的态度日益宽松。张北川在欣慰的同时,也不无忧虑:“人们更容易获得性,但他们不知道风险。”

对涉世未深、好奇心强,而又容易一时冲动的大学生来说,更是如此。一项涉及近2万名大学生的《中国大学生与艾滋病相关的性安全研究》显示,在大学男生里,7成人不是每次都使用安全套,7%发生过男男性行为。

更随意的空间里,艾滋病乘虚而入。

在2013年12月的世界艾滋病日主题宣传活动上,中国医科大学副校长、卫计委艾滋病免疫学重点实验室主任尚红教授,展示了一组严峻的数据:在我国艾滋病感染者中,15~24岁的学生感染者比例逐年上升;感染者中,95%是男生,70%的感染途径是男男性行为。

尚红感慨地说:“在男同的感染人群里面,年龄越来越小,而且知识结构也越来越高。现在就发现在大学生里面,在高中生里面,两个小男孩手拉着手来检查,都是阳性,而且他们不以为意。”

张北川教授提醒道,极少数艾滋病感染者专挑青少年下手,引诱他们发生性关系,恶意传播艾滋病。不管是否同性恋者,大学生都应该带眼识人,保护好自己。(编辑:尚跃)

说明:《家庭医生》2015年1月上。


 青春就应该这样绽放  游戏测试:三国时期谁是你最好的兄弟!!  你不得不信的星座秘密

我与同妻研究

$
0
0

                                              我与同妻研究
                                                              张北川
  由于国内外学界都极少关注“同妻”的艾滋等健康问题,和为了促进对同妻研究的理解,我写这篇文字。
      1 因缘
  一般认为,科学研究的动力是好奇心,对人类自身的了解是好奇心的重要来源之一。我窃以为对人类的科研至少还有一种动力,即同情(或悲悯之心、同理心、“共情”)。大思想家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开首论及同情,认为它与“慈悲”几乎是同义词;休谟则认为,“广泛的同情是道德感的基础”,“同情是人性中一个很强的原则……同情产生了由人为的德所带来的道德感。”推动我关注和研究同性爱现象的初衷之一就是同情,我开展同妻研究,初衷之一也是同情。20多年间我在学术路上常踽踽独步,不停步的动因之一依然是同情。我从医多年。医本仁术,医者仁心。何所谓仁?依我看,无非是“换我心,为你心”,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这,即是同情。
  国人防艾之策多效法西方,只是因政治文化之故,与西方的“接轨”较涩滞。西人用美沙酮等对抗共用针具滥用药物者中的艾滋流行,国人今如是。西人用安全套对抗商业性行为致艾滋流行,国人中的性工作者很大程度上主动落实了这一方略。西方男同建立非政府组织抗击艾滋,国人亦同样。在西方基本不存在的艾滋流行领域,国人损失惨重。西方不存在大量卖血者,中国有,中国大量卖血穷人感染并死于艾滋,惨剧引发的巨大创伤至今不断流血。西方也不存在大量一般妇女(特指异性爱女性)的固定性伴侣是男同/男男性行为者这种情况,中国存在,国人无经验可循,其恶果尚未普遍“浮出水面”。未雨绸缪还是如何?科学研究常是开路先锋。我主张先行一步。而且,研究同妻也是为了寻找真相、增进理解和唤起良知。
  同妻的婚内人生多是凄风冷雨。我自接触到研究同妻的过程则有某种故事性。1994年《同性爱》一书问世时,我根本未想到某一天同妻会找我咨询。记忆中我最初“接触”同妻是1997年,那年三位(前)同妻给我留下较深印象。其中一人在海外,她数次写信和哭着打过电话;一位是白领女性,孩子满月时丈夫讲出真相,她也是哭着打电话;还有位是医界专家,与我面谈数小时,讲了这种婚姻对她心理的严重伤害。记得《朋友》问世第二年,即1999年,有对夫妻几度给我信。爱上男同事的丈夫纠结于没有结果的苦恋中向妻子说出真情,《朋友》使他欣喜若狂,感到有了支撑,妻子得知一切后却痛苦万分,她讲自己爱家庭,她已有两个孩子,恳请我不再寄《朋友》。当年我应对咨询是心有余戚,却未意识到会有一天主动关注同妻。2002年青岛小雯女士(化名)因婚内冲突和准备离异多次向我电话咨询直到面谈(她回顾,她初次向我电话咨询是1995年),我仍没有想到有必要研究同妻。
  我最初想到应当研究同妻,是2005年,CCTV新闻调查栏目组到青岛制作节目时。我已清晰知道了同妻问题的严重性,便介绍小雯也接受采访。小雯的话语剪辑在节目《以生命的名义》中播出,栏目组事后给我了采访她的长达数十分钟的DVD。我想,甚至媒体也已关注这群女性,学界还不行动吗?我当临床医生时曾立愿:决不推卸责任。而且,学界本应超前。同妻研究面向的是相当脆弱的社会“边缘”群体。我一直认为对学人而言,边缘即前沿,自有其意义和研究价值。真的学人见人之未见,当思人之未思,行人之未行。我已见到太多痛苦和泪水,“不思量除非是铁心肠”,挑战对学人是一种激励、机缘和命运的赏赐。
  我开始最初的探索。由于学界等各界别对同妻的认识严重滞后,2007年我主办“性向与人权法治研讨会”时邀请了小雯与会,“朋友”项目顾问、北京贾平律师对那次会议做了极好的筹备,完整记录了发言并在《朋友》刊出。台湾学界评价小雯的这次会议发言说,“这是(大陆)同妻族群踏出公开表达经验和争取权益的第一步”。2008年“朋友”项目与中华预防医学会合办“全国男男性行为人群艾滋病防治工作经验交流会暨《朋友》十周年庆典·贝利—马丁奖颁奖会”,我再度邀小雯正式发言。此时我虽认为亟需研究同妻,又觉条件欠成熟。2009年何小培博士创办的女性权利保障机构粉色空间,在青岛举办我国“首届同妻会”,(前)同妻小雯和萧瑶女士(化名)等多位同妻参会。这次会议把进行科研的可能性提升了一大步。会后我委托同妻们呼吁学界开展研究。也是那年,同妻们给我写信,问用“同妻”一词自称是否妥帖。
  时机似已成熟,可以迈步了?
      2 “似花还似非花”
  常有这儿那儿传来声音,讲国人受到无微不至的关护,正站在“美丽新世界”的门槛上。同妻问题极具中国特色,但惟有何小培曾下气力关注同妻,而粉色空间资源有限。国内外对中国与性相关问题的关注,常是多重标准下的“区别性对待”。同妻是被这种“区别”抹杀的群体。时入2010年代,只有极个别中国学人持续地和国内外媒体断续地关注同妻。而且,因为传统文化等原因,我国女性比男性明显耻于谈论性需求和性行为,更鲜于申张性权利。特殊的劣势地位迫使同妻小心翼翼地保护自己,反感学界有近期功利目的的行动。只有极少同妻愿意“现身”,她们通常只是倾诉压抑,因此科研难度很大。
  2010年秋卸下“朋友”项目的担子,我有了较充裕时间,决定启动同妻研究。我于2011年开始策划,并让萧瑶试着搞了一次内容简单的小样本开放式调查。为破除性别、性向和专业视野限制,选择项目组成员时,我有意吸纳了不同性别、性向和专业的人士,以避免“清一色”的偏差。同妻现象涉及多学科知识,科研内容几无前人经验遵循,所以我断续用了近一年时间设计问卷。我同时写了有关研究的四篇说明,包括“致同妻、前同妻和同女友姐妹们的信:对本次调查的说明”“致同妻、前同妻和同女友姐妹们的信:关于性病和艾滋病的一些认识”“关于参加同妻、前同妻和同女友调查项目的知情同意书”“关于本次调查中某些词汇的小词典和填答知识”,用来说明调研背景、参与条件、参与意义、拟参与者可得到何种回馈。说明文字里还介绍了项目组成员的具体分工、联系方法(邮箱),还说明参与者是“可以退出”的。这些文字经项目组全体成员和萧瑶等数位在婚及离异同妻审读,几位同妻作了补充。这年我向中国艾协会长沈洁女士介绍了自己对同妻的认识等并得到充分理解和支持,而《科学》杂志特约撰稿人就中国艾滋问题采访时,我讲了国际学界忽视的同妻艾滋问题。也是2011年,萧瑶以同妻QQ群为基础创立了“同妻家园”网站(简称家园网),我与她反复磋商并基本确定了有关调查的具体事宜。
  2007年那次北京会上,我就真切感受到一些有影响力人士对同妻话题的抵触。2009年《朋友》刊出多篇同妻文章,女性研究界大力支持,女同支持,可只有部分坚持独身的男同支持。2011年末我的同妻科研项目申请遭到某些男同组织负责人似是而非的坚决反对。
  2012年中国同妻现象引起媒体关注。2月《中国日报》(China Daily)刊出报道《走近隐形“同妻”群体》,提到北京一男同组织负责人对我的工作强调:“张北川给出的(同妻)估计数据是没有事实依据的,我甚至觉得对这件事情的研究毫无意义。将同妻人群推到聚光灯下,可能会造成人们对同性恋人群的进一步误解,甚至是憎恶,这不利于消除现在社会对于这个特殊群体的歧视。”(
http://www.chinadaily.com.cn/china/2012-02/03/content_14528838.htm)3月路透社发出报道《中国“同妻”遭遇法律真空及文化偏见》。(http://www.reuters.com/article/2012/03/08/us-china-gaywives-idUSBRE8270D220120308
  也是3月,我主要依托家园网启动了调查。5月起我收到同妻电话,反映与萧瑶/家园网关系密切的某人有问题。我由此知道那人向一些同妻提供有偿帮助却未能达成她们的愿望,或诱使她们对一种互联网赌博游戏投资,她们未得到回报。还有个别女性写了反映某人问题的邮件给我和一位认识萧瑶及某人的香港女性。香港人士告诉我,家园网对帮助同妻有重大贡献,她不相信萧瑶会为了渔利伤害其他同妻;据她观察,某人存在问题;我会因支持家园网和萧瑶“躺枪”。在我初步确认某人有问题后,曾建议不止一位求助者报案或找律师,依法行事。之前贾平等法律界人士和我向受到大伤害的无辜男同提供过救助,未让对方花一文钱。得到极个别同妻允许后,我把指控某人的信转萧瑶,并告知了自己处置同类事务的方法,希望家园网能妥善处理。我对一些背景知之甚少,同时静观其变。
  6月我收到质疑家园网和我的公开信,信的题目点了萧瑶和某人实名,也有我的姓名,落款是“‘同妻家园’同妻及志愿者、声援者联合签名:因身份问题,具体姓名此处隐去人数共计51人”。信里公开了萧瑶所在单位,就某人问题的描述与一些同妻所讲相似,但几乎把责任全加在萧瑶身上。信中指责我的科研,如讲科研没有经过“知情同意”,还要求退还写公开信的同妻完成的问卷。信的写手把信寄到科研项目组全部成员的电子邮箱,从而说明他(?)其实知道科研是在同妻完全知情的前提下进行的。写手的目的不言自明:尽可能地败坏萧瑶和家园网并阻止其运作;尽可能败坏和阻拦同妻研究,让科研“胎死腹中”。
  以往有过我支持的个别民间组织负责人及网站出现重大问题这种事,一些知名学者遇过类似事。与家园网关系密切的某人出了问题,我作为萧瑶的支持者自然受牵连,但只要工作就难免出些问题。对我应负责的问题我担责,至于力图把我抹黑的各式劣行,我见过许多,多几个少几个无所谓。向心存善良的人讲道理是应当的,却不必为心怀叵测的人多耗时间。许多年间我追随良知,追随求真求善的科学并以此为处世之道,我尊重人们出于良知和严谨学术的判断,对他人毁誉从不縈縈于怀,所以我不曾停止同妻研究。
  我用私人回信指出匿名信中对科研的扭曲真相之辞,说明了退出调查方法,让对方决定是否把我的信公开。我不公开回复,原因是怜悯写信者中极可能确有部分同妻,我不愿她们再受伤害。对方未公开我的信,又给我和项目组成员的信中很客气地称我为“尊敬的张老师”,并说“从未想质疑您的研究水准”,没有一位同妻联系我要求退回个人信息。萧瑶则公开回复了,讲某人背着她行事且与她有纠纷并已分手。我深觉匿名者对萧瑶难有公正,之后数次给那位写手去信,谈我认为怎样对萧瑶更公正。
  匿名者的公开信被一男同社区组织负责人大量转发并被送至《南方都市报》,该报等数家媒体采访了我。7月里《南方都市报》发出报道《国内最大同性恋妻子网站被指欺诈》(
http://news.ccidnet.com/art/1032/20120704/4017387_1.html),《中国日报》发出报道《同妻群体联合控诉“同妻家园”网站涉嫌欺诈》(http://usa.chinadaily.com.cn/china/2012-07/05/content_15549954.htm),《国际先驱论坛报》(现称《国际纽约时报》)发出专栏文章《安德森·库珀公开性向激励了中国同性爱群体》(该文以相当同情的基调介绍了萧瑶)(?http://rendezvous.blogs.nytimes.com/2012/07/05/anderson-coopers-coming-out-rattles-chinas-closet/)。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成都商报》7月刊出《丈夫爱上他?女博士生跳楼》 (http://e.chengdu.cn/html/2012-07/18/content_335483.htm),报道了即将开始博士学业的一位同妻因丈夫劣行造成严重心理伤害自杀身死。这个事件使社会对家园网的关注戛然而止。对自杀事件,一男同律师为致同妻身死的人公然辩护,社区组织几乎集体“失声”。这又引起注意,英国刊物《经济学人》和荷兰国际广播电台中文部(荷兰在线)就同妻自杀采访了我,并发出报道《如何看待同性爱:中国男同性爱者的婚姻误区》(http://www.economist.com/blogs/analects/2012/07/attitudes-towards-homosexuality)和《中国女博士遭同性恋丈夫骗婚跳楼自杀》(http://helanonline.cn/article/5116)。
  家园网出事前后,国内外一些媒体人向我讲到类似遭遇。媒体人试图通过同妻QQ群采访时,有混杂其中的男同冒充同妻搭讪,一些男同在QQ群里用下流语言羞辱和攻击同妻并攻击帮助同妻的人,甚至恶毒贬损帮助同妻的女同。我和项目组成员询问了家园网出事背景。一些同妻(含家园网志愿者)说,萧瑶无问题但某人确有大问题;她们在网上说几句同情萧瑶的话,就有一小群人肆意围攻辱骂;一些人“集中力量”攻击萧瑶是某些男同不愿看到家园网存在所主导的事件。同年秋家园网停止运作。总体上看,萧瑶的失误源自严重缺乏社区工作经验,以致被责难时相当被动,而且萧瑶职业的敏感性也成了压垮家园网的包袱。
  9月初《羊城晚报》用整版篇幅发出报道《“同妻”之悲》,介绍同妻阿红(化名)的不幸遭遇(
http://t.cn/zWd4JdL)。不久阿红因为被丈夫感染有致癌力的病毒等向我咨询(她在广东省人民医院妇产科确诊,曾把病历及活检报告单扫描件等寄我,同年底手术)。9月下旬我发表博文《就同妻罗洪玲自杀事件答问》,荷兰在线引述了我的主要观点。不久《人之初》杂志报道了我把同妻称作社会上“无声的在场者”的谈话,和该刊魏宏岭先生到青岛访问时小雯的话语。2012年底,四川省社科院邢飞硕士出版有关中国同妻的专著,该书写到家园网事及一些人向我泼污水。我最后一次收到萧瑶电邮,是2013年春。
  一项科研与一系列“事件”相伴,也沾染了浓郁的“故事”色彩。
      3 部分发现和未能发现
  我深知同妻研究之难,于是数年铺垫,悉心布局。正式调查开始时我准备好仅能完成数十例。家园网终止运作时,调查已完成140多例,这是国内外从未有过的大样本调查。
  同妻对调查的积极反应出我预想,估计是家园网和我态度及影响,消除了人们的顾虑。调查问卷题量很大,参与者几乎都非常认真地完成了。她们的付出填补了有关知识的大量空白。这里只简单介绍部分发现。
  我以往就认为大多数同妻相当理性,特殊的生活史会使她们更倾向于支持社会赋予性向少数人群平等权利。同妻研究为这推测提供了可靠证据。科研获得的一些数据提示,积极把同妻的私人悲剧告知社会,有助于引导人们正视同妻现象,意识到像正视艾滋问题一样,正视同妻生活真相有助于社会文明的进步。
  据之前同妻所言,我知道她们结婚时普遍未想到会和男同结婚,她们了解伴侣性向之前几乎完全没有艾滋及性病知识。10多年前就有同妻因被丈夫传染艾滋向我咨询,我由此知道同妻生活在艾滋高危环境中,所以调查前我就想到许多人(曾)被丈夫传染性病,一些人甚至染上艾滋。科研证明了估测,还提供了一些具体数据。
  与大量男同和同妻的交流使我知道,已婚男同远非千人一面。个别男同婚前曾向女方坦诚说出性向,但不明就里的女方坚持结了婚;少数男同婚前不清楚自身性向或仅有模糊感觉,婚后方知道;所谓同妻,之中部分人的丈夫其实是双性爱者。在婚内,一些男同是不折不扣的恶棍,但也有人始终心怀内疚,努力善待妻子并尽多承担家庭责任。任一个正常群体被推到社会边缘,都会出现较多越轨行为,同妻遭遇身体暴力的占比也必然明显高于一般女性。我主持的调查证明了一些推测和我的观察结果。
  除去部分买卖婚姻、包办婚姻等,有数种婚姻缺少或不存在夫妻性爱,包括一方残障而另一方身心健全的婚姻,男同和女同的形式婚姻(男同与女同彼此知情缔结的无性婚姻),性向完全不同的男女缔结的婚姻,其中最后一种婚姻通常是人为剥夺女方知情选择权的结果。本项调查给出的同妻抑郁症状的极高发生率,远远超过近年调查男同获得的对应数据,从而反映出这种婚姻的悲剧性。小雯曾讲,大量同妻一段时间里有强烈自杀念头,她自己就如此;估计有的同妻直到自杀身死,也不清楚在婚姻里自己常年遭遇伤害的原因是丈夫喜欢同性;肯定已有许多同妻自杀身死,如果社会不变化,未来还会有许多同妻自杀。本项调查发现的自杀意念和自杀未遂行为的发生率数据之高,提示了小雯说法的可信性。
  我在国内最早确认互联网已成为男同主要交往“场所”之一,10多年前我在专业论文中指出这一现象,曾被强烈质疑,但近年许多医界专家确认了这一现象。我没想到的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同妻调研发现,男同私人生活真相的“出水”,主要也是移动互联技术普及的后果。
  同妻们的许多答案出我意料。估计是郁积了太多压抑和痛苦,很多同妻对问卷中的问题添加了说明。例如,回答如何发现真相时,一些同妻没有填答问卷给出的选项。8人讲曾找“私人侦探”帮助;1人写作“跟踪,四年几乎无性,想搞个水落石出”;1人写道:“他勾引我父亲,我父亲比他大15岁”;还有人是因为夫妻间只有肛交行为或染上性病才想到丈夫性向与众不同。回答曾向周围何人说过丈夫的性向时,1人写道:“至今没有与任何人讲。因为他威胁我,如果说出真相,他就杀了我和女儿。”问卷未涉及与性行为有关的创伤性疾病,但1人补充说,“肛交导致我肛门破裂……”
  这项同妻研究还催生了文献《中国同性爱者、同性性行为者和相关女性等人口数值估测》的完成。这项研究的结果表明,我国同妻(含前同妻、准同妻)显著超过1000万人。
  根据循证医学的科研要求,2011年我安排项目组同仁对国内外有关文献进行了第一轮检索,一位医学硕士耗时数月完成。为避免疏漏,2013年我安排了重新检索,一位医学硕士全面查找,一位医学教授复核。2014年项目组中一位博士又一次进行了检索。
  数次检索确认,美国学者(2002年)和印度学者(2010年)先后提出应当研究同妻艾滋问题,但从来没有这方面的定量和定性(质性)研究。2011年国内卫生专家提出同样建议;著名艾滋防治专家桂希恩教授的团队发现,已婚男男性行为者对配偶的艾滋阳性告知率低于50%,已告知者其配偶艾滋感染率达28.6%。国际间已有的同妻研究仅限于西方少数几篇与心理健康有关的质性研究报告。
  像许多原创性研究一样,作为引玉之砖,本项同妻研究无论在方法还是结果方面都存在某种局限性,它抛出的问题也远多于给出的答案。例如,怎样才能提升同妻对艾滋及性病的预防意识,何种情境下同妻更易感染艾滋及性病?如何估测当今有多少同妻感染了艾滋?在传统和现实建构的价值迷宫里,为什么相似情境中有的同妻毅然走出婚姻,有人却相反,难道只是害怕刚爬出痛苦的深渊就又跌入孤独纠缠的火坑吗?西方的科研确认,发现丈夫私生活真相后离异的同妻,其愤怒程度显著超过一般离异时的女方,中国同妻也这样吗?若真如此,什么原因使中国同妻很少公开发声?怎样才能更好地维护同妻的平等权利?根据社会心理学理论,社会这个大“系统”建构了各式各样的“情境”,情境的操控作用和个人的“特质”共同影响人的行为。是怎样的历史、文化、经济、风习、政治、信念、抚养、教育等力量揉合在一起建构了种种外在情境,而情境又怎样与内在的特质互动,影响着同妻及男同?据我所知,一些男同性情极温和,不明真相的同妻由于性压抑显得强势,于是男同想办法躲避,这种情况在已婚男同中占多大比例?为什么都是男同,有人拒婚有人婚前向女方说出真相,还有人直到真相揭开却还“理直气壮”地无视对同妻的伤害?性向之不同与道德水平之高下无关,但为什么太多男同婚后原有的美德会去个人化,为什么此时甚至去人性化,情境或特质怎样塑成了道德背离?……
  一些貌似本项科研已解答的问题可以延展,继续深入研究,许多疑问需要未来的科研,包括更大样本的调研回答。
      4 不同的声音
  从观察者角度看,我国男同社区要求未婚者拒绝传统婚姻、要求已婚者善待同妻的声音极其微弱,以致湮没在“不问、不说”和性别歧视的话语中。很早曾有已婚男同讲,“婚姻法给我们了结婚自由”。2012年有位人很好且和我熟的男同(他此时已退出社区工作并结婚)告诉我:“讲同妻,很多已婚男同害怕。他们说,张北川老师对我们那么好,怎么谈同妻?”还有中年独身男同指出我熟悉的数位有影响的男同在婚内,并提醒我:“谈同妻,会使很多人同你疏远……”
  中国19世纪才被迫开始跌跌撞撞地迈着牛步走出农耕社会,“集体主义”文化一直占有绝对优势。虽说毛泽东时代有“妇女能顶半边天”的说法,但那只是让妇女像男人一样老实劳动。中国传统文化支持“男尊女卑”,强调“男大当婚”,要求女性“未嫁从夫,既嫁从夫”。男权的巨大影响使女性同时受到父权(家长制)和夫权的统治。西方文化显著不同,“个人主义”文化和权利意识有不可撼动的地位。始于20世纪中期的席卷西方的妇女平权运动,颠覆了传统基督教性别文化的根基,如今的西方正走向“后现代”。正是这原因,对中国男同结婚,西方背景的人士另有看法,他们反对男同结婚,也较难理解中国的同妻现象。
  对中国艾滋防治有重要独特贡献的英国慈善家马丁·哥顿先生,获得过中国政府友谊奖。前些年我问身为男同的马丁,英国同性爱者是怎样获得平等权利的。他强调,关键是自己要树立正面形象,只有群体的积极形象,才能改变民众的歧视性认识。2008年那次北京会议上,马丁面对包括近百位中国男同在内的250多位与会者指出(节选):
  如果你是男同,就不应该跟女性结婚。在中国社会(其他许多社会也一样),有时候很难告诉人们你是男同,但不应该对你自己说谎,或者对你的朋友们说谎。既然这样,就不应该结婚。我很反对这种人为的不是真正的婚姻。你们应该反对并不是出于真心实意的结婚,不能够对别人和自己撒谎。
  2013年两位美国人士(分别是欧裔女性和非裔男同)访问我,他们关心男女同/双性爱者及跨性别者权益并对中国的性向歧视状况有所知。言及同妻现象,他们强调男同和一般女性结婚“不道德”。去年秋,我与国际某顶尖名校的一位欧裔著名汉学家交流。听到中国的同妻现象,深感不可思议的女学者变了神色……之后马丁一行到青岛。马丁又向青岛和一同到访的京津等地的男同组织负责人、我及我的同事讲到对男同结婚的认识,他强调了“榜样”的作用。
  2015年春,香港地区数位媒体人就同妻事到青岛采访。我讲了一些极端偏执的亲长如何逼迫男同儿子结婚,和男同虐待同妻的个案。他们说:
  我们很早就有非常要好的朋友是男同女同,我们很理解他们。这些男同中,个别人结婚不久就离婚了。在同妻问题上,是非很明确,骗婚肯定是错。男同有更大责任,应当让他们知道不能由于自己痛苦就伤害他人,不应该骗人。作为同妻,只是生气、怨恨解决不了问题。如果我们自己是同妻,受到伤害,不会不讲对错。在讲清对错后,再考虑如何对待加害者。解决问题首先是让加害者对受害者给予某种补偿。我们不同意让受害者简单地反过来去帮助加害者。我们在采访中知道了许多内地男同受到怎样的压力,但无法倾向于支持已婚男同。
  当然,也要注意背后的原因,应该关注后面藏着的社会问题,包括背后的文化、制度问题。解决了背后的问题,能更好地解决同妻问题。从某种角度上说,同妻和已婚男同都是社会和制度的受害人。
  在当代中国,正有越来越多男同勇于用行动颠覆落后文化。他们有个重要特点,即对传统婚姻采取坚决说“不”,他们坚持独身并反对男同和一般女性结婚,或早年曾结婚或早已向妻子说出真相,努力尊重女方权益。他们之中还有许多人尽最大努力为社会服务,对社会的贡献远胜于我。我认识多位这种男同,非常敬佩他们。然而,由于性向歧视,他们生活在无法公开性向的环境中。公开,就可能带来羞辱和伤害。他们无法坦然说出自己的与众不同,无法让家人和周围的友人分享自己的欢乐和忧伤。他们的头上有传统文化打造的“紧箍咒”,他们的正当权益不能得到普遍的道德支持,他们的公民权利缺少法律保障。这种现状常使我为社会落后深感痛心。
  多位男同友人向我讲到对男同与一般女性结婚的评价。青岛有位男同性情刚直,他父亲是老军人,他把性向告诉了父母,父亲指责他应该“对家庭承担责任,不能不负责任。不能太自私”。也当过兵的他答道:“你这才是不负责任。让我与女孩结婚,是想让我毁掉一个女孩一生的幸福,甚至毁了她家人的幸福。这样做,实在太自私”。北京甄里先生第一个想到口号“同妻到我为止”,2009年他建议同妻组织以这个口号开展宣传。他特别强调生活中应当尽可能地“真”,他曾说:“那些已婚男同晚上和妻子睡一张床,明明心里想着同性小情人,嘴里想叫‘小军、小强’的时候,也得记住该叫‘翠花’!”我向他强调应当考虑到“孝”文化的影响,他几分激动:“你以为我不是孝子?我这是‘大孝’!我也是独子啊!”后来从一些细碎小事上,我留意到他的确是很孝敬父母的。
  早在1998年,男同秦旭先生(化名)给我的信中有闪光的话:“心存善良,也许并不能避免别人伤害你,但能保证你不会去伤害别人。”秦士德教授1988年就在单位皮肤科内一次性病讲座上,主动公开了自己的性向指向同性。1994年邱仁宗教授主办“艾滋病与同性恋研讨会”,他委托我代他在会议上宣读文章《一个老年同性恋者谈“三不”》,那是他首次以实名和真实性向参与有关讨论。作为中国男同,他第一个提出男同生活的一个重大原则“不婚”。2000年元旦,在聚会中回答一对男同伴侣问他一生是否幸福时,他说:“我没有违背自己的愿望生活,我过了我想过的生活。而且我没有结过婚,没有伤害过其他人,没有让自己、也让女性受过罪。”2009年《朋友》刊出一组同妻的文章,男同沧水先生(化名)为之撰文。他指出(节选):
  (大多数)同妻生活在没有察觉的巨大谎言中,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苦心经营的婚姻,却总是不能带给自己期待的幸福。而作为婚姻中的男同,谎言的制造者,对这一切当然心知肚明。
  有一定文化程度和一定谋生技能的男同,只要自己希望过一种有责任感有尊严的生活,总能想办法捍卫自己的生活方式,不需要靠婚姻、靠无辜的女人为自己搭建避风港。今天的社会流动性、信息丰富程度、观念现代化程度、经济繁荣程度,都足以支持有想法的男同过上有尊严的生活。有尊严的生活是怎样的?全面了解自己的性取向,诚实地面对自己的内心需要,自己对自己的人生负责,无伤于他人,是尊严生活的基础。
  天津男同杨杰先生创办的天津深蓝,是我国最有影响力的男同健康干预机构之一,是天津市民政局注册的社会公益机构。今年春节期间,他专程到青岛看望我。我向他讲到同妻研究,还讲我认为已婚男同对同妻应当承担一定责任,包括道义责任。他说:
  对同妻问题的态度,我个人认为,妻子要的是爱,不仅是责任,只是承担责任并不能让妻子幸福。男同结婚了,只承担责任是不行的,应当有爱,但男同不可能爱女性。我不结婚,是不愿意同床异梦。已婚男同咨询我时我都建议离婚:我反对男同和女性结婚。有些社区人士反对同妻研究是错误的。应当揭开同妻生活的悲剧,越早揭开,越全面深刻地揭露,越好。这种揭露可以使社会知道,如果异性恋者漠视男同的权利,不仅会伤害男同,歧视还会迫使男同结婚,进一步也伤害异性恋者。只有积极揭露同妻生活悲剧,才能更好地改变社会对男同的态度。社会是伤害了男同,但如果支持男同因此伤害女性,这就支持了一种野蛮的弱肉强食的认识,这是错误的。男同结婚是对女性性权利的侵犯,不应该容忍这样的现象继续下去。
  有男同朋友还在信中写到艾滋阳性男同隐瞒事实与已婚男同发生性行为这种现象并评论:
  有个我认识的朋友,称之为A吧。A感染艾滋后认识了B,生活到一起。A聊天时表示不愿意把自己的病况告诉B。朋友们担心他在性爱过程中未必能够充分保证B的安全。B已婚,和妻子偶尔也生活在一起。看到B暴露在艾滋风险中,朋友们都很担心。有义务把A的病情告诉B吗?或者应不应该敦促A亲自告诉B?
  在这种关系里,A不肯把实情告诉B,应该说是非常自私的。我不歧视感染者,但很鄙视这种自私行为,其实都不应该称A为朋友。
  对男同明知自己已染艾滋却仍结婚,进而使同妻感染的实例,一对已共同生活10多年,40岁出头的男同伴侣给我的信中强调说:
  男同已经感染了HIV还与一般女人结婚,这是失去了做人的底线。这是典型的害人害己,可以说无耻自私到了极点,超出了道德的范围,应该受到强烈谴责。
  对如何认识男同与一般女性结婚,应当怎样处理有关的艾滋传播问题,我国男同社区内正有一种新的价值观浮现。我认识的多位男同,包括数位耄耋之年的老人、少数中年人、较多青年人,他们选择了独身或与同性伴侣共同生活,1990年代以来还有少数男同选择了形式婚姻。他们讲,坚持非传统生活方式的主要原因,是为了保护自身权利和尊重女性权利。他们用行动实践了新的伦理观念。近年互联网上,更有一些独身青年男同和他们的亲长向同妻提供心理支持,并说服男同拒绝传统婚姻。
  希望有更多的社区人士学习社区中的好榜样,也希望全社会大力支持性向少数人群中的这种榜样。
       5 不短不长之考
  “男同的痛苦是痛苦,我们的痛苦就不是痛苦?他们骗了我们,他们害苦了我们,他们毁了我们的幸福!你们却让我们理解他们,让我们同情害我们的人。这是什么道理?难道我们就不是人?!”
  在我为男同结婚辩解时,小雯如是说。她的尖锐诘问曾让我哑口无言。小雯还几次正面批评我不公正。我手边保存着一位遭遇重大伤害的同妻批判我等“专家学者”的长信,保存着年轻的初语(化名)姑娘恋爱和婚内阶段的日记。在当今社会,善良和爱常是噩运的别名。初语就是如此命运,她根本未想到青年人也会把恶披上美丽外衣,加之中国性文明严重落后,她一度跌入火坑。她婚前见过只爱同性的人,她并不歧视。但男同对她的直接伤害改变了她的认识。初语2014年3月开始同我通信,去年秋天离异。以下是她同年5月一则日记中的片段。
  现实太残酷了。我不曾知道人性还有如此丑陋不堪的一面。张(北川)教授说男同和男同是不一样的,显然,我遇到的男同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蛋。
  说什么他们是弱势群体?他们就是糜烂和滥交的代名词!说什么是社会文化导致的男同结婚?他们都是一群自私自利的性变态!他们可怜,被他们骗进婚姻的女人难道就是活该?
  知道了真相,就有义务保护他们的隐私吗?还要受到他们的威胁!我在心里诅咒你们永远生活在暗无天日的灰色地带,诅咒你们永远饱受伦理道德舆论的折磨,诅咒你们永远追求真爱却得不到真爱!这是你们伤害无辜女人应当承受的代价!
  我诅咒你们!!!
  正是同妻的呼声使我清楚地知道了我和国内学界的视野有巨大盲区,并引发了思考。
  同妻问题不是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问题。同妻主要存在于发展中国家,但发展中国家各有不同。在南非和南美的许多国家,与性向有关的权利得到社会舆论广泛支持,并得到法律保障,进而避免了大量同妻出现。在宗奉伊斯兰教的国家,严刑峻法使男同深深地潜藏地下,女性依附男性的文化得到普遍支持,因此同妻同样深潜地下。在印度等人口大国,尽管依然存在惩处同性性行为的法律,但活跃的男同社区已然浮现,可以料到在这类国家和地区,同妻问题在不久的将来会浮出水面。
  总体上看,同妻问题是很有中国特色的问题。但在中国女人必须遵从“三从四德”而男人却可以三妻四妾及嫖妓的时代,同妻现象并不构成社会问题。同妻的浮出迟至20世纪末,问题提出时是21世纪初。它与国人人权意识的初步觉醒,特别是女性平权意识的崛起,“性革命”的出现与保守的“反性主义”退潮等有关。
  当今中国社会利益多元。普通民众不关心什么同性恋什么同妻,至多好奇地瞥一眼。他们认为,一般男女婚姻中还有许多事没解决,遑论其它?这类俗见不值一哂。相当多的男同也不关心同妻,并反对他人关注同妻:“风吹皱一池春水,干卿何事?”
    有人士说:“已婚男同找男人玩,这没什么。同妻同样可以出去找男人,这就平衡了。” 这说法表面上顾及同妻权利,实质上反映出完全不了解中国的婚姻文化和一般同妻的认识。很多已婚男同是绝不许妻子“出轨”的。一些同妻还告诉我,子女和家庭更重要,婚外性行为缺少安全感,没有多大快乐。
  一些人士认为解决问题应当男同优先,同妻置后。这是怪论,是把女性当作“劣等公民”。男同受到性向歧视压迫,他们和同妻都是中国传统文化压迫下的同一根枝蔓上的苦果。但二者不同,同妻受到多重压迫,已婚男同可以把外界压力转移到婚内的他者同妻身上。对同妻问题,法律界专家从法理角度论证过一个道理:受害人不能以受害为由加害于无辜者。不把同妻当成人,又怎能指望外界平等对待自身呢?不能平等对待利害攸关群体之时,要拥有自尊和尊重极其艰难,损害他人权利必然有损于自身权利。
  在社区和学界内外,还有人士认为,目前披露的同妻不幸生活的实例只是个别极端,没有普遍意义。这说法凸显了同妻研究的重要价值,也反映出部分人士对同妻生存状况了解不足和平等意识缺乏。我们谈到性向歧视导致的恶果时,从不说“缺乏代表性”。为什么谈同妻权利严重受侵害的个案时,就不能公正归因呢?大量科研已经证明性禁锢对男同健康的恶劣影响。同妻的性权利受到压迫,若不是普遍存在问题,岂非咄咄怪事?中国的历史文化推动男同和一般女性结婚,是昨天的“无形的手”在操控,可以理解现今某些方面水平较低的男同仍然结婚,但不应囿于旧日的价值准则,不应固守陈腐文化。
  当今支持男同和一般女性结婚的主要理由包括,应当认可“孝文化”(含“百善孝为先”,“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等)和生育为中心的传统性文化的积极价值,男同和女性的结婚自由得到法律认可,人皆有通过传统婚姻获得子女的权利,男同同样可以承担“好丈夫”、“好父亲”角色。然而从以下尺度评判,传统认识站不住脚。
  一种尺度是伦理。支持男同结婚的理由需满足极重要的前提才符合伦理要求。这个前提是女性对男方性向和婚后两人或男方单方面选择“开放性婚姻”生活方式,事先拥有充分的知情选择权或婚前同意选择无性婚姻。如果女性的这一权利得到尊重,男同结婚就拥有正当性,反之则不然。至于在已建立的婚姻中,还需考虑个人行为对双方的不伤害原则,对家庭的有益原则,处理相关事务时的公正原则。如果不坚持这些原则,就无法说承担了责任。
  另一种尺度是人权。在公正天平的两端,不同性别和不同性向的生命是等值的。平等是人权的主要核心内容之一。男同在隐瞒真相的前提下和一般女性结婚,是严重忽视女性的平等权利,是把女性物化为掩饰真相和生育的工具。这种婚姻践踏了女性权利。
  科学无禁区。真的学人知道了上千万人在活受罪,就无法转过脸去。看见了就总得说些什么,做些什么。否则,作为学人和医生,你对不起良知,对不起天职,甚至愧对读过的那些书!一些人士不明白,学界大力支持弱势群体的平等权利,决不等于支持某个弱势群体压迫其它弱势群体。一些人士强调谈论同妻问题会对自身带来威胁和危害,这种认识主要源自难以面对良知的羞愧和恐惧,反映出知道自身群体中部分人确实侵害了女性权利。阻拦和公然反对同妻研究反映出部分人士的科学素质低下。近年我国男同社区处境获得重大改善,原因之一便是受惠于有关科学的普及和学界不断突破禁区。到了2010年代,一些人士却以为可以为科学划定禁区了,这类短视有碍男同社区的良性发展。许多年来我努力用科研成果促进社会提升对性少数人群的理性认识,力图用它提升社区和学界的认识水平。我同样希望用同妻研究成果促进未婚男同拒绝结婚和已婚男同善待同妻,包括知道妻子难以忍受婚姻时及时离异和离异时公正地处理财产。对科学探索扣上“歧视”的帽子是幼稚的。对同妻研究的负面态度,提示了一种特定亚文化对人权理念的落后认识。我常向秦士德老师讨教。他曾质疑:“怎么一讲男同中有什么问题就叫歧视?”他从来不把性向如何作为评对错、断是非的标准,根本不信这样的“判断原则”,他看重的是科学和事实,看重的是人的自由。
  1997年我在京邀请约10位男同交流,绝大多数人反对我谈艾滋,说会强化歧视。但正是通过勇敢地抗击艾滋,当今男同社区在社会上树立了相当积极的形象并赢得尊重。对同妻问题,男同社区也应有正面态度和行动。反对性别歧视,反对封建时代的婚姻文化,同样是反对性向歧视和争取自由的重要组成。不能依靠某些幻象麻醉自己。若只是一味回避,只是站在性别歧视的立场上反对性向歧视,是容易被指为伪善的。中国对性向的认识已有重大进步,社区有关性与婚姻的社区价值观念水平需相应提升;一个弱势群体若是支持对其它弱势族群的压迫,是难以获得平等权利的。
  如何解决同妻问题?除去大力促进全面提升性向少数群体的人权保障水平外,可并行的对策无非是三选一。一是倡导未婚男同拒婚,倡导在婚者善待同妻;二是采用“驼鸟”战术,“不问、不说”;三是利用传统文化缺陷,坚持纵容或支持压迫同妻。第二、三种策略只会强化性向歧视,陷男同于道德泥淖。大量男同力图鱼与熊掌兼得,一方面自己努力无拘无碍自由自在地寻欢作乐,另一方面要求“傻女人”奴颜婢膝守护家庭养儿育女。不识公正,何来平等?传统的生活方式只会强化性向歧视。悠悠众口,谁能封堵?我国对性向少数群体包容程度最高的城市是成都,可正是成都的纸媒在国内率先报道了同妻自杀事件,正是在成都的社会科学界和出版界联手推出国内首部关于同妻的专著。在讨论权益保障时,当今中国男同社区正和学界一起奋力推行有关性向的新准则,以先进文明的标准评判中国状况。对社区内的落后现象,也应学习先进标准。
  我们必须认识到,以无边界的“权利”为由,企图颠覆平等、公正和自由的基石,是无法得到支持的;包容是有边界的,它不代表对恶的宽纵。社会心理学家把恶定义为:刻意实施的缺乏人性、伤害乃至毁灭无辜他者并从中渔利的行为。有必要认识这样的道理,隐瞒性向歧视造成的伤害,是一种恶,掩盖部分男同等伤害妇女的真相,同样是一种恶,男同社区亟需努力提升抗御“平庸之恶”的道德勇气;反对乃至谴责践踏妇女权利是世界文明社会的共识,无论何种力量反其道而行,都会阻碍反歧视大业的进步;固守旧传统巢窟,只能凸显落后,同时陷自身于非义。
  学术的主要使命是解释社会,改变社会则需要无数有识者的苦斗。期盼男同社区主流文化的健康发展。这种发展会使全社会懂得一个简单道理:积极包容性向少数群体,就是善待自己。
      6 三人评
  有背景明显不同的三位人士先后对同妻议题的评说,他们依次是秦士德教授、高燕宁教授和禹沛衡女士(化名)。
  去年末我把同妻研究文献转秦士德教授。请他评论,不仅因为他的性向和医学教授身份,还因为他是最初倡议成立中国性学会的十位人士之一,和他对人类性学的卓见。八十高龄的他细读了文章,写出《读后有感》。
  一、本项调研颇有创意和中国特色。
  二、本项题目25个字太多,可简略为4个字:“同妻之难”。其各项定语可在开题后逐一阐明。
  三、同妻之难的根源可分:性歧视、性别歧视、性向歧视三个层次,亦即传统性压迫的三座大山。
  四、文内可顺便提及“拉拉之夫”和“双性恋之伴”等。
  五、本人之所以未娶同妻不是由于道德高尚、智力过人,而是由于当时的具体性环境较为宽松,压迫不重,使我得以脱险。
  六、性歧视由于性无知和性偏见,由于性教育严重滞后,“性三理”不能全面地、恰当地进入课堂,难免会因此死人。
  七、提一个设想,抽出三个课时分别讲性生理、性心理、性伦理,把性学重点和要点讲透,可能耗费不大而使人受益无穷。
  八、本文的作者集体把性学之光投照到特殊隐蔽的角落,使那些向隅而泣的同妻们得到关怀和指引。值得授予“慈航普渡特等奖”。
  之后我把同妻研究论文和本文初稿寄请复旦大学公卫学院高燕宁教授赐教。请他品评,不仅因为他是《同性恋健康教育》等专著的主编,还基于两方面原因。
  其一是他自1999年就开始全面关注艾滋与多种社会现象的关系,包括与男同的关系,自2000年就深入到艾滋健康社会科学项目中。从2001年、2003年和2008年开始,他在复旦大学开了三门新型研究生学分课程,“艾滋病健康社会科学”、“同性恋健康社会科学”和“性健康社会科学”,从课程名称便可知道他的学养。手中没有“金钢钻”,是不敢揽这种“瓷器活”的。有独立精神和勇气,又有横跨多学科和不同文化的大视野与兼容并包的襟怀,才能开这样创新内容的课程。
  其二是专家学者对他的评价。医学专家高耀洁老人的回忆录《高洁的灵魂(增订版)》(2010年版)和社会学家刘倩教授的《血殇:中国河南HIV/AIDS田野报告》(2012年版),都有对高燕宁的部分介绍和对他学术能力的评价。这两部影响跨出国门的专著,都提到他重要的长篇学术文献《血殇:中国单采浆危机不完全报告》(2006年)。高耀洁老人的书中单有一个题为“高燕宁来了”的大段落,写道“高燕宁教授有着严谨的治学态度”,在“科研调查工作中敢于碰硬”。该书还介绍了他的事迹,如他在河南艾滋重灾区,“赤脚穿着凉鞋”,因为是踏入有“禁地”色彩的敏感工作,所以当地若谁发现并举报他,就会得到奖金……刘倩的书中说,高燕宁的学术文献“站在医学和社会学资讯口上”,对我国艾滋血源性污染事件的有关种种“一网打尽”,“极具学术研究参考价值”,还指出他是我国公卫学院“进入河南艾滋村进行研究的第一人”。作为学者,能获得这样的评价和走出这样的道路,自然有资格评判我的科研。
  高燕宁强扶病体,就我的这组文章写了长信。他和我及秦士德虽说都在医界,但他的学术背景不同。他既有对性向的微观认识,又有“大卫生”的宏观认识。他深深明白我的学术动机,他对“制度人”与“实体人”、“人本位”与“男同本位”等的阐述则是我的目光不能企及的。得到他的授权,摘录他信中以下文字。
  同妻问题,没想到你做得如此费劲、费时、曲折却引发那么多重连锁反应,没想到国内男同中有人卑劣到阻挠同妻研究立题的地步。其实对此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你的学术研究的确触痛了这个社会那条深在的文化神经,压下葫芦浮起瓢,显化了某个原本见不得光的晦暗幽灵,否则也犯不着那么明目张胆地反动。这就是你的同妻研究之所以“富有意义”之所在。正因此,我以为你做同妻研究的文化意义,大于你的男同研究,伦理意义要深于男同研究。因为男同研究的“破冰”意义主要是政治性和中国性的,这种“冰”在早就被“老外”先“破”了,你“破”的不过是中国之“冰”。而同妻研究这块“冰”,在个人主义文化国家中应该极少存在,或是一个伪(虚)命题,它是集体主义国家文化所独有,业已冰冻三尺,故是你在国际上率先把这块“冰”“破”掉的。民族的就是世界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做中国同妻研究对人类文明的贡献度,大于你的中国男同研究。(只有一个问题,你为什么不直接用“同妻”做标题,这不正好在彰显同妻自己的主体视角吗?即使在事先得知该研究的前提下,我读起你这三篇论文的标题来,依然很“吃力”)
  我无法容忍那帮阻挠同妻研究立题的人,有如2003年我很看不惯某些人在会议上把一位教授当场轰下台。如今这种感受更有过之而无不及。如果说,我从某些人当年的行径中看出其为人之“不地道”,即当自己是少数人时,就理直气壮地喊着“多数人不能压制少数人”,可一旦自己在一定时空中成为“多数人”时,却马上“翻脸不认人”打压“少数人”(这种情况比比皆是)。这类言行是做人之“不道德”。其实为人地道不地道,做人道德不道德,根本不是性向问题,跟是不是同性恋毫无关系。这是人性问题。社会对男同的伤害是制度人对实体人的广意伤害,原本并不具体针对某个人,是等概率事件,谁碰着谁不幸,我们反对的是这种社会制度的不人道,不把人当人看。而部分已婚男同对同妻的伤害却是实体人对实体人的故意加害,原本就是针对具体人的恶意陷害,我们批判的是这种人的没德性。显而易见,这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伤害。如果社会对男同的伤害是“非人”的,那么男同对同妻的加害则是“卑劣”的,后者之肮脏程度远甚于前者。当后者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公然打着“反歧视”的幌子来阻止调研其龌龊之举,深知其所做所为见不得人见不得光,而宁可用别人的身心痛苦来为自己的脸面抹光,将自己免于“歧视”建立在别人的饱受摧残之上——如果这还不是“无耻”的话,那你告诉我——什么是“无耻”?
  你研究男同的立场跟研究同妻的立场是相通的,如同我在课堂上讲男同跟讲同妻的理由是连贯的一样。你做这些研究的出发点,跟我讲这些课的出发点是一致的。正因为是同一种世界观,你不可能只做男同研究而不做同妻研究,除非你不知道;我也不可能只讲男同话题而不讲同妻问题,除非你没告诉我。否则,你原先就不会做前者,我原先也不会讲前者。这是人本立场,而非男同立场;出发点是人本位,而非男同本位。正因此,在我组织的课程中,以男同在书中的讲述作例子,用来提请学生读书时注意什么叫“男同本位”,它与“人本位”有何不同。又如男同在书中讲成家后婚内伤害案例的采选(对男同、同妻“平分秋色”,各打五十大板)、“直男”从事面向男性的性工作后的“性向异化”(态度是欢欣鼓舞和兴高采烈,却又无法山呼万岁,因这与鞭鞑“治疗同性恋”的逻辑是同一理由——“行为学习理论”对所有性向都是把双刃剑),我之后都特意给学生拨开男同本位云遮雾障之“庐山面目”,还原人本位的普世阳光。也正因此,当社会不把男同当人看时,我们反对这种非人的做法;同理,当男同加害同妻时,我们反对这种恶劣的行径。可问题是,遭受非人待遇者又对别人故意实施另一种陷害时,其人性是否应该受到进一步质疑与深刻追问呢?
  禹沛衡女士和我通信已8年。她敢于追求“自我实现”,新华社报道过她的个人生活。(
http://news.xinhuanet.com/2014-07/02/c_1111429328.htm)她是接受过名校法律专业研究生教育的女同,曾在2008年北京会议上正式发言。作为“朋友”项目的重要志愿者,她是那次大会会议文集的第一责编,还与贾平一同编译了《北美与欧盟性取向立法概况》,多次写过与性向有关的文章或就同妻问题发声。和她频频通信中,我受到许多启迪,许多教育。与绝大多数男同对同妻痛苦的淡漠不同,她和多位女性对同妻极其同情。2011年我建立同妻研究项目组时邀沛衡参与,她慨然应诺。2013年研究论文撰写过程中,她积极参与了审稿。她的多重身份,女性、年轻、性向与众不同、法学教育背景和能够独立思考,使得她常能“看见”我看不见的东西,说出我无法说清的深刻道理。今春我征求她对同妻现象和同妻研究的评论,她数日间写出文章《伤痛和梦想》。这是一篇饱蘸情感和理性的好文章。压迫能够把思想打磨得更锐利。读她的文章,我又一次感到她视角之独特和认识深刻。尤其是她对同性爱者和同妻的“中国梦”的解读,让我感慨。如果把她的文章放到我这篇长文里,会使她文章的意义逊色很多,因此我把它单独放到了我的博客中。
  在某大城市,曾有同妻在闹市街头,用“行为艺术”表达自身群体的诉求。(
http://www.danlan.org/disparticle_47877.htm)何时能有来自不同界别的更多人士关心同妻,是再次知道又有同妻不堪伤害自杀身死之时吗?
      7 致谢
  拓荒虽说辛苦,但很有趣。像我1990年前后写作《同性爱》、1990年代研究女性性工作和之后开展男同艾滋干预工作一样,同妻研究很大程度上是我个人学术兴趣的结果。只是这样的背景常较难得到理解。我相当幸运,我获得了来自多界别人士的指导和支持。
  学术之树不是木雕。只有不断用批判性思维和自我纠错的甘泉浇灌,才有学术之树常青。同妻研究是我学术生涯的特殊一页。从我接触性向问题之初到开始正视同妻现象,时间跨度长达10余年。我也曾是漠视同妻权益的人群中的一员。在这方面,如果说有“先知先觉”者,那是同妻自身。同妻研究进入我的视野,首先应当感谢小雯女士。正是小雯等用“皮肉熬出来”的认识的鞭策,使我“觉悟”,使我一再反思自身的成见,并启动了这一原创性研究。
  由衷感谢萧瑶女士和她创办的家园网,感谢家园网志愿者。家园网只生存了很短时间,但它已进入不可能被抹去的历史。“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是中国文化传统之一。萧瑶为同妻的福祉付出了巨大代价。萧瑶仍然年轻。一个年轻人在一段生命历程中,能够闪射出夺目的光,是值得永远自傲的。家园网的志愿者们为公益投注了大量时间和精力,为无数在黑暗里煎熬的女性投注了明亮的光。如今有许多(前)同妻像当日家园网志愿者一样活跃在互联网上,她们的声音已无法封堵。
  真诚感谢每位参与调查的在婚同妻、前同妻和准同妻(同女友)。同妻几乎只能在公共媒体上偶然零星发声和很大程度上是在同妻QQ群里抱团取暖,证明了同妻仍是相当弱势的群体。参与科研是艰难的,填写长长问卷的过程无疑常引发许多不快。中国的性别文化要求女性成为贤妻良母而不是真正的人,中国社会还缺少让女性成为性的叙事主体的空间。这样的历史文化背景,使得同妻成为转移性向歧视压力的“完美受害人”。同妻们参与科研,是为了推进科学,推进广大同妻生存处境的改善。她们为推进真相被社会所知付出了心血,如果没有她们的相助,我也不可能了却一桩夙愿。
  为这组科研文献的问世,我感谢项目组所有的合作者,尤其是感谢项目组中来自性向少数人群的女性和其他女专家,她们以往就以志愿者身份帮助过同妻或正面为同妻发声,科研中从各自视角又做出了独特贡献。
  许多人士在坚决反对性向歧视的同时,也坚决反对性别歧视。一些人士对我的同妻研究有铺路之功,何小培博士是铺路者的主要代表之一。我还应感谢秦士德教授、高燕宁教授和禹沛衡女士的评说。而这项科研工作,更汇聚了多界别有影响力人士的相助,谨此向以下人士致以真挚谢意。
  1990年代中期我就认识了非常低调、谦和的权威学者刘伯红教授。伯红很有东坡词所说的“真彩凤,独不鸣”这特点。依我看,她是我国女性学和社会性别研究领域顶尖学者。近20年间,她给予我了重大帮助。我国关注性、性别和性向问题的资深专家学者很多,但没有几人为上千万同妻从理论角度认真说过话,她说了,并在《朋友》中就同妻现象发表过独具只眼的灼见。在我的同妻科研论文撰写过程中她更一再赐教。2013年12月,她刚拿到联合国驻华系统的《公平在中国:引言》样书,到青岛开会时就转赠给我。她在该书《性别平等在中国》一章指出,性别不平等与性向等的交叉,使女性成为各个“不利群体中更为不利的人”,她帮助我更深入地理解了在性别平等方面,科学应当怎样尊重人性。她的解析融汇了女性主义社会性别理论的精髓,视界之先进,包括我在内的许多专家学者无人能出其右。她短短的浅白话语拨云驱雾,直中鹄心,在认识方法和指导医界工作方面,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她的话语使我几次想到:医学主要是用“技术”说明问题,改变社会;社会科学主要是用“思想”说明问题,改变世界;二者类比,在众多重大健康问题上,“思想”能给人更多启迪。
  潘绥铭教授是近20年间不断向我提供重大帮助的性社会学界顶尖学者。2013年7月他和黄盈盈博士两人的《性之变:21世纪中国人的性生活》出版,尚未拿到样书的黄盈盈就告我了消息。我反复捧读该书,数番就不解处请教。他不厌其烦,一再赐教。如果没有该书,我撰写的论文当大为减色,更没有《中国同性爱者、同性性行为者和相关女性等人口数值估测》问世。
  资深记者/编辑魏宏岭先生与我相识近20年。医学本科教育、性社会学研究生教育和媒体人三重身份,使宏岭目光开阔。1996年他在自己供职的性教育期刊《人之初》刊出我首次写作的关于同性爱的科普文章。当年那是很有些超前的文章,宏岭用大力气促成了文章发表。多年间他一直关注性向平等议题,他同样积极关心同妻议题,以致《人之初》是我国对同妻关注最多的纸媒。
  宋美娅高级编辑(《中国妇女报》)1990年代前期就开始尽力帮助男同,1990年代末开始持续帮助同妻。她数次参加我组织的会议并发言,还在《朋友》中发表过有关同妻的相当有深度的文章。2007年那次北京会议上,伯红和她、小培都力挺小雯发声。2012年媒体关注同妻期间她直接说了话。这次在论文撰写过程中,她又向我提供了指导。
  杨绍刚主任律师是我国最早进入艾滋防治界的法律实务界人士之一,是很有“铁肩担道义”精神的资深法律人。杨律师多年前就开始促进性向少数人群权利保障,近年更向许多同妻义务提供法律救济。我曾向他转介过多位求助同妻,他从不推诿敷衍。他的不吝赐教还使我学得了许多东西。
  先是积极关注家园网的张慧敏硕士/编辑把目光凝注在同妻命运上,而后是邢飞硕士写出《中国“同妻”生存调查报告》。这部书为国人推开了一扇窗,使民众知道社会上竟然还有无数这样的女性在暗夜里自己舔着伤口。它为许多同妻照亮了前行之路,还昭示了医界较之社会科学界的落后,并敦促我对同妻议题有更多思考。
  非常感谢《中国性科学》杂志发表我们这组科研报告。该刊编辑部收到文稿后,陈强编辑迅速反馈并指出:“‘同妻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杂志应该配合您的研究,积极的做好有关学术支持工作,因为这是在为社会造福,是一件好事。”在当今中国,重视人性和科学是很不易的。同时,我感谢中国艾协和《中国艾滋病性病》杂志对我的长期支持,包括对我的同妻研究的支持。
  当然,我也感谢那些反对同妻研究的人士。他们的声音展示了一些深层次问题,有助于我的思考。科学施惠于不同人群。我深信,心存善良的人们迟早会理解科学的真谛。
  如果没有这么多人士的鼓励、支持、鞭策,这项同妻科研是不可能完成的。
      8 不是尾声
  当今中国已进入各色“能量”让人目眩神迷的大时代,在喧嚣中老实搞点学问越来越不合时宜。2014年秋冬,先是政治老太向潘绥铭教授撒野,继而道德大妈对彭晓辉教授泼粪,不久李银河教授为民众上自由课,紧接着彭露露硕士隐遁空门。我在青岛一个小房间里,远远看一道道风景来来去去。
  我没有统计过有多少人次男同因为被逼婚和婚内煎熬向我咨询,但我知道太多这样的残忍实例,一些讲述使我对那些良知受摧残的人士心情沉重。今年3月上旬,三位男同的女性亲人向我咨询。因为这三位男同争取自由和自由的爱,争取“活在真实中”,结果引发了恐慌。三位咨询的女性中,一人在小城市,曾是中学教师,儿子大学毕业后留在大城市。她去看望时发现儿子和大学时的一位要好校友同居,和男友“两个人睡一张大床,床上只有一床大被”。她极郁悒,“他俩这样,是不是西方文化的影响?”她问。她儿子说自己若结婚,会造成“三个人的悲剧”,一是儿子的悲剧,二是未来妻子的悲剧,三是婚后会和妻子发生冲突并离婚,将使母亲生活在悲剧中。她儿子给她了我的电话号码。另一位母亲在二线城市,40岁出头,儿子上高二,17岁。儿子的班主任,年轻的女老师让她“注意”自己的孩子。惊恐的她查看家中电脑,发现在同学们的QQ群里,儿子高调宣称未来要找某个男影星一样的男人共同生活,“我儿子还在网上看《断背山》!”她说,儿子的同学们一点也不歧视儿子,老师也很好。“过去他很乖,很听话啊,是不是我的教育方法出了问题?我只向孩子讲未来要交女朋友,要结婚。儿子一听就把话岔开,还说他明年要考离家最远的大学。”她加入了网上一个“妈妈QQ群”,几个少年男同的母亲给她了我的电话号码。还有位是姐姐,26岁,电话中边说边哭,她的24岁的弟弟当天向她和母亲讲明自己只爱同性,决不结婚……
  传统与良知、科学在艰难地磨合。
  我也仍在关注同妻。去年与我面谈的最年长同妻婚史40多年。她在中南某省会,去年才知道丈夫性向,不久又知道丈夫的艾滋已在治疗。多年间丈夫对她极为暴虐,去年她两次到青岛找我哭诉,第二次是带丈夫一同找我。她去年末离婚,今年春节时前夫带了一个男子跑到她家住下。正月初四和初八,我接到她的电话。“你有权力让他离开”,我说。“我不敢说多了,说多了他会掐死我。”接着她讲了在婚内时丈夫怎样两次掐住她的脖子,直到她觉得快要憋死时才松手。听她的讲述,我感到一阵寒意蓦然间掠过全身。
  去年向我咨询的青年同妻中,三位青年女性婚前无性交史,结婚时丈夫隐瞒性向,婚后丈夫与她们从无性事。还有位青年同妻,人在大西南某地,去年得知丈夫患艾滋且已至晚期并伴晚期梅毒。为保护孩子,她和家人不敢说出她丈夫患病事实,甚至不敢申请可能获得的医疗救助。她焦虑地眼瞅着丈夫的生命之火一点点熄灭。她丈夫3月中旬去世,好几个月里,她在文字和电话里不断讲着面对的困境。
  也是3月,某同妻QQ群的群主(前同妻)到青岛访问。谈起家园网,她说得很有趣:“听说家园网是您创办的……”
  早在1990年代中期,我就知道男同/艾滋研究将成为显学。2003年我在《中国艾滋病性病》杂志发表的文献中指出,该类研究“正在成为显学”。2010年代以来,对男同等男男性行为者艾滋问题的科研已蜚然成势。可以想见经一段时期后,随着中国的开放和包容,随着社会文化、政治及经济的进步,同妻研究也将成为显学。因为女性毕竟同男性一样,我们都是人类家族的成员。
  2014年2月23日,我上午在工作室修改本文,下午于家中修改同妻研究论著。晚间到明无寐,家事业事,浮沉于心,得一短章,次晨写出。录于此:
  韶华付流水,几人哀同妻,复怜小儿女,慈严共凄迷,数年修一果,功成无欣喜,中夜独惨怛,惶惶惊醒时,高树有悲风,谁解深深意?
                            2014年2月初稿
                            2015年3月改毕
  
  说明:本项同妻研究有数篇论著已投寄或在写作中。已发表的四篇论著见后。从理解学术文献的角度看,这组文献的阅读顺序应当为,首先是了解各种有关人口数值,继而了解以往对同妻的公共卫生研究结果,其三是了解对中国该女性群体的健康状况的科研结果,最后是认识中国该女性群体的生活状况等。在博客中,按这一顺序排列文章。
  (1)《中国同性爱者、同性性行为者和相关女性等人口数值估测》(发表于《中国性科学》杂志2015年第3期)
  (2)《固定伴侣是男同性爱者/男男性行为者的女性与公共卫生》(发表于《中国性科学》杂志2015年第2期)
  (3)《固定性伴是男男性行为者的女性之相关健康问题及影响因素》(发表于《中国性科学》杂志2015年第1期)
  (4)《固定性伴是男男性行为者的女性之相关生活、态度和认知》(发表于《中国性科学》杂志2014年第9期)
  
  
  


 青春就应该这样绽放  游戏测试:三国时期谁是你最好的兄弟!!  你不得不信的星座秘密

伤痛和梦想

$
0
0

                                         伤痛和梦想
                                                       禹沛衡
        一、辛酸的和血淋淋的现实
  “你不结婚成个家,我就是死了也闭不上眼。”年迈的母亲这样说。
  没有哪个父母不希望儿女幸福。在他们看来,找个爱人,建立家庭,自然可以期望比孤单一人要多一份安稳和温暖。其实何止父母们,机智冷傲如张爱玲都承认,在枕头上两个脑袋比一个好。可绝大多数父母们不知道有同性爱这回事,即使你告诉他们,他们也理解不了,你把爱人带给他们,他们就固执地把你的爱人定位成你的哥们或闺蜜。更要命的是,在法律根本不承认同性婚姻,同性情感还承受着种种歧视和污名的情况下,你没办法说服父母同性之爱也可以达至人生安稳、岁月静好的境界,甚至很多同性爱者连自己都说服不了。
  既然向往的爱情和生活追求不到,不如退而求其次,给父母一个安心,给自己一条退路。于是一些人努力“矫正”自己,希望能建立社会文化和法律承认的家庭,尽量做一个“正常”人。
  也有些男同虽无意于“矫正”自己,却不愿承受对抗主流价值观带来的压力。他们找到一个最方便的办法,那就是骗来一个女性人质,并亲手将这名人质燃烧成自己膜拜主流的香灰,以作为臣服的投名状、奉献的牺牲品。看上去很虔诚,其实不过是糊弄傻子罢了,背过身去,就潇洒地去享受同性之爱,做回他自己了。于是,鱼与熊掌都捧到了碗里。
  这就是大部分男同走入传统婚姻,进而产生同妻的土壤。
  撇开那些对主流性向价值观阳奉阴违的男同不说,即使那些想“矫正”自己的男同,也不能以处境艰难为由,为他们对妻子施加暴力辩护,不管是赤裸裸的暴力,还是冷暴力。伤害就是伤害,你不能说,因为别人伤害了我,但我反抗不了,因此我压抑,我要发泄,我伤害你就成了正当的。从张北川教授披露的一些资料看,这部分男同大多对妻子怀着愧疚和感恩之情,在生活方面尽量做好。但其它方面做得再好,也无法抚慰被剥夺了性权利的妻子,更不能使剥夺别人的性权利成为正当。况且,这部分男同结婚的目的中,安慰母亲占很大成份。当因性和情感缺失而焦躁的妻子被母亲看不惯,进而引起家庭矛盾的时候,他们孝敬母亲的目的也落空了。他们注定会失败,他们就算剁碎了自己奉献给这个用欺骗和谎言建立和维护起来的家庭,也无法让母亲和妻子感到安慰。他无法餍足异性爱价值观对他的要求。因为他无法把自己“矫正”成异性恋,无论他多么真诚,多么苛待自己。他这一充满辛酸的回归实验,只徒然绑架了一个无辜女性到他的实验中一同受苦,且受得莫名其妙。
  那些鱼与熊掌兼得的男同,他们的谎言和欺瞒就卑劣得多。他们利用男权文化对女性的控制,把自己所谓的“性自由”建立在对别人性自由的剥夺之上,把自己的人生退路建立在压榨别人的生命价值和意义之上。当他们在妻子的掩护下,尽情享受同性之爱时,不堪压榨的女性基于妻子身份提出性要求时,他们堂皇地骂对方“下贱”;当生儿育女,独立支撑起家庭的妻子要求丈夫“顾家”,少向外跑时,他们就大打出手。他们觉得这个一直对自己不满意的女人碍眼、碍事,是自己奔向同性享乐之地的障碍,他们只要掩体,不要障碍,欺瞒的方法既然失效,就拳脚相加,用暴力清除这个障碍;当妻子不堪忍受提出离婚时,他们又泣泪交加,下跪求饶,要痛改前非,当妻子心有不忍,对其有所期待时,重获空间的丈夫们却很快故态复萌;甚至有携带艾滋病毒的男同故意传染给妻子,目的是让对方更难离开自己,好成为永久的囊中之物,一生供剥夺的奴隶,暴露后还拒绝承担责任……这样的行为该用什么词语描述?大男子主义?强盗?卑劣?恬不知耻?都有,但又都太轻描淡写了,这些血淋淋的行为,我们的语言中甚至找不到相匹配的词语来表述。
  可是,仅仅控诉与指责无助于我们理解和解决问题。
  我们要问,为什么社会对同性爱者伤害的一部分最终会由女性来承担?这样的伤害,是谁之过?要怎样避免?
       二、看不见的男同
  卡尔维诺写有《看不见的城市》。柴静告诉我们,穹顶之下,有看不见的北京。遭遇种种诡异情事的新婚同妻们不知道她眼前就是看不见的同性爱者。谁又能告诉深陷爱河的恋爱中的少女们,传说中的男同在哪里?谁又会把她们变成同妻?
  是什么样的雾霾遮住了人们的眼睛?
  “我们不是同性恋吧?”二十年前,女友惶恐地小声问。
  什么?同性恋?那不是只有腐朽的资本主义才有的东西?和我这样的普通学生能有什么关系?不可能。于是,我们都释然。
  张北川和李银河教授等用半生的奋斗来驱除人们的这种无知。
  终于,流氓罪的惩罚没有了,精神病人的恶名也没有了,可不知为什么,同性爱还是见不得光。据相关机构观察,2013年冰岛女总理携其夫人访问中国,官媒只报道两国会谈,领导签约等活动,对女总理的夫人只字不提。直到访问结束12天后,女总理和其夫人访华的细节才在媒体报道。1
  2009年工信部要求我国境内生产的所有计算机预装一款能够屏蔽与同性爱内容相关的软件,并美其名曰“绿坝-花季护航”软件。2当被问及为什么要屏蔽合法的同性爱时,外交部发言人回答说:“中国政府有义务保护本国青少年不受网上不良信息的侵害。”后再被问及这个软件时,也许是词穷,竟反问记者:“你有孩子吗?”3
  “如果不是洪玲出事,我做梦都想不到自己会和同性恋、同妻这些事发生联系。”自杀同妻罗洪玲的生前好友这样对媒体说。4
  正是以保护青少年的名义来遮蔽合法的同性爱现象,才产生了无数不知同性爱为何物的花季女性,被目的明确的男同顺利诱入婚姻的陷阱。这样的“花季护航”真是不无讽刺。
  幸亏这一“护航”行动没有成功,否则欺骗的铁幕会更加重峦叠障,同妻们得知真相的机会将更加微乎其微,挣脱枷锁将更加困难。
   “把无知当纯洁,把愚蠢当德行,把偏见当原则。”张北川如此说。
  遮蔽——无知——―陷阱。真是顺理成章。
      三、 帮凶
  问题来了,即使无知容易使人受骗,但同妻进入的仍然是文化承认、法律保护的婚姻。即使把一男一女间的传统婚姻当成神圣的殿堂,幸福的港湾,甚至为了保护它的纯洁性,拒不让同性爱者进入的想法很扯淡,同妻进入的也绝不是与世隔绝的黑窝,为什么她们会在其中吃尽苦头?挣脱不得?好不容易获知真相离婚时,很多人不但难以为自己的受骗、不幸获得补偿,还不得不“净身出户”?同性爱者不是弱势吗?为什么在同妻面前,男同们却如此强势?
  年老的同妻回忆说,当她表示出性要求时,得到的是“下贱”的回答,甚至是打骂。随着时光的推移,这种侮辱年轻同妻们受得少了,她们得到的大多是谎言和推托。但她们仍然觉得夫妻间的性事无从诉说,即便是对自己的父母和闺蜜。压抑、疑问、焦虑、自卑,都只能默默忍受。
  男同们却心知肚明,暗中操控一切。
  “男同都精心选择家里没实力、善良、软弱、高素质、经济独立、不搞事的人,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利影响。”4
  不能不说,传统文化对女性的压抑,对女性性权利的否定和对女性价值的贬低,被男同卑劣地利用了。
  可资利用的不光是传统。根据两高对现行婚姻法的解释,离婚时婚姻中的一方与同性同居的,不算过错,不必为此赔偿。为什么要这样解释?两高难道心向同性爱者,故意使同性爱行为免责?不,相反,在我看来,这是在贬低同性爱,因为一旦承认同性间的同居对传统婚姻构成威胁,就等于承认同性间的同居具有情感含义和婚姻性质。正是因为拒绝承认同性爱的存在,拒绝承认同性爱的意义才推导出同性之爱不能担责。这种本意是对同性爱者的无视和抹杀,却意外地对另一群体造成了不公。而因为被“看不见”得以躲在暗处掌控着一切的丈夫,却可以故意在婚姻存续期间高筑债台,以便让离婚的妻子共担债务,这既可以给想逃离的妻子施加强大压力,又可对下决心离婚的妻子实行进一步的掠夺。
  看来,传统对女性的箝制和现实对同性爱的压迫,都可以成为男同丈夫们可资利用的工具,或者说――帮凶。
     四、 不再有同妻
  遮蔽和谎言的铁幕终于揭开,同妻和世人终于得知真相。
  “同妻到我为止”,饱尝艰辛的同妻不但要自己挣脱锁链,还利用互联网建立起互助团体,帮助更多女性尽快结束同妻噩梦,或不必成为同妻。她们在用行动反抗社会对女性性权利的漠视,反抗男同的剥削和利用。
  鲁迅当年论及女性争取经济权时提出来要有“韧性”,他说,如果有人说这太陈腐了,你答,要经济权。如果有人说这太卑鄙了,就答要经济权。如果有人说经济制度就要变了,用不着再操心,还答要经济权。5
  现在时代不同了,女性们需要的,除了经济权,还有性权利。因为生活无着使很多同妻难以离婚和离婚时的“净身出户”,都暴露了今天部分女性的经济权仍然脆弱。更不用提性权利,多少同妻守着无性婚姻终老了一生?
  所以,按照鲁迅的办法,不管丈夫有什么样的理由,不管公婆怎样期望一个好儿媳,不管父母怎样希望自己为家庭争面子,也不管社会教我们要怎样知羞耻,我们仍然要我们的经济权和性权利。对于未婚女性,再加一条,不管你怎样舍不得放走你优秀的未婚夫,都要告诉他你在乎你的经济权和性权利,要让他意识到如果他胆敢剥夺你的这些权利,他必将付出代价。如果你面前真的是看不见的男同,我想,也大多会害怕地遁走了。
  当女性都要实现自己的这两样权利时,不管谁再声色俱厉要求,谁再巧舌如簧欺骗,谁再泣泪交加伪装,我们也必不会上当了。
  这是所有女性都有权向社会大声宣称,理直气壮要求的权利。不仅同妻,也包括女同。
      五、 同性爱者向何处去
  “嫂子,我们是弱势,请你成全我们。”丈夫的男友可以公然这样要求。
  仿佛有了弱势的名号,他们就有权以牺牲别人来成全自己。
  有男同激烈反对张北川对同妻的研究。张北川此前半生的奋斗正是为了让社会意识到同性爱者的存在和弱势,可是当张北川的目光由于同性爱研究而及于同妻时,一意识到这可能会碰到自己的奶酪,刚被研究过的男同马上跳起来阻挠张北川对同妻的研究。
  “我们是弱势”,“婚姻法给了我们结婚自由的权利”,男同这样向张北川抗议。当然他们指的是一男一女间的传统婚姻而不是同性婚姻。弱势的名号真有点石成金的魔力,可以把本意无视同性爱的法律瞬间变为同性爱者捍卫利益的武器。
  仿佛,由弱势者所为,卑劣就能成为正当。
  仿佛,把沉重的苦难转嫁给无辜者是他们唯一的出路。
  但我们不能忘了,从流氓罪的取消,到精神病的否定,同性爱者处境的改善靠的是人权和科学。特别是西方同性爱者从性自由到婚姻权的获得更可以彰显这一改善的轨迹。
  就在不远的1960年代,美国的男男性行为者还被判处无期徒刑,理由是上帝的憎恶。在基督教传统的国家,这可是个大帽子,人们对同性爱者的憎恶也大都基于内心的宗教情感,宗教情感不同于其他情感,有时候是可以强烈到毫无理性的。但美国的男女同性爱者们没有选择遁逃或者去欺负更弱者,他们融入到当时整个社会民权运动的大潮中,不断向社会彰显自己的存在,要求自己应得的人权和公民权。特别是1980年代艾滋肆虐的时期,保守势力惊呼,艾滋病毒是上帝对同性爱者的惩罚。这样的压力,恐怕不输“骄傲”地自称“弱者”的中国同性爱者。
  但恰恰是在科学的引领下,勇敢抗击艾滋、对抗歧视的过程,使美国的同性爱者不但向社会彰显了同性爱的存在,更表明了他们对抗迫害的勇气和作为公民对社会责任的担当。正是勇气、担当和奋斗,才使他们一步步由罪人成为公民,获得一项项平等权利。所以,他们可以很骄傲,他们从未承认过自己是弱者。
  今日的中国正处在转型期,民权大潮从未如此汹涌,科学之光也从未如此照耀。在这样的机遇中,如果我们只愿寄生于对更弱群体的剥夺,只对歧视压迫下的这种苟且偷生甘之如饴,努力捍卫,而不敢争取自己正当的权利,当女性一点点觉醒,一寸寸争取自已的权利时,男同们的立足之地又在哪里?
  偷盗和劫掠不能使我们更富有,只能使我们失去自己的双手。我们不能以使别人更弱来拓展自己这个次弱者的生存空间,这样开历史倒车的方法只会带我们回到更黑暗的过去。如今,眼看着要撞上迎面前进的列车,到时,自然会把我们挤摔得惨不忍睹。无数的历史和事实告诉我们,被压迫者的生存空间永远只能从压迫者那里反抗得来,生存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只能靠直面不幸的勇气、对社会责任的担当和把个人努力融入到整个社会的建设中来获得,对同妻如此,对同性爱者更是如此。
      六、 中国梦,我的梦
  街上大大的宣传牌:中国梦,我的梦。梦,是一个字,放在“中国”和“我”字共同的后面,合二为一。
  中国梦到底是什么?我想,近代以来,中国人魂牵梦绕,为之浴血奋斗的,是摆脱受侮辱受损害和被压迫地位的民族之梦,是独立之梦,发展之梦,人民幸福之梦。我个人的梦呢?其实和母亲的梦一样,就是虽平凡但安稳、静好的日子。是的,两个梦是应当合二为一,一方面,没有国家的独立发展,哪有个人做梦的余地?当整个国家被异族侵略的时候,当整个国家陷入内战或政治漩涡的时候,个人的生存都极为艰难,更何淡安稳、静好的日子?覆巢之下,安有完卵?另一方面,中国梦也必然要建立在像黄渤歌唱的,所有公民的平凡但具体的梦想之上,正是一个个公民的幸福梦,才能合为宏伟的中国梦。这一个个的公民梦,当然不能少了近1400万同妻和3300万男女同性爱者6的幸福梦。少了这些人的幸福梦,就不会是完整的中国梦。同妻争取性权利和幸福的奋斗,男女同性爱者争取情感和性自由的奋斗,都是实现中国梦的奋斗组成部分。
  张北川的调查表明,受到男同巨大伤害的同妻们对男同的人权保障持积极态度,7有同妻在知道真相后仍然承担起照顾感染艾滋病毒或艾滋病发作丈夫的责任,也有不少男同严厉指责肆意伤害同妻的男同们,呼吁他们不要害人害己……不管伤害过同妻的男同们是否因此愧疚和感动,我们都可以据此乐观地相信,同妻和男女同性爱者这两个既对立又紧密相联的人群不会因互憎、互掐、彼此拖住,而成为孤立的散沙,成为被历史大河抛到沙滩上的涸辙之鱼。我们可以相信,这两个人群有一天能够互相扶持,把各自的奋斗共同汇入实现中国梦的奋斗之中。

 

                                                         参考文献
1 见女声网《冰岛总理同性配偶访华:官方不报道》
http://www.genderwatch.cn:801/detail.jsp?fid=302783&cnID=90090
2 见爱白网《“绿坝-花季护航”过滤软件屏蔽同性恋相关网站》http://www.aibai.com/infoview.php?id=19420
3 见爱白网《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面对绿坝软件和同性恋话题》http://www.aibai.com/infoview.php?id=19460
4 见张北川博客《同性恋者与异性结婚之悲》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5996b40101byr1.html
5 见鲁迅《娜拉走后怎样》
6 刘明华,于增照,张北川,史同新,李秀芳,李洋,王燕飞,朱明泉. 中国同性爱者、同性性行为者和相关女性群体人口数值估测. 中国性科学,2015,24(3):117-121.
7 张北川,李洋,李秀芳,李现红,于增照,刘明华,史同新。固定伴侣是男同性爱者/男男性行为者的女性与公共卫生. 中国性科学,2015,24(2):116-120.

 


 


 


 青春就应该这样绽放  游戏测试:三国时期谁是你最好的兄弟!!  你不得不信的星座秘密

中国同性爱者、同性性行为者和相关女性群体人口数值估测

$
0
0

           中国同性爱者、同性性行为者和相关女性群体人口数值估测
                   刘明华1,于增照2,张北川3△,史同新3,李秀芳3,李洋4,王燕飞5,朱明泉6
      1 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 青岛266033
      2 青岛市市立医院,山东 青岛266011
      3 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山东 青岛266003
      4 山东省青岛疗养院,山东 青岛266071
      5 解放军第404医院,山东 威海264200
      6 青岛市海慈医院,山东 青岛266034

    【第一作者简介】刘明华(1978—),女,山东省济宁市人,主管医师,硕士,从事公共卫生。Email:qdlmh@126.com
  △【通讯作者】张北川,教授,Email:pytx@263.net

  张北川说明:谈论同性爱者(此时通常包括双性爱者)的人口数值,表面上好像只是讲些数值,其实常折射出某种态度。
  我国谈论同性爱者数量的具体文字资料可归入三类。
  一类是很高或很低的数据。其中男同人士常强调很高的数值,如指出我国人口中有25%或10%的人是同性爱者。他们强调自身群体极为庞大,和下意识地用这些数字作为一种支持有关。曾有报纸根据个别男同所言,刊出中国有1.3亿人是同性恋这一说法。
  还有一些人,通常是异性爱男子,自认为只见过极个别人偏爱同性或未见过这种人,他们强调同性爱者有明显与众不同的特征,并认为同性爱者人数极少。可如果让他们说说“少”是“多少”,他们一般说不出来。另有一些专家也认为这个数值极少,如《朋友》在1998年的第2期曾刊出一位医学教授的文章。那位教授说,当年在专门关押男同的劳教农场里,男同所占比例也不足1%。
  必须指出,这类极大或极小的数据,缺少严谨的科研调查作为支撑,从而缺少可信性。
  第二类数据常见于媒体。如2015年2月17日《参考消息》转发同期新加坡《联合早报》的一则报道称,中国13亿人中的5%似是估测中国同性爱者的标准,约7000万中国人是同性爱者。这是媒体常用的数值。应当讲,这样的估测方式,包括了大量婴儿等未成年人口的数值,似乎还包括了许多胎儿和尚未受精的卵子的数值。自然,这是不靠谱的数据。
第三类数据是学界根据学术要求,对多种调查进行分析或直接进行调查后,给出的数据。我的项目组的论文中的数据,就是这样给出的。
  2002年,我撰写的《对中国男同/双性爱者人口数量与艾滋病病毒感染率的初步估测》刊出在《中国艾滋病性病》杂志。2014年,在写作数篇同妻科研文献的过程中,我注意到需要对我国同妻数据做出较深入的估测。10几年间许多背景状况较2002年前有了很大变化,同时又有了许多新数据出现。这种情况下讨论同妻问题时,应采用新的背景数据进行分析。出于这一原因,我邀请刘明华硕士、于增照硕士等,和我完成了《中国同性爱者、同性性行为者和相关女性群体人口数值估测》。此文发表于《中国性科学》2015年第24卷第3期第117-121页。
  作为文章的通讯作者,我负责对此文具体内容等进行解释。

 

    【摘要】目的:在新的社会人口学和医学背景下,估测中国同性爱者、同性性行为者和相关女性群体人口数量,为当今中国的相关研究提供科学依据。方法:主要根据《2013年中国统计年鉴》提供的人口基数和潘绥铭2010年对中国成年人口的多层等概率性学抽样调查给出的相关数据进行计算。结果:估测我国男同性爱者(包括男双性爱者)总人口极可能明显超过2100万,性活跃期男男性行为者约922.4万;我国女同性爱者总人口可达1200万左右,性活跃期女女性行为者约816.7万;配偶是男同性爱的女性人口数约为1360万,配偶是男男性行为者的女性有近1000万。结论:我国有数量庞大的同性爱者和同性性行为者群体以及相关的女性群体,他(她)们的身心健康亟需医界等学界高度关注,在未来的10几年内,我国“可见的”同性爱者和同性性行为者群体数量会有所增加,而固定伴侣是男同性爱者及男男性行为者的女性数值将不断下降。
     【关键词】 同性爱;同性性行为;人口数量

Estimation on the numbers of Chinese homosexuality and people with same-sex sexual behaviors and related groups of women  LIU Minghua, YU Zengzhao, ZHANG Beichuan, et al.(Qingdao Center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 Qingdao, Shandong 266033, China)
    【Abstract】 Objective:To estimate the numbers of Chinese homosexuality and people with same-sex sexual behaviors and related female groups in the new social demography and medical background, so as to provide scientific basis for the related research in China. Methods:According to the population provided by "2013 China statistical yearbook "and the related data offered by professor Pan's "Multilayer equal probability sexology sampling survey about China adult population " in 2010. Results:The total number of Chinese  male homosexuality(including bisexuality) may significantly exceed 21 million, sexually active MSM about 9.224 million; There are up to about 12 million female homosexuality in China, sexually active WSW about 8.167 million; There are approximately 13.6 million female whose spouse are male homosexuality, nearly 10 million female whose spouse are MSM. Conclusion:There are huge numbers of homosexuality and people with same-sex sexual behavior and related groups of women in China, their physical and psychological health urgent need be pay particular attention by medical community and other related community. In the next ten years, the number of the "visible" homosexuality and people with same-sex sexual behavior will increase, while the female whose fixed sex-partners are male homosexuality and MSM will continue to decline.
     【Key words】 Homosexuality; Same-sex sexual behavior; Population                  
  
     
  21世纪以来,中国社会的开放进程使学界对国人性状况的认识不断深化,特别是艾滋病(AIDS)流行模式的变化,有力推动了对同性爱者和同性性行为者(people with same sex sexual behavior)的认识和关注,并扩展至其他关联群体[1]。虽然国内曾有对我国男男性行为者(men who have sex with men, MSM)人口数值的估测[2],但所提供数据已不能满足医界需求,而且医界对MSM的科研已扩展到心理健康领域[3-6]。与此同步,国内总人口数值不断增多,并有社会学界对国人的新调查报告问世。在新背景下,有必要进一步论证性向少数群体及关联人群的人口数值。
  1 某些重要概念
  1.1 同性爱者及双性爱者
  不同学界对同性爱者及双性爱者的定义,长期存在重大争议。精神病学及临床心理学强调,同性爱者是在可与异性接触的“正常”环境中,在思想、情感乃至行为方面对同性持续表现出性爱倾向的人,即便他们能与异性发生所谓“正常”性行为,也难以与异性较好建立和维系性伴侣关系;双性爱者的不同只在于他们对同性和异性都能持续表现出性爱倾向[7]。总体上看,这是从心理角度定义,它主要用于相关的医界,包括常用于MSM/AIDS科研。
  现实的丰富复杂性历来难以用简单定义囊括。一些实例凸显出精神病学界定义的明显局限性。国际间许多权威学者质疑医界定义。同性爱一词1880年代首先进入医界(司法精神病学界),但现代性学奠基人金赛指出,把同性爱者认定为特殊的、可以区分的人毫无意义[8],金赛并采用“绝对同性性行为者”等描述方法[9-10]。当代性社会学家指出,从人的欲望、行为和自我认定三种尺度定义同性爱者并调查其人口数值,所得结果差异甚大。双性爱者更难认定,因此社会学家在大样本性调查中,常把自认性向为同性爱和双性爱的人归入同一类性向少数人群,给出的同性爱者人口数值也包含双性爱者,或根本不提及双性爱者。美国社会学界的权威调查发现,男性中自青春期开始至少有过一次同性性行为者高达9%,其中40%男性的这一行为发生在18岁前,18岁后有过同性性行为者为5%,自认男同(及双性爱)者仅2.8%;女性中这三个数值对应的数据分别是略过4%、4%和1.4%。这项调查并发现,美国前12位最大城市市区,自认为男同性爱(及双性爱)的人占成年男性人口的略过9%(在那些城市郊区,它降至略过3%),第13—100位大中城市,这个数值是略过4%(在那些城市郊区,它降至略过1%),在其它城市及乡村,对应的数值是1%以上。调查发现男同倾向于从自己出生的小城市和乡村迁徙到大城市。与男同不一样,女同的这种迁徙倾向不那么显著[11]。不赞同医界定义的性学家黑伯乐进一步指出,人类中有同性性接触的人所占百分率,在过去、现代和将来的数值都极小,是一个“恒量”[8]。
  中国进行过大样本性社会学调查的刘达临和潘绥铭在调查报告中都不刻意区分同性爱者和双性爱者,只报告同性爱者数据,并把性欲冲动在一段时间内也指向异性但总体上更偏好同性的人归入同性爱者中[8]。
       本文所指的同性爱者通常包括双性爱者,专指其中的男性或女性时简称男同或女同。
  1.2 男男性行为者
  这个命名的使用与AIDS流行有关,它备受关注起因于AIDS首先在美国男同中发现[8]。作为行为学定义,它同步衍生出同性性行为者、女女性行为者这类定义。国际间一些学者认为作为术语,同性性行为者这一命名比同性爱者更有助于了解人类性状况的真相。同性性行为者可作广义、狭义之分。广义上讲,男男间只要有过一次达到性张力释放的行为即均列入MSM,无论其技巧如何,或它发生于幼儿间[9]。社会学调查常涉及这一数据,此时所获数值通常达10%左右或更高。医界所指则不同,它是从狭义认识同性性行为者,定义通常限于和性传播感染明确相关的同性爱者及双性爱者、跨性别者等,所得数值明显低于社会学调查。已注意到某些原因可以使同性爱者没有同性性行为,以及大量青少年因好奇心及偶然发生无医学意义的同性性行为(如男男间的偶然手交)。对这类同性性行为者的数值,本项估测不列入讨论。
  1.3 女女性行为者(women who have sex with women,WSW)
  这一词汇主要由医界采用,通常泛指已有同性性行为的女同及有变性倾向但尚未手术变性的女性[12]。金赛将女女性行为定义为“对其他女性所产生的性反应,以及女性对其他女性所进行的明显接触”,并认为“同性性接触固然有爱的情感和心理在其中,但更根本的标志是同性双方发生具体实际的性行为”[13]。
    由于一度普遍认为女女性行为过程中体液交换极少,AIDS感染的风险极微,所以对WSW的科研远少于MSM。但随着对此领域研究深入,发现女女间同样可以存在不安全性行为,感染性病的风险也较高。研究表明,女性间最常见的性行为方式是手—外阴接触(手交)、口—外阴接触(口交)。这类行为可以使口腔或阴道粘膜(特别是有伤口时)暴露于阴道分泌物或经血,进而可能导致病原体传播。
      美国一项对50个州6935名自认同为女同的调查发现,77.3%有一个或以上男性伴,70.5%有阴道性交,17.2%有肛交,17.2%感染过性病,近1年内5.7%报告有男性伴[14]。国外对WSW中性病感染的多因素分析显示,阴道一阴茎性交、累计性伴数多或男性伴数多、使用性器具是WSW感染的危险因素。我国的调查显示,一线城市WSW中性病患病率甚高,如对北京150名WSW的调查发现,性病总患病率高达34.67%,易患性病依次为淋病、细菌性阴道病、真菌性阴道炎;但三线城市WSW中性病感染率明显为低[15-16]。
  1.4 同性性行为者中的其它亚群
  同性性行为者中除同性爱者及双性爱者外,还有两个亚群,即跨性别者(transgender)和向同性“卖性”的性工作者。跨性别者概念由易性症者(变性欲者,transsexuals)定义衍化生成,其定义同样富有争议。真正的易性症者,特征是持续地把自己认定为异性并强烈希望变性,其愿望通常经变性手术等达成。跨性别者包含多种自认为性别与生物学性别(生理性别,出生时根据生殖器被认定的性别)表现不一致的人,如印度的“海吉拉斯”女性。transgender 的反义词是cisgender,后者译作原性别(者)或本性别(者),意指个体生物学性别与其行为或其角色“完全匹配”。
  我国许多对MSM/AIDS的调查发现,相当高比例的MSM有过向同性的“卖性”行为。然而真正以向同性提供有偿性服务为“职业”谋生的性工作者,人数相当有限,主要聚集在一、二线城市及少数开放且人口多的三线城市。
  1.5 固定伴侣是男同的异性爱女性
  它包括三个亚群:(1)现配偶是男同的异性爱女性(一般女性),(2)与男同有恋爱关系但无法定婚姻关系的一般女性,(3)虽与男同离异但仍有某种伴侣关系的一般女性。这类女性与并非MSM的男同的伴侣关系中,主要遭遇的是自己及对方的心理健康问题。当女性与男同有性交行为且后者是MSM时,女性则处于易罹患性传播感染的高危环境中。由于欧美发达国家政治、文化背景等不同,性别和性向不同的生活伴侣很少[17-18]。但中国等许多国家的男同普遍结婚,这种女性是人口基数庞大的群体。国内男同/MSM把AIDS传播给其妻,甚至后者离异再婚并已怀孕后才确认感染的事件已有学界和媒体报告[19]。我国男同社区部分人士反对对该女性群体进行科研[20],然而对这种存有相当争议的现象和人群,学界应加强研究。
    合法的婚姻并不能有效制约男同的高危性行为。在婚男同可能普遍较少重视对其配偶的健康保护,婚姻似乎未能使他们在同性性交中更多虑及保护自身和配偶的安全。Hernandez [21]等对印度的研究发现,和男性或与“海吉拉斯”女性都有过性接触的MSM性伴更多,更倾向于成为女性性工作者的商业性伴并和女性肛交及口交,这使得与MSM有性关系的大量女性生活在易感染性传播感染的高危环境中。Sheehy[22]等对尼日利亚557例有肛交史的MSM的研究显示,过去2个月48.1%与女性有性行为;有女性伴的MSM中56%有偶遇女性伴,69%有多个女性伴;后者中高达45.1%与女性肛交过且74.0%未采取防护措施,66%与女性发生过无保护阴道性交;分析提示MSM的双性性行为与已婚或与女性同居有关。许娟[23]等发现在婚MSM 无保护肛交与无保护阴道交比例均高于未婚MSM,更偏好去浴池、桑拿寻找男性伴;他们接受过AIDS检测咨询及宣传的比例也低于未婚者。史同新[24]等发现在婚MSM 与男性及女性性交时使用过安全套的比例均显著低于未婚MSM。
  纵观多篇中外文献,男同与一般女性结婚的原因无外乎传统道德理念和宗教信仰的制约(即把家庭和妻子当成社会舆论的“挡箭牌”)、对家庭温暖和孩子的渴望[25]、对性身份的认同缺乏认识和混乱。张北川等2012年一项对140余例固定性伴(曾)是MSM的女性的调查发现,其中1/3出现过典型性病症状,不足1/3做过AIDS检测,2人阳性;已婚者长期遭受丈夫以性冷淡为主的精神暴力者约占70%,被固定MSM性伴不止一次殴打者超过20%;有抑郁症状者超过90%,曾有强烈自杀念头者高达40%,有自杀未遂史者近10%[26]。
  2 中国男同与男男性行为者人口数值估测
  2.1男同人口数值 
  0~14岁年龄组人口通常性向未确定,不计入。本项估测只计算15~64岁男性人口中的男同人数。根据《2013年中国统计年鉴》(以下简称《年鉴》,以每5岁作为一年龄分层)提供的2012年全国人口情况抽样调查样本数据(抽样比为0.831‰)[27],15~64岁年龄组男性总人口为51186.0万(人)。潘绥铭等2010年以城乡差异、人口规模等国家统计数据为分层指标进行的多层等概率抽样调查(以下简称潘绥铭调查)发现,我国2.5%~5.0%男性自认为男同[28]。估测中国该年龄段的男同数值为51186.0万×(2.5%~5.0%),即1279.7万~2559.3万,中间值1919.5万。结合考虑中国65岁及以上老龄男性人口多达6098.8万,男同总人口极可能明显超过2100万。
  需要注意的是男同/MSM的数值在地理上并不是均匀分布,它受到当地(城市)人口规模、开放程度等的明显影响。我国一、二线城市及相对开放、人口较多的三线城市的多项报告显示,参与调查的男同/MSM中有相当比例的人来自较小城市及乡村,从而也反映出男同有向更大和更成熟社区的大城市流动的倾向。
  2.2性活跃期男男性行为者数值
  中国近年每年新报告的AIDS感染中,男男性传播所占百分率不断上升,2012年达19.1%[29]。确定处于性活跃期MSM人口基数,可用于估测AIDS防控工作应覆盖的该高危行为人群数值及它所影响的一般人群的人口规模。
  潘绥铭调查发现,中国男性首次性交平均年龄22.5岁,性活跃期平均年龄上限(近一年内无性交行为发生的年龄上限,“性退休年龄”)为52.4岁。估测性活跃期MSM的数值,亦需确定中国MSM的性活跃年龄。很多调查表明,与一般男性相比,男同倾向于性意识觉醒年龄较早,首次性交年龄较小。经查阅《中国艾滋病性病》2009年第1期至2013年第12期和《中华流行病学杂志》2009年第1期至2013年第12期,共发表与MSM有关的专业文献(含文题涉及男男性行为、男男性接触等的各种文献)203篇,32篇文献给出了44组关于MSM样本量和首次性交年龄的数据,这44组数据样本量共计9.8万例(其中一篇样本数量约是8万,是收集和分析2002至2010年公开发表的相关文献后做的分析),其中29篇论文给出平均年龄和标准差。综合分析29篇论文的37组数据,得出MSM的首次性交平均年龄为20.2岁;另外4篇论文有7组数据只给出MSM首次性交年龄的中位数,分别是20岁(4组)、19岁(2组)和18岁。本项估测据此将MSM的性活跃平均起始年龄定为20岁,并估测MSM的性活跃期平均年龄为20~52.4岁。《年鉴》中相对应的20~52.4岁年龄组男性人口数为36896.0万(50-54岁组人口取其一半的数值)。潘绥铭调查表明,在男性人口中,有与同性性交史的男性人口比例为2.1%~2.9%。由此推算出中国处于性活跃期的MSM为36896.0万×(2.1%~2.9%),即774.8万~1070.0万,中间值922.4万。
  3 中国女同与女女性行为者人口数值估测
  3.1 女同人口数值
  中国15~64岁女性人口数为49153.5万。潘绥铭调查显示,女性中自认为是女同者为2.0%~2.4%。由此估测中国女同数值为49153.5万×(2.0%~2.4%),即约983万~1180万,中间值约1081万。结合考虑中国65岁及以上老龄女性人口多达6621.2万,女同总人口极可能达1200万左右。
  3.2 女女性行为者人口数值
  潘绥铭调查发现,中国女性首次性交平均起始年龄为22.7岁,性活跃期年龄上限平均为50.3岁;与同性发生过性行为的女性比例为1.6%~1.8%。国内仅4篇文献报告了WSW的首次性交年龄。其中2篇样本量共计149例,计算得出首次性交年龄平均为20.0岁;另外两篇只给出首次性交年龄的中位数,分别为150例,中位数19岁和60例,中位数20岁。本项估测将WSW的性活跃平均起始年龄定为20岁,估测WSW的性活跃期平均年龄为20~50岁。《年鉴》中相对应的20~50岁年龄组女性人口数为34465.2万。由此推算出中国处于性活跃期的WSW为34465.2万×(2.1%~2.9%),即723.8万~999.5万,中间值861.7万。
  4 其它同性性行为者人口数值
  台湾官方公布,该地区1998年1月至2013年9月完成变性手术并进行性别变更登记者总共467人,目前尚有跨性别者1000余人[30],其数值不足台湾总人口2336万的0.1‰。据国家统计局公布,中国大陆至2012年末总人口为135 404万。以台湾的有关百分率推算大陆男女跨性别者(含已行变性手术者)人数,仅10余万人。这个数值即便倍增,也不足男女同性爱者数值的1%,因此不单独计算和加入。
  性工作者的数值随经济形势、就业状况等变化而波动。同性性行为者占成年总人口的百分率相当低,换而言之,由于性工作者的“客源”有限,所以向及兼向同性提供有偿性服务的“职业化”性工作者的人口数值,对同性性行为者的总人口数值的影响很小,不单独计算。
  5 中国固定伴侣是男同/男男性行为者的女性人口数值估测
  5.1 配偶是男同的女性人口数值
  因为不确定因素较多,故难以估测我国与男同/MSM有过性意义上的暂时的男女交往以及发生过性交却未进入婚姻的一般女性的人口数值。本研究只估测与男同结婚的一般女性的数值。
  《年鉴》给出我国初婚有配偶的男性人口数为40287.1万。社会学家刘达临等的调查显示,中国超过90%的男同已与女性结婚或认为不可避免会结婚[8]。结合潘绥铭调查数据推算,已婚和将会结婚的男同人口比例为(2.5%~5.0%)×90%。估测初婚有配偶的男性中,有40287.1万×(2.5%~5.0%)×90%的人是男同,即属于初婚的在婚男同906.5万~1813.0万,中间值约1360万。
  以上数据表明,有同等数值的女性与初婚男同结合成婚姻关系。另外由于部分男同不止一次结婚,所以配偶(曾)是男同的一般女性的总数值极可能达到或超过1400万。
  5.2 配偶是男男性行为者的女性人口数值
  根据《年鉴》、潘绥铭调查和刘达临等研究提供的数据,推算在初婚有配偶的男性中,约有40287.1万×(2.1%~2.9%)×90%的人是MSM,即846.0万~1168.3万,中间值906.5万。考虑到许多未婚男女彼此性交过但最终并未结合成婚姻关系,所以至少有近1000万一般女性因固定性伴是MSM,存在易罹患性传播感染的风险。
  6 某些长期预测
  未来15年内即2030年前,这一时段男同和女同的数值将随进入青少年阶段的人口数量增多而有缓慢的滞胀式持续增长。中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实施15年后,由于阶梯性小幅增多的人口开始进入青少年期,男同和女同人口数值短期内会对应发生较明显的阶梯式增多,之后在新的水平上再度进入缓慢滞胀阶段。然而,随文化及政治对同性爱的禁制较快弱化,“可见的”同性爱者会不断明显增多。
  随国人首次性行为年龄普遍提前和社会对同性性关系的禁制较迅速弱化的影响,同性性行为者人口可能会较明显地持续性增多,直至达到或略超过同龄男同、女同人口数值。这个过程可能在10—20年内完成。
  与此同步,由于性科学教育的普及和有关性向知识水平的提升,固定伴侣是男同/MSM的女性数值会不断下降。此外,由于一些变量能够产生的影响难以估测(如截至2013年末中国人口中男性多于女性3384万,似乎提示文化将对男性独身现象的态度愈加宽容),这样的因素对男同的性活动有何影响,目前尚难以得知。
  
                                                  参考文献
[1] Zhang Beichuan,Joan Kaufman. The Rights of People with Same Sex Sexual                                                            Behaviour:Recent Progress and Continuing Challenges in China. In: Geetanjali Misra,Radhika Chandiramani. Sexuality,Gender and Rights. 1st ed. Sage Publications India Pvt Ltd;Sage Publications Inc;Sage Publications Ltd,New Delhi, Thousand Oaks,    London,2005:113-130.
[2] 张北川,李洋,李秀芳,等. 固定性伴是男男性行为者的女性之相关健康问题及影响因素. 中国艾滋病性病. 待发表.
[3] 于佳,李东亮,王子昕,等. 北京市MSM人群的心理健康影响因素.中国艾滋病性病,2013,19(4):244—247.
[4] 吴杰,卢次勇,郝元涛,等.广州市男男性接触人群社会心理状况调查.中国公共卫生,2011,27(4):476-478.
[5] 杨芳,李玲,杨树星,等.武汉市在校大学生男男性行为者心理健康状况研究.中华流行病学杂志,2012,33(11):1139-1140.
[6] 郑迎军,许娟;张洪波,等.男男性接触者焦虑、抑郁与艾滋病高危性行为的关系.中国心理卫生,2005,19(10):57-59.
[7] 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分会.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3).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济南,2001:139.
[8] 刘达临,鲁龙光.中国同性恋研究.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5:4-170.
[9] 阿尔弗雷德·C.金赛. 金赛性学报告. 海口:海南出版社,三环出版社,2007:184-192.
[10] Alfred Kinsey. Sexual Behavior in the Human Male,Sexual Behavior in the Human Female.
 [11] 迈克尔,盖格农,劳曼,等. 美国人的性生活. 陕西: 陕西人民出版社,1996:250—260.
[12] 张滨.性医学.广州:广东教育出版社,2008:100.
[13] J Kinsey AC,Pomeroy WB,Martin CE,et al. Sexual behavior in the human female.Philadelphia PA:WB Sounders,1953.
[14] Diamant AL, Schuster MA, McGuigan K, et al. Lesbians’ sexual history with men: Implications for taking a sexual history. Arch Intern Med, 1999, 159(22):2730~2736.
[15] 刘英杰,王小芳,宋亮.北京市女女性行为人群性行为特征与性传播疾病感染状况.中华预防医学杂志,2012,46(7):627-630.
[16] 杜桂英,于海荣,蔡新,等. 女女性行为人群的性行为特征和性传播疾病感染状况. 中国艾滋病性病,2013,19(10):747-749.
[17] Catania JA , Osmond D , Stall RD , et al. The continuing HIV epidemic among men who have sex with men . Am J Public Health. 2001,91(6):907-914.
[18] Dubois-Arber F, Masur JB, Hausser D, et al. Evaluation of AIDS prevention among homosexual and bisexual men in Switzerland. Soc Sci Med, 1993, 37(12): 1539-1544.
[19] 俞陶然. “隐艾”、“男同娶妻”频致悲剧. 新闻晚报,2011-11-30.
[20] Shan Juan. Millions of wives wed to gay men: expert. China Daily,2012-2-3.
[21] Hernandez AL, Lindan CP, Mathur M, et al. Sexual behavior among men who have sex with women, men, and Hijras in Mumbai, India--multiple sexual risks. AIDS Behav. 2006,10(4 Suppl):S5-16.
[22] Sheehy M, Tun W, Vu L, et al. High levels of bisexual behavior and factors associated with bisexual behavior among men having sex with men (MSM) in Nigeria. AIDS Care. 2014,26(1):116-122.
[23] 许娟,徐杰,米国栋,等.男男性行为者婚姻状况及其艾滋病高危行为比较.中华疾病控制杂志,2010,14( 5):404-407.
[24] 史同新,张北川,李秀芳,等. 婚姻状况对男男性行为者的艾滋病高危性行为影响研究. 中国艾滋病性病,2008,14(5):475-478.
[25] Higgins DJ. Gay men from heterosexual marriages: attitudes, behaviors, childhood experiences, and reasons for marriage. J Homosex. 2002, 42(4):15-34.
[26] Chinese "gay wives" suffer emotional abuse: survey. Xinhua, 2013-10-23.
http://news.xinhuanet.com/english/china/2013-10/23/c_132824026.htm
[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13年中国统计年鉴(总第32期),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3:109.
[28] 潘绥铭,黄盈盈.性之变:21世纪中国人的性生活.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178.
[29] 全国艾滋病/性病综合防治数据信息年报.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2012,66:1.
[30] 台户籍性别登记要设第三栏. 环球时报,2013-12-11.

 说明:本文发表于《中国性科学》2015年第24卷第3期第117-121页。

 

 

 


 


 青春就应该这样绽放  游戏测试:三国时期谁是你最好的兄弟!!  你不得不信的星座秘密

固定伴侣是男同性爱者/男男性行为者的女性与公共卫生

$
0
0

             固定伴侣是男同性爱者/男男性行为者的女性与公共卫生
                      张北川1,李洋2,李秀芳1,李现红3,于增照4,刘明华5,史同新1
    1 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山东 青岛266003
    2 山东省青岛疗养院,山东 青岛266071
    3 中南大学护理学院,湖南 长沙410013
    4 青岛市立医院,山东青岛266011
    5 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 青岛266033

  【第一作者简介】张北川(1948—),男,主任医师,主要从事艾滋病性病防控工作。Email:pytx@263.net
  
  【摘要】本文介绍了固定伴侣是男同性爱者/男男性行为者(男同/MSM)的异性爱女性伴侣普遍面临的挑战。西方国家当代的一般女性很少与男同/MSM结合成固定伴侣,但这一情况在很多中低收入国家常见。在中国,大量男同/MSM与一般女性结合成固定伴侣,他们同时存在男男性行为。中国的许多研究提示,MSM的固定女性伴同样生活在易感染艾滋病及性病的高危环境中,而一般女性的固定伴侣是男同时,会普遍面对特殊的心理困境。由于社会传统文化等原因,该女性群体的生存环境相当脆弱,并希望获得医界帮助。医界需要从女性学和社会性别平等的高度认识相关问题,积极参与解决相关问题的社会进程。
  【关键词】异性爱女性;男同性爱者/男男性行为者;艾滋病;性病;心理
  
Women who have regular sex with Gay/MSM and Public Health ZHANG Beichuan1,LI Yang2,LI Xiufang1,et al. 1. The Affiliated Hospital of Medical College Qingdao University,Qing dao 266003,China
   【Abstract】This article elaborates the challenges faced by women who are heterosexual but have regular sex with gay men/MSM (men who have sex with men). Women in western countries seldom marry gay men/MSM nowadays, while it is common in in lots of middle/low-income countries. In China, a great number of studies showed that women who had regular sex with gay men/MSMs were susceptible to HIV/AIDS and STDs (sexual transmitted diseases) and experienced special psychological difficulties. Due to the traditional social culture, this group of women's survival environment is vulnerable, and also needs support from health care providers. Health care providers should recognize relevant issues from the perspectives of female science and social gender equality science, and actively involve in solving these issues.
   【Key words】heterosexual women; gay/MSM; AIDS; sexual transmitted diseases; psychology
  
  1 问题的提出 
  当代男同性爱者/男男性行为者(以下分别简称男同、MSM)与女性结婚或处于某种类婚姻的固定伴侣关系时,女性通常会面对性传播感染防治、心理卫生等医学问题,和女性学与社会性别研究、社会学、伦理学、法学等多学科跨界问题。我国男同/MSM人口基数庞大,其心理和行为有国情特点,该群体的艾滋病病毒/艾滋病(HIV/AIDS)及性病防控是公共卫生问题,与之相对应的女性群体面对的问题,必然地也构成公共卫生问题。然而,女性的这类问题在医界一直只通过对男同/MSM的性传播感染科研偶然出现。利益密切相关且非常重要的当事群体被视作“他者(The Other)”被动浮现,有悖于人本理念,而且有违于社会学界社会建构理论的要求[1]。
  201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科学界已开始讨论该女性群体的性传播感染与心理卫生问题,并建议向她们提供保护和帮助[2-3],法律实务界也对此种婚姻致HIV感染的女性提供了支持,并在一般女性与男同的婚姻引发的冲突中维护女性权益[4-5]。值得注意的是,由于难以得到帮助,该女性群体较多通过传媒界“发声”,如媒体对她们的心理问题乃至自杀事件等的报道[6-8]。由此凸显出医界在有关领域发展的滞后。
  2 不同界别的相关认识 
  对该女性群体的定位,不同界别尚无统一定论。由于她们通常是异性爱女性(一般女性),其健康问题与其固定伴侣的性活动密切相关,所以后者状况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她们的状况。精神病学界习惯于从具体的性向角度定位,强调她们的男性固定伴侣对同性或同时对两性成员都持续表现出性爱倾向,这种表达包括情感、思想,及性爱行为,难以建立和维持与一般女性婚恋关系,是同性爱或双性爱者[9]。我国AIDS防治界张北川和生命伦理学界邱仁宗深入讨论过同性爱及双性爱(者)的定义[10-11]。其中邱仁宗指出,对同性爱(者)的定义是非常困难的,因为它包括异常多样的二体关系及个人精神状态和行为模式。社会学界潘绥铭等则指出,国内外有上百种相关定义,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定义;并强调不愿意使用“双性恋”概念[1]。
  1980年旧金山、纽约和芝加哥三地医生率先报告了他们治疗过的患性病的性活跃男同,这些男同均伴发罕见的肺炎或罕见的恶性肿瘤,次年美国CDC通报了同类状况,由此宣示了“AIDS时代”的到来[12]。医界进一步的研究发现,男双性爱者、男变性欲者及从事男男性工作的男子也是HIV的目标人群,这使得MSM一词应运而生,进而产生了同性性行为者(people with same sex sexual behavior)、女女性行为者(women who have sex with women)等用语[13]。这类新认识超越了性向概念,建立了更符合现实需求的观念[14]。
  AIDS的挑战深化了学界对人类自身的认识并产生了深广影响,以致社会学界创立了外界定义为“AIDS时代的性社会学”的系统的“性的社会网络理论”[15]。现代性学奠基人金赛强调,不存在一个判断同性爱者的单一尺度。当代性社会学界进而认为,对具体个人的性向,存在欲望尺度、行为尺度和自我认定尺度三种标准,很难判定某个人是否同性爱者。所以,社会学界在人类性状况调查中并不刻意区分同性爱者和双性爱者,权威的调查或把这两种情况归入同一人群,或不讨论双性爱者的情况[16]。
  3 一般女性与男同/MSM的婚恋 
  一般女性与男同/MSM的婚内和类婚姻状态时的性行为,是该女性群体罹患性传播感染的最重要环节,也是导致一般女性与男同性结合后出现心理卫生问题的关键原因之一,因此应了解有关婚恋状况。
  在西方高收入国家,历史文化背景使得仅少数男同与一般女性有性关系,更少与女性结婚。1970年代前期西方一篇报告指出,英美男同中仅10%—17%与女性结婚。198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的文化和法律变迁,进一步扩大了个人自由空间并促进了女性的平等意识和人权保障水平,同时显著提升了同性爱者的人权保障水平,更大程度地消解了一般女性与男同结合成固定伴侣的可能性。发展中国家情况复杂。Cáceres等复习了2003—2007年间多地区中低收入国家大量有关MSM与女性间性关系的文献,涉及MSM与女性的共同生活发生率、上一年与女性性行为发生率和结婚率。这三种状况的波动范围,非洲为41%—86%,50%—69%,8%—15%;南美为25%—64%,8%—30%,5%;亚洲为25%—73%,11%—98%,3%—42%;其中东亚是50%—73%,11%—52%,7%—29%(低值7%是北京的报告);南亚是69%,20%—98%,21%—42%;东南亚是25%—61%,40%—70%,3%—13%[17]。
  据社会学家刘达临等研究,中国超过90%的同性爱者已与异性结婚或认为自己结婚不可避免[18]。晚近社会学界有论者总结了国内多项对男同的调查,指出中国未婚男同无论结婚意愿如何,仍会普遍进入传统婚姻[19]。2000年代张北川等指出,同是1990年代的调查,在中国的一组MSM中,1/2与女性有过性行为,1/3与女性结婚;而瑞士的相应数字仅分别是10%和3%;中国与西方不同,而与印度等国家相似[20-21]。国内近年有大量有关MSM的报告。多项对样本平均年龄较低的MSM的调查发现,已有10%—20%的人结婚;对平均年龄略大或在某些特定场所交往、或文化层次较低的MSM的调查发现,超过50%的人已婚[22-24]。近期完成但尚未发表的一项对某三线城市大样本MSM的调查则发现,60%以上MSM有婚史(在婚及离异)。
  4 相关性传播感染问题 
  2002年美国Higgins对曾与一般女性结婚的男同的心理研究指出,已婚男同似比其他MSM更多暴露在无保护的性活动之中,进而使其妻存在感染HIV的风险,强调期待未来有女性视角研究,以制定有针对性的预防策略[25]。2010年印度Solomon等对MSM的AIDS研究指出,应当对其女性配偶进行研究,包括研究其心理状况[26]。然而,本文作者未检索到国际间的以该女性群体为主体的AIDS及性病研究报告。
  Sheehy等对非洲人口大国尼日利亚有肛交史的MSM的研究显示,他们之中过去2个月内48.1%与女性有性行为;与女性有性行为者中,高达45.1%与女性伴发生过肛交且74.0%未采取防护措施,66%与女性发生过无保护阴道性交;分析提示其双性性行为与结婚或与女性同居有关[27]。Solomon等对亚洲人口大国印度的研究显示,MSM结婚的年龄中位数为35岁,已婚MSM中95%自认为性向是双性爱,98%未向妻子透露其性向,53%与妻子性交时从来不使用安全套,几乎没有人与女性发生过肛交,51%接受过HIV检测,感染率13.4%;该人群中抽烟、酗酒、吸大麻很常见[26]。
  中国1989年发现首例性传播至HIV感染的本土居民,即有多个男女性伴的MSM。现今已有多项调查确认MSM中的HIV感染率和性病发生率明显高于一般男性。蔡于茂等对MSM中HIV和梅毒的研究甚至发现,超过40%的MSM梅毒ELISA阳性[28]。史同新等发现,与非在婚MSM相比,在婚MSM累计同性性伴数、同性口交性伴数、同性肛交性伴数、近1年内向男性“买”性次数均明显为高,男女性交及最近1次与女性性交时安全套使用率、近6个月内“买”性时安全套使用率明显为低,近6个月内在男同活动场所与陌生男性性交、最近1次同性性交是与不熟悉或陌生男性、曾经向男性“买”性及有过肛交行为的百分率明显为高。郭燕丽等亦发现已婚MSM比未婚MSM有更多易感染HIV的高危行为[29-30]。
  2011年郑毓芳等对一组HIV阳性的MSM的调查发现,其中37.7%已婚,个别人的配偶已感染HIV,指出应关注MSM的配偶感染的可能性[31]。杨蓉蓉等发现HIV阳性的已婚MSM对配偶的阳性告知率低于50%,已告知者其配偶的阳性率达28.6%[32]。中国医界与该女性群体的接触可能始于1990年代中期[33],但迟至2010年代初张北川才通过国际权威学刊等正面提出该女性群体的AIDS问题[34-35]。
  在论及男同等非异性爱男子向一般女子性传播HIV及性病时,须具备两个先决条件,其一是男同等是MSM,其二是这种MSM与女性有性(交)行为。此时,该女性群体主要包括三个亚群,(1)与MSM处于婚姻存续期内并有过性行为的女性,(2)曾与MSM结婚且当时曾性交、离异后生活仍受到既往婚姻很大影响的离异女性,(3)与MSM有固定性伴关系的未婚女性。中国社会科学界和民间对这类女性常通称同妻,各亚群分别称在婚同妻、前同妻(离异同妻)和准同妻(同女友)。
  MSM向女性,特别是向固定女性伴传播HIV及性病的可能,取决于双方之间的具体性行为方式,并需将其与相同文化背景下一般男女固定性伴间的状况比较。中国晚近已有权威的大样本分层等概率抽样性调查专著出版。据调查,我国<40岁的在婚异性爱男女中,每周性交≥2次者约60%,女性婚外性行为发生率为9.7%;近一年中性交过的一般男女中,性交时男为女口交者为38.8%,女为男口交者35.2%;曾肛交者8.5%;“完全异性恋”自报性病发生率为2.5%,“非异性恋”自报性病发生率为33.6%,后者患性病的可能性是前者的22.6倍[1]。对国内固定性伴是MSM的女性调查所获数据在多方面与一般男女伴侣有明显差异,由此凸显出该女性群体面临着性传播感染等的严峻挑战(见另文)。不仅如此,《全国艾滋病及性病防治数据信息年报》提供的数据提示,中国大陆女性性工作者因为普遍采取防护措施,总体HIV感染率甚低。固定性伴是MSM的女性则不然,她们对MSM性伴的同性性活动通常不知情,与MSM发生性行为时大多不采取防护措施,所以感染HIV的概率极可能显著高于女性性工作者。她们同样是性传播感染的高危人群,生活在相当脆弱的环境中但长期被忽略;HIV及性病由MSM向该女性群体的传播不仅可能发生在婚内,也可能发生在婚前,或离异后发现。值得注意的是该女性群体掌握的知识远不能有效防治性传播感染,仅少数人有检测行为,即便有较多知识时对检测也多持消极态度;获知固定性伴是MSM后,部分女性对MSM与性传播感染间的关系有一定了解时,会通过减少与MSM间的性行为和增加安全套使用预防疾病,但许多人的婚外性行为某种程度上又增加了感染的风险;她们之中部分人似乎很难离异,将长期生活在易罹患性传播感染的高危环境中。AIDS防治界有必要显著增加对这一女性群体的研究。
  5 相关心理卫生问题 
  西方学界对配偶与自己性向不一的一般女子的质性研究已持续多年。此时通常注意到男方性向,如男方限于精神病学定义的同性爱者或双性爱者,以及前两者连同变性欲者。Buxtona和Hays等发现,确认丈夫的性向后,女性都经历了非常痛苦的过程,可能伴有愤怒、悲伤、恐惧及自我贬损,主要感觉是被欺骗及被愚弄,她们害怕受到社会的反对与歧视,难以从家庭和友人处获得帮助。Hays等认为,这类研究应该扩大样本量,并期待有更深入的研究[36-37]。Gochros发现,男双性爱者的配偶经历了思维混乱,内心冲突,感到孤独,被羞辱和失落,缺乏有关知识和帮助[38]。Buxtona发现,得知配偶性向的真相后,约1/3女性1年内离异,1/3婚姻仅能维持2年,其余女性继续维持着婚姻[36]。Smitha等发现,与男同离异的女性比一般男女的传统婚姻破裂后的女性,有更为愤怒的心理反应[39]。
  中国对MSM的数项早期调查发现,其自杀意向发生率高达40%,有调查甚至发现其自杀未遂行为发生率高达33%,发生自杀念头者连同和/或自杀行为者超过40%[40-42]。随着社会对同性爱现象包容程度的提升,这一数值逐渐下降,近年的调查发现MSM中强烈自杀念头和自杀未遂行为的发生率已降至20%—30%[43-44];此外有研究发现1/3—2/3的MSM有抑郁症状[45]。近年潘绥铭等的调查发现,异性爱夫妻中,约90%夫妻对其性生活满意,妻被夫殴打发生率6.8%[1]。刘达临报告已婚同性爱者的配偶受到虐待者高达23%[18]。对固定性伴是MSM的女性的调查结果提示,该群体与男同伴侣两相比较,前者的心理健康状况可能更为脆弱,她们渴求医界帮助。
  6 相关工作面临的挑战 
  国际间对女性和同性爱者人权保障水平差异极大,中低收入国家的状况显著不一,虽然全球化风潮的影响已遍及世界,但各国的具体状况仍受到当地历史文化的强烈影响。本文对国际状况不再赘述。
  像很多国家及地区一样,中国传统文化中有着渊源久远的性别歧视(男尊女卑)传统。家长制、夫权制和男权制(“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为妻纲”等)和异性爱主义(heterosexism)[12]塑成的婚恋观,对国人有强大影响。它与把性污名化的风习融合,使女性在身心健康方面处于劣势,更无法申张平等的性权利。同时,中国传统文化高度崇尚异性专偶制,并把生育视作性和婚姻的主要目的之一[46],它迫使男同普遍和一般女性结婚。而且男同社区部分参与AIDS干预且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士由于恐惧性向歧视,坚决反对开展对男同的固定女性伴侣的科研[47],以及已婚男同与其女性固定伴侣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博弈中女性通常处于劣势。这数种因素相结合,导致了有关研究面临着严峻挑战。女性学和社会性别研究界刘伯红指出,非歧视和平等的原则是人权需要坚持的首要原则,应该警惕和防止在男性中心的文化中构建同性爱者的所谓“平等”权利[48]。有必要在这一基础认识的水平上开展对该女性群体的工作。
  《妇女与艾滋病: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观点》指出,AIDS预防中经常忽略女性,或倡导的预防措施是女性无法乃至根本不能控制的;改变这一状况的方法包括,向无知挑战、提供对女性友善的服务、营造对女性而言更安全的规范、通过政策改革降低女性的脆弱性等。这些建议也适用于与MSM有固定伴侣关系的女性。国内对该女性群体的调查有一个极重要提示,即尽管她们之中仅少数人了解当代科学把同性爱定位于少数人的正常现象,但特殊婚恋经历和普遍遭遇某种伤害导致了多数人对性科学教育的认识相当积极,高比例的人意识到对女性和不同性向者的人权保障并促进法制有关领域进步的意义。本文作者认为,目前中国医界虽然已有对该女性群体的科研报告,但工作仍处于初步启动阶段,已有的调查是不成熟的并有相当大的局限性。而在相关工作中,中国医界有义不容辞的参与责任。
    
                                                      参考文献
[1]潘绥铭,黄盈盈。性之变:21世纪中国人的性生活.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14-20,173-184,195,297,212-213,232-233,199,365.
[2]邢飞. 中国“同妻”生存调查报告. 成都:成都时代出版社,2012:145-156,169-180.
[3]林旭东. 同妻群体的困境和对策分析. 中国性科学,2013,22(9):90-93.
[4]俞陶然. “隐艾”、“男同娶妻”频致悲剧. 新闻晚报,2011-11-30.
[5]刘心乐、马飞. 新婚丈夫竟是“同性恋”——蚌埠女子认为配偶权受侵犯,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获支持. 安徽商报,2011-2-17.
[6]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栏目组. 新闻调查. 南昌:百花洲文艺出版社,2006:291-293,301.
[7]辜波. 丈夫爱上他?女博士生跳楼. 成都商报,2012-7-18.
[8]DIDI KIRSTEN TATLOW. Anderson Cooper’s Coming Out Rattles China’s Closet. International Herald Tribune(International New York Times),2012-7-5.
[9]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分会.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3). 济南:山东科技出版社,2001:139.
[10]张北川. 同性爱. 济南: 山东科技出版社, 1994:40-48.
[11]邱仁宗. 艾滋病、性和伦理学. 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303-307.
[12]谢丽斯·克拉马雷,戴尔·斯彭德. 路特里奇国际妇女百科全书(精选本,上卷).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26,500.(翻译:“国际妇女百科全书”课题组,主编刘伯红、柏棣)
[13]Zhang Beichuan,Joan Kaufman. The Rights of People with Same Sex Sexual Behaviour:Recent Progress and Continuing Challenges in China. In: Geetanjali Misra,Radhika Chandiramani. Sexuality,Gender and Rights. 1st ed. Sage Publications India Pvt Ltd;Sage Publications Inc;Sage Publications Ltd,New Delhi, Thousand Oaks, London,2005:113-130.
[14]刘达临,鲁龙光. 中国同性恋研究. 序/E.J.黑伯乐. 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5:5.
[15]金赛. 金赛性学报告. 性研究史上的里程碑/潘绥铭. 海口:海南出版社,三环出版社,2007:13.
[16]罗伯特·迈克尔,约翰·盖格农,爱德华·劳曼,等. 美国人的性生活. 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6:249-252.
[17]C F Cáceres, K Konda, E R Segura,et al. Epidemiology of male same-sex behavior and associated sexual health indicators in low- and middle-income countries: 2003-2007 estimates. Sex Transm Infect,2008,84(Suppl I):i49-i56.
[18]刘达临,鲁龙光. 中国同性恋研究. 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5:73,145.
[19]常进锋,陆卫群. 已婚男同性恋者婚姻关系的社会学分析. 中国性科学,2013,22(7):97-100.
[20]Zhang Beichuan, Liu Dianchang, Li Xiufang, et al. A Survey of Men Who Have Sex With Men: Mainland China. J Am Public Health. 2000, 90(12): 1949-1950.
[21]Bei Chuan Zhang,Quan Sheng Chu. MSM and HIV/AIDS in China. Cell Research,2005,15:858—864.
[22]贺江南,潘蓉,张晶,等. 上海市MSM人群HIV和梅毒的感染率及其影响因素. 中国艾滋病性病,2012,18(12):840—843.
[23]吴丹,程绍辉,杨杰,等. 同性恋浴池MSM人群HIV感染状况及影响因素调查. 中国艾滋病性病,2013,19(2),127—130.
[24]赵鑫,李恒新,卫晓丽,等. 西安市农民工MSM对艾滋病的认知和HIV感染状况. 中国艾滋病性病,2013,19(9),651—653.
[25]Higgins DJ. Gay men from heterosexual marriages: attitudes, behaviors, childhood experiences, and reasons for marriage. J Homosex. 2002;42(4):15-34.
[26]Solomon SS, Mehta SH. The impact of HIV and high-risk behaviours on the wives of married men who have sex with men and injection drug users: implications for HIV prevention. J Int AIDS Soc,2010 Jun 23;13 Suppl 2:S7.
[27]Sheehy M, Tun W, Vu L, Adebajo S, et al. High levels of bisexual behavior and factors associated with bisexual behavior among men having sex with men (MSM) in Nigeria AIDS Care. 2014 Jan;26(1):116-122.
[28]蔡于茂,洪福昌,冯铁建,等. 深圳市男男性行为人群HIV/梅毒发病密度研究. 中国艾滋病性病,2013,19(2):125—127.
[29]史同新、张北川、李秀芳,等. 婚姻状况对男男性行为者的艾滋病高危性行为影响研究. 中国艾滋病性病,2008,14(5):475-478.
[30]郭燕丽,周建波,郝超,等. 江苏省常州市男男性行为者婚姻状况及其对艾滋病高危行为和感染率的影响.中华流行病学杂志,2013,34(1):19-23.
[31]郑毓芳,潘承恩,张仁芳,等. 上海市男男同性性传播AIDS病人的临床流行病学研究. 中国艾滋病性病,2011,17(5):523-525.
[32]杨蓉蓉,桂希恩,熊勇,等. 100例感染HIV的MSM固定性伴间HIV传播特点分析. 中国艾滋病性病,2011,17(5):581—583.
[33]邢飞. 中国“同妻”生存调查报告. 话说同妻/张北川. 成都:成都时代出版社,2012:1-2.
[34]Jane Qiu. Stigma of HIV Imperils Hard-Won Strides in Saving Lives. Science,2011,332(10):1253-1254.
[35]张北川. 就同妻罗洪玲自杀事件答问.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5996b40101ce27.html
[36]Amity P. Buxtona. When a Spouse Comes Out: Impact on the Heterosexual Partner. Sexual Addiction & Compulsivity: The Journal of Treatment & Prevention. 2006:13(2-3).317-332.
[37]Hays D, Samuels A. Heterosexual women's perceptions of their marriages to bisexual or homosexual men. J Homosex. 1989;18(1-2):81-100.
[38]Jean S.Gochros. Wives' Reactions to Learning That Their Husbands Are Bisexual. Journal of Homosexuality. 1985:11(1-2).104-114.
[39]Debra Fairchild Smitha,G. Hugh Allredb. Adjustment of women divorced from homosexual men: An exploratory study. The American Journal of Family Therapy.1990:18(3).273-284.
[40]鲁龙光,潘爱胜,陈建国,等. 同性恋1000例临床分析. 中国心理卫生,1992,6(3):132-134.
[41]刘华清,张培琰,邹义壮,等. 同性恋者的心理状况及其形成的影响因素. 中华精神科杂志,1999,32(4):242-244.
[42]张北川,李秀芳,吴绍文等. 中国大陆当今男同/双性爱者心理卫生与相关状况调查. 中国性科学,2003,12(3):15-18.
[43]陈宏泉,李洋,张北川,李秀芳. 有自杀意念的男同性爱者/双性爱者艾滋病高危行为研究. 中华流行病学杂志,2011,32(10):983—986.
[44]薛黎坚,王文明,徐勇,等. 男男性行为人群的危险行为与社会压力及其影响因素的网络调查. 中国艾滋病性病,2011,17(3):324—327.
[45]于佳,李东亮,王子昕,等. 北京市MSM人群的心理健康影响因素.中国艾滋病性病,2013,19(4):244—247.
[46]曾光. 中国公共卫生与健康新思维(资政文库之一). 男男性接触者与公共卫生/张北川.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693-727.
[47]Shan Juan. Millions of wives wed to gay men: expert. China Daily,2012-2-3.
[48]《朋友》顾问刘伯红教授有关同妻文章的信. 朋友通信. 2009,69:54.
说明:本文发表于《中国性科学》2015年第24卷第2期第116-120页。


 青春就应该这样绽放  游戏测试:三国时期谁是你最好的兄弟!!  你不得不信的星座秘密

固定性伴是男男性行为者的女性之相关生活、态度和认知

$
0
0

            固定性伴是男男性行为者的女性之相关生活、态度和认知
张北川1,李洋2,李秀芳1,李现红3,禹沛衡4,于增照5,刘明华6,史同新1,朱明泉7,王燕飞8,王丽欣1
     1 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皮肤性病科,青岛266003
     2 山东省青岛疗养院,青岛266071
     3 中南大学护理学院,长沙410013
     4 同妻研究项目志愿者,青岛266012
     5 青岛市立医院,青岛266011
     6 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青岛266033
     7 青岛海慈医院,青岛266034
     8 解放军第404医院,威海264200
   作者简介:张北川(1948—),男,河北蠡县人,主任医师,主要从事艾滋病性病防控工作。
   通讯作者:张北川,Email:
pytx@263.net

  摘要:目的探讨固定性伴是男男性行为者(MSM)的女性之相关生活、态度和认知,从当事人角度了解该群体面对的挑战。方法主要依托固定性伴是MSM的女性所创办的同妻网站进行动员,调查对象限定为其固定性伴是MSM的在婚、已离异或尚未结婚的女性。针对不同亚人群共设计出三套问卷。数据收集通过互联网调查软件“问卷星”进行。结果有效样本144例,在婚组100人,离异组33人,未婚组11人。与MSM固定性伴在经济上是“AA制”者约3/5。有婚史者认为MSM结婚的最重要原因是亲长要求,用婚姻来证明其“正常”。在知道(对方是MSM)真相前,MSM对固定性伴仅1/4有过主动亲吻行为,性交时3/10喜欢爱抚女性乳房。有婚史者中多数人通过MSM的移动互联网活动发现真相,约1/6直接发现MSM与其他男性的性交往;结婚3年后才知道真相者约2/5,在女方说出真相时,对方承认者不足3/10,MSM婚后主动说出真相者不足1/11。知道真相后她们几乎都曾试图尽多了解MSM固定性伴,少数人甚至雇用私家侦探。在婚组中与MSM有子女者3/4,已分居者约1/4;尚未离异的最重要原因首先是顾忌到子女和财产分配,认为自己生活(较)幸福者仅1/12。离异组中女方提出离异者9/10,通过法院离婚近1/10;女方“净身出户”或仅得到很少财产者占3/5;离异前的最大顾虑是对子女、自己和亲长的影响;离异的最重要原因是认为自己有权利寻找幸福婚姻和夫妻性生活严重不和谐。有婚史者在婚期间有过婚外性伴者3/10,其原因首先是解决性饥渴,恢复自信心和宣泄对MSM固定性伴的不满。该女性群体在为性伴侣状况苦恼时普遍得到过帮助,但最重要的帮助者通常是互联网上的“同妻”、亲人和女友,她们希望获得心理专家、法律专家和艾滋病性病专家帮助。她们中知道同性爱是正常现象者仅1/3;有婚史者中对与MSM结婚仅3%不后悔,约9/10反对MSM与女性结婚,普遍认为若提前知道真相则不会与MSM结婚,MSM隐瞒真相结婚是对女性权益的重大伤害,认为与MSM结婚未对自己造成重大伤害者仅1/12,认为应同情MSM者仅1/9。她们普遍认为我国有关性向的性科学教育严重不足,应加强这一教育。她们认为MSM权益得到保障有助于MSM不结婚者占2/3,认为同性婚姻应合法化者约1/2,认为应有法律保护“同妻”权益者超过9/10。大多数女性对其固定性伴给予明显负面评价。结论性别歧视和对性向现象的不知情,使固定性伴是MSM的女性的婚恋生活存在重大问题,有必要积极促进有关性别和性向平等的教育,并通过实施相关政策和立法保障女性权利。
  关键词:固定性伴;女性;生活;态度;权利

  
Attitude and Cognition of women who have regular sexual relationships with men who have sex with men   ZHANG Bei-chuan,LI Yang,LI Xiu-fang,et al. (The Affiliated Hospital of Medical College Qingdao University,Qing dao 266003,China)
  Abstract:Objective To explore the life status, attitude and cognition of women who have regular sexual relationships with men who have sex with men (MSM), and point out the challenges faced by the group of these wome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ir own. Method The study relied on the website mobilization. The web is funded by some of these women, who have regular sexual relationships with MSM. The respondents were limited to their regular sexual partners are MSM, including married, divorced and single women. The study designed three types of questionnaire according to different sub-groups. The data were collected by the inquisitional software of “questionnaire star”. Result The valid sample had 144 cases, including 100 were married, 33 were divorced and 11 were single. About 3/5 adopted "AA system" economically with their MSM sexual partners. The women who get married thought that the main reason for MSM got married was the pressure from their family, and they wanted to confirm their family that they are “normal man” by getting married with a woman. Before knowing the fact (the other one is MSM), only 1/4 MSM ever initiated kisses to their female sexual partners, and only 3/10 of them liked fondling female breasts during sexual intercourse. Most of married or divorced women found out the truth via mobile-internet activities of MSM, about 1/6 of them discovered the sexual relationships between MSM and other males directly; About 2/5 of them were aware of the truth after?getting married?for?3 years, but less than 3/10 of MSM admitted it when their spouse spoke it out. Less than 1/11 of them volunteered the truth after their marriage. After they knew the truth, almost all of them had attempted to understand their sexual partners more, and some even hired private detectives. In the married group, 3/4 women had children with MSM, and 1/4 had separate rooms from their spouses; The most important reason for not yet divorced was considering their children and distribution of the property. Only 1/12 thought she had a relatively happy life. About 90%of the divorces were issued by the women; and only nearly 1/10 fulfilled their divorces by means of court. 3/5 of the women got no property or minute quantity estates when divorcing. The most important scrupulosity were the influence on their offspring, themselves, and elders before the divorce; the key reason led to divorce was that they believed that they had the right to look for happy marriage and plus the suffered sexual relationships with their MSM husbands. About 3/10 women in marriage used to have sexual partners besides their spouses. The major reason was to solve libido, recover confidence and let off dissatisfaction to their MSM sexual partners. This group of women had explored assistance when they suffered the distress from their sex partners, especially from the “gay-wife” chat room on the internet, and also their relatives and female friends; they wished to get help from psychologists, legal experts and AIDS and STDS experts. Only 1/3 were ware of that homosexual phenomenon was normal; Only 3% of those who had married did not regret for getting married with MSM and about 9/10 were against the marriage between MSM and female. It is generally believed by this group of women that they would not marry MSM if they had known the fact before, and that it was a harm to women's rights and interests that MSM married a woman without telling the truth. There were only one twelfth women who thought that marriages with MSM had not done great harm to them, and only one ninth people thought that MSM should be sympathized. They believed that the education of sexology about sexual orientation was in great shortage and should be strengthened in our country. Those who believed that the protection of the MSM's right would help them to refuse marriage took up two thirds of the women, those who believed that same-sex marriage should be legalized took accounts for 50%, and those who thought that the rights of the "MSM wives" should be protected by law exceed nine tenths. Most women have obviously negative opinions on their regular sex partners. Conclusion Gender discrimination and blinding to sexual orientation phenomena lead to the great issue toward their marriage of woman whose regular sexual partner are MSM. It is necessary to explore the positive and effective education about the gender and sexual orientation, and establish correlative policy and legislation to safeguard the women's rights.
  Key Words: Regular sexual Partner; Female; Life; Attitude; right

  固定性伴是男男性行为者(men who have sex with men,MSM)的女性,即MSM的固定女性性伴侣,包括三个亚群:(1)与MSM处于婚姻存续期内并有(过)性交行为的女性,(2)曾与MSM结婚且当时有性交行为的离异女性,(3)与MSM有性交行为并可能结婚的未婚女性。中国社会对这类女性通称同妻,各亚群分别称在婚同妻、前同妻(离异同妻)和准同妻(同女友)。MSM一词见于艾滋病流行后的艾滋病和性病防控界文献[1],包括4个亚群,男同性爱者及男双性爱者、男跨性别者(transgender people)、向男性或及女性提供有偿性服务的男性性工作者。从人口数值考虑,MSM通常泛指男同及双性爱者(以下统称男同)。
  据估测,我国与男同在婚和可能结婚的女性多达1400万人以上[2]。张北川等已有专文介绍研究此种女性的初衷、本项科研的方法、该组女性与艾滋病和性病传播有关的性行为及感染状况和心理健康问题等,并进行了初步论证[3]。本项调查的内容主要根据本文第一作者10余年间接受该女性群体的求咨问题设计。对已报告的内容,除个别外,本文不再重复。本文关注该女性群体的相关生活、与婚恋有关的重大经历、态度和认知。现将描述性结果报告如下。
  方法 主要依托“同妻家园”网站(2011—2012年)进行调查。调查对象均具备三个条件:(1)(曾)有固定男性性伴(包括丈夫、前夫及有性关系的恋爱对象)的女性,(2)确认该固定男性伴和其他男子有性关系,(3)调查开始1月前已在该网站注册。对三个亚群采用三种问卷(与性有关的主要问题相同),主要问卷约含210个问题。调查对象采用一对一方式招募;对所有调查对象发放由软件自动生成的密匙;调查采用软件“问卷星”,在2012年4月至6月进行。
  结果  回收问卷147份。有效问卷144份,含在婚组100份,离异组33份,未婚组11份。统计数据凡未写明组别时(样本未分组),为三组亚人群均有参与。
  1 基本情况
      年龄(n=142):平均32.8±6.4(22-58)岁,中位数31岁。与MSM结婚时自己(n=132,不含未婚组):平均年龄26.0±3.3(20-36)岁,中位数26岁。与MSM恋爱至结婚(n=132,不含未婚组):1年内60.6%(80),1-3年27.3%(36),超过3年12.1%(16)。户籍(n=144):城市79.2%(114),农村20.8%(30);居住地(n=144):一、二线城市38.9%(56),三线城市27.8%(40),小城市(含县城)23.6%(34),乡镇和农村9.7%(14)。民族(n=143):汉族95.1%(136),少数民族4.9%(7)。受教育程度(n=144):初中及以下8.3%(12),高中及中专17.4%(25),大学(含大专)及以上74.3%(107)。月收入(n=143):无收入5.6%(8),少于1000元2.8%(4),1000-2000元23.8%(34),多于2000元67.8%(97)。信仰(n=143):佛教16.8%(24),天主教或基督教4.9%(7),其它宗教信仰0.7%(1),无宗信仰77.6%(111)。党派(n=142):中共17.6%(25),民主党派0.7%(1),无党派81.7%(116)。性向(n=143):异性爱97.9%(140),双性爱0%(0),同性爱0.7%(1),说不清1.4%(2)。对自己性向(n=142):从未怀疑过95.1%(135),怀疑过4.2%(6),曾尝试改变0.7%(1)。
  2 与MSM的共同生活
  2.1 MSM(对方)的人口学状况等
  与自己有固定性关系的MSM的性向是(n=142):同性爱67.6%(96),双性爱16.9%(24),(3)跨性别者0%(0),(4)说不清15.5%(22)。
  结婚时MSM(n=132,不含未婚组):平均年龄28.4±3.8(21-42)岁,中位数28岁。MSM是(n=132,不含未婚组):初婚97.7%(129),再婚2.3%(3)。MSM的户籍(n=144):城市77.1%(111),农村22.9%(33);受教育程度(n=144):初中及以下10.4%(15),高中及中专20.1%(29),大学(含大专)及以上69.5%(100);月收入(n=142):无收入1.4%(2),少于1000元2.8%(4),1000-2000元14.1%(20),多于2000元81.7%(116)。自己和MSM的收入(n=143):各自独立管58.7%(84),主要自己管23.8%(34),MSM部分收入给自己管10.5%(15),主要MSM管7.0%(10)。
    MSM和自己结婚的原因(n=130,不含未婚组):为了使他父母满意69.2%(90),想用结婚证明他“正常”59.2%(77),为了有他的子女56.2%(73),为了向社会交待46.9%(61),因为自己喜欢他14.6%(19),说不清5.4%(7)。部分人添加解释12.3%(16),包括:结婚时我们是相爱的;那时我们很相爱,他不知道自己是这种人;他爱我;为了钱;当时我们70后就是到年龄结婚,谈对象很少;结婚时他不了解自己的性向;他说他也很迷茫;他当时确实也喜欢我;他看上我的清纯简单;看中我娘家有钱,想借我娘家的钱拯救他贫穷的家;那时他不太了解和理解自己;我各方面比较优秀,能够增加他的社会地位;等。最重要原因(n=117,不含未婚组):为了使他父母满意30.8%(36),想用结婚证明他“正常”23.1%(27),为了向社会交待14.5%(17),为了有他的子女13.7%(16),因为自己喜欢他6.8%(8),说不清3.4%(4)。部分人添加解释7.7%(9),包括:他想靠我父母的社会关系达到他的目的;我们有感情;等。
  自己与MSM有子女(n=133,不含未婚组):是71.4%(95),否28.6%(38)。
  2.2 关于对方是MSM的真相
  2.2.1 知道真相前与MSM间的亲昵行为
  MSM与自己性交时接吻(n=133):每次都有16.5%(22),偶尔有40.6%(54),从不接吻42.9%(57)。MSM接吻时(n=123):主动24.4%(30),被动但能接吻40.7%(50),很厌恶35.0%(43)。
  MSM性交时对女性乳房(n=133):喜欢抚摸29.3%(39),偶尔抚摸33.8%(45),几乎不抚摸23.3%(31),从不抚摸13.5%(18)。
  MSM性交时对女性的其它行为(n=130):喜欢抚摸其它部位23.8%(31),偶尔抚摸其它部位.7%(49),几乎从不主动抚摸38.5%(50)。
  2.2.2 真相的发现和交流
  自己知道真相的途径(n=124,不含未婚组):通过他的互联网交流(如QQ、电邮等)65.3%(81),通过他的短信或电话 43.5%(54),直接发现他和其他MSM的特殊交往或发生性关系15.3%(19),其它5.6%(7)。部分人添加解释21.8%(27),包括:文字记录(6)他写的同性日记;他的日记和浏览的网页(2);他写的文章;写给男人的情书一类的信件;初中时的日记。性冷漠(4):不过性生活;他用他的所谓的病拒绝和我同房;态度冷漠,婚后不能有接触;性无能。看男同电影(2):他电脑里全都是男同A片;看男同电影。主动承认(2):他自己说他是同志;坦白。其它(6):他勾引我父亲,我父亲比他大15岁;跟踪,四年几乎无性,想搞个水落石出;他和新认识的某个朋友的接触让我感觉不寻常;我们婚后没有正常的性交方式,他只跟我有过肛交行为,我才开始怀疑他;他给我传染尖锐湿疣;有洁癖,用性器具。复合原因(7):有陌生男人常打电话并有关注男同网甚至有与陌生男人网聊的往事;天天看男同电影和男人裸照,对女人没兴趣;他的诡秘行为让我留意后发现;发现家里的一些光盘、衣服、工具等;身边的所谓朋友都是小男孩,对我漠不关心;信件,行为(化妆),习惯;等。
  知道真相的时间和MSM的态度(n=118,不含未婚组): 自己婚后发现,他承认50%(59),自己婚后发现但他至今不承认33.90%(40),他婚后主动说出8.5%(10), 离异后自己才知道但他仍不承认4.2%(5),婚前他告诉自己2.5%(3),自己婚前发现0.9%(1)。
  婚后知道真相者知道的时间是结婚后(n=118,不含未婚组):1年内38.14%(45),1—3年19.49%(23),>3年42.37%(50)。
  知道并明确真相后,自己向他说出时他(n=103,不含未婚组):承认28.16%(29),默认16.50%(17),反复不定(先承认后来否认或相反等)20.39%(21),一直否认34.95%(36)。
  对他是MSM的原因(n=139):想知道51.8%(72),不想知道10.8%(15),认为不重要20.9%(29),说不清16.5%(23)。
  对他是MSM一事和他(n=136):多次谈过39.7%(54),偶尔谈过36.0%(49),从未谈过24.3%(33)。从未交流者中自己对此事(n=31):想和他交流35.5%(11),不想和他交流12.9%(4),觉得谈不谈差不多51.6%(16)。
      知道真相后自己(n=136):上网找男同或男同论坛了解过他们的情况80.9%(110),常偷看他的电话或短信58.1%(79),与他的男同朋友QQ或MSN聊天36.0%(49),给他的男同朋友打过电话29.4%(40),与他的男同朋友见面谈过话10.3%(14),找私家侦探深入了解过真相5.9%(8)。部分人添加解释3.7%(5),包括:跟我的女性朋友聊过我的困惑;我知道他是男同是在好几年前,找到相关的书籍看过后,下定决心离婚;我主要通过心理咨询和学习来解决问题;了解其他“同妻”的状况和我的对比;找同妻网站寻求帮助。
  听自己讲过生活真相的人有(n=136):互联网上的其他“同妻”60.3%(82),身边的女性朋友44.1%(60),自己父母42.6%(58),自己的其他亲属30.1%(41),互联网的其他男同22.1%(30),他的父母25.0%(34),他的其他亲属12.5%(17),没有和周围任何人说9.6%(13)。部分人添加解释6.6%(9),包括:网上不认识的人;最亲近的网友;只给心理专家讲过;极少的好友,他的一个,我的不在身边的两个;跟家里人只说是无性婚姻;同学;自己相信的网友;要好的QQ网友;心理专家。没有向周围任何人说出者的13人中1人:至今没有与任何人讲,因为他威胁我,如果说出真相,他就杀了我和女儿,我认为同志不仅是生理上的问题更多。
  与MSM是固定伴侣期间他对自己(n=128):长期冷淡74.2%(95),辱骂过 30.5%(39),打过 21.9%(28),长期很体贴28.9%(37)。被辱骂和/或打者总计34.4%(44),被又打又骂者18.0%(23)。曾被殴打者被打次数(n=28):不止一次被打96.4%(27),仅一次被打3.6%(1)。
      3 在婚者状况
  有子女者自己和丈夫两人的收入(n=77):基本各自独立管理49.4%(38),主要由自己管理32.5%(25),他把他的部分收入给我管理9.0%(7),主要由他管理9.0%(7)。
  有子女者如果将来离异,希望子女(n=75):自己抚养77.3%(58),他抚养10.7%(8),说不清12.0%(9)。在婚无子女者仍想和MSM生育子女(n=20):是25%(5),否45%(9),说不清30%(6)。
  目前和他的关系(n=98):同床睡觉54.1%(53),不分居但不同床睡18.4%(18),分居27.6%(27)。
  自己未离异原因(n=97): 为了子女70.1%(68);对双方父母影响不好46.4%(45);财产问题38.1%(37);怕周围人说闲话35.1%(34);仍爱对方29.9%(29);对方除性方面表现不好,其它方面好,担心离婚后找不到更好的男人24.7%(24);经济需依靠对方13.4%(13);怕对方不能独立生活8.2%(8);对方性方面还不错7.2%(7);自己身体状况不好,需对方照顾2.1%(2)。部分人添加解释19.6%(19),包括,一直异地分居,他一年才回来几次;我因被传染上较严重的尖锐湿疣,生病正在治疗;他是癌症患者,癌症早期,手术后已痊愈;他对我无缘无故的伤害,我已经想离婚,就是担心孩子的成长和对未来经济有顾虑;我年龄大了,想要孩子,离婚再婚需要很长时间,怕把生孩子的时间错过了;刚发现,思绪比较乱,不知道该怎么办;没准备好;已提交离婚协议,他拖;担心父母承受不了刺激;他死活不离,基本改了;他已经染上艾滋了,我不能做雪上加霜的事;不愿意再折腾;他对家庭和孩子都好;男人只是个伴侣,我现在已不在乎性,只要他对孩子好,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我老了有个伴就够了;我想要个孩子,我们能成为一对好父母;居港权;等。最重要原因(n=89,在婚组):为了子女46.1%(41);财产问题12.4%(11);他除了性方面表现不好,其它方面好,担心离婚后找不到更好的男人11.2%(10);自己仍爱对方7.9%(7);怕周围人说闲话6.7%(6);对双方父母影响不好5.6%(5);经济需依靠对方1.1%(1);自己身体不好,需对方照顾1.1%(1)。部分人添加解释7.9%(7),包括:没准备好;他是癌症患者;我想要孩子,觉得我们能成为好的父母;等。
  自己目前的生活(n=98): 很幸福或比较幸福8.2%(8),还可以24.5%(24),很不幸福48.0%(47),说不清19.4%(19)。
      4 离异者状况
  离异是(n=33):自己先提出90.9%(30),对方先提出9.1%(3)。离异是(n=32):两方协商和平分手90.6%(29),经法院判决9.4%(3)。离异时(n=33):自己“净身出户”36.4%(12),自己只得到很少财产24.2%(8),自己得到家中一半财产24.2%(8),自己得到家中的多数财产6.1%(2),对方“净身出户”9.1%(3)。
  有子女者的子女(n=17):自己抚养,对方能按时给抚养费58.8%(10);自己抚养,对方不能按时给子女抚养费17.6%(3);对方抚养,不向自己要抚养费11.8%(2);对方抚养,自己按时给对方抚养费11.8%(2)。
  与MSM有一个子女者(n=16):子女现在平均10.2±7.1(1-24)岁,中位数8.5岁。另有1人与MSM有两个子女。
  自己离异的原因(n=33):两人性生活严重不和谐57.6%(19),对方经济上不能较好承担家庭责任27.3%(9),怕传染上疾病24.2%(8),自己有权利寻找幸福婚姻21.2%(7),不愿让子女生活在“畸形家庭”18.2%(6),对方不断出去和男人“搞”15.2%(5),对方打自己12.1%(4)。部分人添加解释6.1%(2),包括:我需要爱;不想要没有自尊没有爱的生活,继续生活对我是种耻辱。最重要原因(n=30):自己有权利寻找幸福婚姻43.3%(13),两人性生活严重不和谐13.3%(4),不愿让子女生活在“畸形家庭”6.7%(2),对方打自己3.3%(1),对方经济上不能较好承担家庭责任3.3%(1),怕传染上疾病3.3%(1)。部分人添加解释26.7%(8),包括:双方根本没有交流;继续生活对我而言是种耻辱,我不想没有尊严;精神和肉体的双重痛苦;他对我实施冷暴力;他是这样的情况,我和孩子在他父母家生活;他永远不会对我有爱情;我对于感情有比较高的追求和想法;我总是很悲伤,家庭气氛非常不和谐,爱哭。
  离异前自己的最大顾虑是(n=33):对子女影响不好45.5%(15);自己在外界的影响不好27.3%(9);对父母影响不好15.2%(5);对对方父母影响不好3.0%(1)。其它9.1%(3),包括:对双方影响都不好,也放不下对他的感情;(认为)离婚的人都没有责任感;最大的顾虑是他不同意离婚,想拖死我。
  和前夫目前的关系(n=33):类似陌生人45.5%(15),类似仇人24.2%(8),类似朋友9.1%(3),说不清21.2%(7)。
  和MSM的婚姻对自己性态度的影响是(n=30):对性关系更谨慎了43.3%(13),对性关系“开放”了36.7%(11),变化不大20%(6)。
  离异后性生活情况(n=33):一直没有性生活54.5%(18),和一个男子有(过)性生活36.4%(12),和不止一个男子有(过)性生活9.1%(3)。
  目前的生活状态(n=33):独身,没有同其他男子建立性关系60.6%(20),独身,与其他男子恋爱中30.3%(10),已再婚9.1%(3)。
      5 与MSM是固定性伴期间自己与其它男子间的性
  同其他男人的性交(n=131): 没有其它男性伴67.9%(89),婚外男性伴1个20.6%(27),婚外男性伴2—5个9.9%(13),其它男性伴数超过5个1.5%(2)。
  与其他男性有性关系的原因(n=41):对自己极度不自信,想通过这种方法找回自信51.2%(21),作为解决性饥渴的途径46.3%(19),发泄对MSM伴侣的不满41.5%(17),知道真相前自己就与其他男性有性关系4.9%(2)。部分人添加解释17.1%(7),包括:分居5年了,想重新组成家庭;渴望被关怀;想有正常男女间有感情的性生活;因为心里以及感情的极度压抑;说不清;等。最主要原因(n=36):作为解决性饥渴的途径36.1%(13),对自己极度不自信,想通过这种方法找回自信30.6%(11),发泄对MSM伴侣的不满16.7%(6),知道真相前自己就与其他男性有性关系2.8%(1)。部分人添加解释13.9%(5),包括:为了找到爱情2.8%,与别人发生过性行为是在确定丈夫是MSM并决定和他离婚但还没有签协议前,主要原因是害怕对方又是不正常的人2.8%;等。
  6 获得帮助状况
  自己因为真相而苦恼时得到过帮助(n=140):是89.3%(125),否10.7%(15)。
  为真相苦恼时帮助过自己的有(n=125):网上的“同妻”60.8%(76),自己家人40.0%(50),网上关于MSM的信息39.2%(49),“闺蜜”37.6%(47),不是心理专业的网上专家15.2%(19),网上的男同12.8%(16),心理专家9.6%(12),固定的MSM伴侣本人9.6%(12),MSM伴侣的家人8.8%(11),其他男同7.2%(9),其它人4.8%(6),包括:同事;自己的网友;QQ好友;同妻家园;我的律师;最亲近的网友。提供了最重要帮助的是(n=108,不含未婚组):网上的“同妻”30.6%(33),自己家人25.9%(28),“闺蜜”13.9%(15),丈夫本人8.3%(9),不是心理专业的网上专家7.4%(8),网上关于男同的信息6.5%(7),心理专家2.8%(3),现实中的其他男同1.9%(2),网上的男同0.9%(1),其它人1.9%(2),包括:QQ好友;自己的网友。
  希望帮助自己的人是(n=131):心理专家61.8%(81),同妻或“过来人”61.8%(81),法律专家42.7%(56),艾滋病性病专家19.1%(25),媒体15.3%(20),其他11.5%(15),包括:我家人;除了自己,没人帮得了;我目前已不需要在这方面求助;我现在已经和他分手很久了,现在过得很幸福,想起以前那段时光,不堪回首,现在就希望他也过得好;想跟很放心、口紧的朋友倾诉;暂时不需要;丈夫本人;丈夫本人坦诚告知;只要过的好,就不要再去抱怨;知道这件事的人;黑社会;等。
      7 对男同与一般女性结婚的态度和认知
  同性性关系是(n=140):性变态25.7%(36),精神疾病(心理障碍)34.3%(48),道德问题8.6%(12),正常现象31.4%(44)。
  如果伴侣不是男同,自己(n=129,不含未婚组): 依然很爱他44.2%(57),两人间还有其他问题,依然会选择离异10.9%(14),像许多普通夫妻一样凑合着过日子45.0%(58)。
  对自己和男同结婚(n=128,不含未婚组): 很后悔63.3%(81),有时后悔,有时不后悔,比较反复25.0%(32),不后悔3.1%(4),说不清8.6(11)。
  丈夫不是男同就比是男同好(n=140): 是62.9%(88),否11.4%(16),说不清25.7%(36)。
  如果提前知道真相而自己有重新选择的机会,自己(n=131,不含未婚组):决不会与男同结婚86.3%(113),一般不会与男同结婚9.9%(13),可能还选择男同结婚1.5%(2),说不清2.3%(3)。
  直到了解真相时才知道男同可能就在身边(n=136):是92.6(126),否7.4%(10)。
  对男同与一般女性结婚的看法(n=142):极厌恶,坚决反对73.2%(104),反对但不厌恶16.2%(23),持中立态度2.1%(3),可以理解并在一定程度上包容7.7%(11),完全理解和包容0.7%(1)。
  男同隐瞒真相结婚是对女性权利的严重损害(n=135):是91.1%(123),否2.2%(3),说不清6.7%(9)。
  男同和自己结婚是对自己的重大伤害(n=130,不含未婚组):是81.5%(106),否8.5%(11),说不清10.0%(13)。
  了解了许多信息后自己对男同(n=127):同情11.8%(15),厌恶36.2%(46),因人而异48.0%(61),没有感觉3.9%(5)。
  自己认为(n=128):男同不应与一般女性结婚84.4%(108),已婚MSM应尽早离异7.0%(9),已婚男同应坚决隐瞒事实0.8%(1),说不清7.8%(10)。
  一般女子如果嫁给男同没有正常性生活时,发生婚外性关系不应指责(n=138):是60.1%(83),否10.1%(14),说不清29.7%(41)。
  我国面向大众关于性向的科学教育(n=140):严重不足85.0%(119),已经较多5.0%(7),已经足够1.4%(2),说不清8.6%(12);社会有必要用多种方式加强关于性向的科学教育(n=137):是92.7%(127),否0.7(1),说不清6.6%(9)。
  社会应当对男同(n=139):积极包容52.5%(73),打击14.4%(20),说不清33.1%(46);保障男同权益会有助于他们不和一般女性结婚(n=139):是67.6%(94),否11.5%(16),说不清20.9%(29)。
  同性结婚应当合法化(n=140): 是48.6%(68),否18.6%(26),说不清32.9%(46)。
  应当设立法律保护同妻权益(n=139):是93.5%(130),否1.4%(2),说不清5.0%(7)。
  用几个词描述自己的固定男同伴侣(n=117,此题是开放性问题):所用词汇为负面或基本负面评价64.1%(75),正负面评价大体相当17.1%(20),正面或基本正面评价18.8%(22);出现最频繁的3个词是自私(含自恋等)39.1%(45),虚伪15.7%(18),冷漠14.8%(17),其它常用词包括无责任心,敏感多疑,变态,小气,等。
                                                         讨论
  经检索,国际及国内未见类似定量调查。作为性研究本土化的尝试,本文第一次从女性视角,给出了中国异性爱女性(一般女性)与男同有稳固性关系期间及部分此种女性离异后状况的多种数据。
  本组女性与男同的恋爱起始年龄较晚,有婚史者自恋爱至结婚的“间隔期”多相对较短,结婚时年龄偏大,估计与样本中多数人上学时间较长有关。特殊的是,她们与男同成为固定伴侣,甚至在婚后,高比例的家庭对双方收入采用“AA制”管理。从她们的了解看,虽然男同结婚是多种复合因素的结果,但最重要的是由于亲长和周围人们(即社会)意志的抉择。这提示我国依然影响深广的传统婚恋文化和“孝文化”左右着大量男同的选择,而“有后”(生育)并非多数男同结婚的首要目的。国际间已有大量科研结果证明性向首先取决于生物学基础。很多生物学及医学研究发现,许多受先天因素确定的性状的发生时间,因个体差异和环境(后天)因素的影响而不同步。本项样本中部分女性对男同结婚添加的解释,提示一些男同对自身性向的确认是与女性间性实践的结果或说是性实践激发出了“预设”的性本能,而非单纯情感因素所致。
  潘绥铭等的调查发现,“完全异性恋”的男女性交中90%以上的人曾接吻,半数以上男性经常抚摸女性乳头(乳房)[4]。本组女性与男同间亲密行为的发生状况和她们与男同的性交状况[3],提示女性身体对男同性引力的不足。推测主要是这类诱因促使该女性群体意识到伴侣关系存在问题,进而寻找真相。近10年前的调查已发现移动互联技术的普及为高比例男同间的性交往提供了极大便利[5],近年艾滋病防治界许多调查证实了这一状况。本项调查显示,同样因为移动互联技术的普及,很多女性发现固定伴侣隐匿的生活方式,而大多数女性知道男同隐戒的真相后力图进一步了解自己面对的问题时,主要也是通过移动互联渠道。本研究表明,在外界向她们提供信息时,互联网上的男同和有过相同遭遇的女性起最重要作用,但这两个群体所起的作用不同,前者主要是简单展示信息,后者则兼有心理支持功用。对本组女性中在婚者的调查表明,她们未离异的最常见原因是从子女角度的考量和财产问题,她们和男同虽然仍是法律认定的配偶,但实质关系甚至往往达不到“同床异梦”水平。已从这种婚姻中“出走”的女性离异的原因则提示,很多女性已经有了权利和平等意识,尽管性生活不如意是最常出现的原因,但它通常不是决定因素。
  中国的多项调查发现,已婚男同较独身男同有更多同性性伴[6]。相比而言,尽管本组女性有婚外男性伴的百分率明显高于一般女性,但她们并非普遍有婚外性行为。本文报道了本组女性遭遇精神暴力和身体暴力的高发生率,家庭暴力反映出一种权力关系,估计这类情况是驱使部分女性有婚外性行为的主因,而传统文化对女性的要求,特别是女性对家庭和对子女的责任感等综合作用,抑制了女性的性本能需求,以至她们并非普遍有婚外性行为。
  从本组女性获得帮助的情况看,虽然提供帮助的途径较多,但最重要的帮助来自有相似遭遇的女性、其家人和女性好友。值得注意的是她们中很多人希望得到专业人士帮助却只有少数人如愿。推测随社会开放程度的提升,会有更多心理卫生界和法律实务界等人士介入对这一群体的帮助。
  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16条的一般性建议(婚姻、家庭关系及其解除的经济后果)指出,离婚时丈夫应补偿妻子在婚姻期间为家庭经济所做贡献,应有配套的离婚制度保护女方权益,包括离异后男方应对女方承担抚养义务等[7]。值得注意的是本组女性离异时多数“净身出户”或只得到家庭的很少财产,由此反映出性别歧视的深刻社会烙印和她们离异的难度。
  有男同社区组织负责人明确强调开展对该女性群体的科研“毫无意义”和科研结果会强化歧视[8],而在国内媒体报道“同妻”自杀事件[9]后男同社区组织失声。但男同秦旭、沧水分别指出,针对同妻现象,需要解释一些重要问题,如男同能否以他人歧视为由而伤害另一个弱势群体,在男同争取人权时应考虑是否侵害他人人权等;1980年后出生的男同,生存空间已显著扩展,有一定文化程度和谋生技能的男同,不需要再通过婚姻让无辜女性提供保护,应对男同倡导一种有责任感和尊严、对人生负责和无伤于他人的生活方式[10-11]。法律实务界张爱军指出,即便男同是“文化暴力”的受害人,也无法律理由加害于属于无辜者的女性伴侣。法学界张建伟指出,男同隐瞒重大真相结婚,是欺骗行为,可能造成严重的心理问题,性向歧视环境中的男同是“理想的受害人”,但他们的女性伴侣,是“更理想的受害人”[12]。张北川认为,男同和一般女子的婚姻,是势力强大的性向歧视和性别歧视造成的恶果,弱势群体的平等和解放不能依靠剥夺另一个弱势群体的尊严或通过对另一个弱势群体的压迫而获得,对不同群体人权的保护是相互关联的[13]。
  以上是来自男性群体的声音。需要更为重视当事性别女性群体代表人士的观点。前同妻小雯和萧瑶分别指出,与女性结婚并非男同改善生存状况的惟一选择,同妻和男同都有生存权,希望已婚男同用良知善待配偶;同妻都经历了“孤独的自救”,强调女性即便发现配偶偏好同性也很难离婚,呼吁未婚男同不与一般女性结婚[14-15]。《同妻联合声明》指出,男同隐瞒性向与不知情的女性结婚,严重损害了女性的合法权益;同妻的生活比男同更为边缘,呼吁学界加强同妻研究,社会和各有关部门提升对同妻的关注并伸出援助之手[16]。女同禹沛衡指出,异性爱主义把同性爱者驱赶到传统婚姻中,得到男权制支持的男同剥夺了同妻的自我保护能力[17]。一般女性小雨指出,她对男同的看法曾经“中立、同情”,但媒体披露同妻自杀事件后,她对男同丧失了以往的“同情和好感”,认为一些男同在婚姻中的表现是“无下限的无耻”[18]。传媒界宋美娅指出,已婚女性对性有正常欲望,在不能得到来自配偶的性爱并长期受冷漠时,性的意义就变得相当复杂,她们还把有无性生活作为丈夫是否在意她并愿意与她建立亲密关系和婚姻是否稳定的重要表征之一,这是女性建立和维护自信心的重要标准之一,这种强烈心理渴望的意义更为重要[19]。人类文化学专家何小培提出反性向歧视的社会性别视角问题,指出目前男同有倾诉和获得性满足的渠道,但有性需求的很多同妻却无法表达其需求和欲望,这种非常不公平的情况与男权制有关[12,14]。女性学和性别研究界刘伯红指出,不能因为自己受到歧视,就自认为拥有歧视他人的特权;不能为了达到自己不被歧视的目的,就让不知情的女性理所应当地为自己做出牺牲;反对性向歧视的同时,也应当反对性别歧视和对女性的歧视,在尊重和保障人权方面,坚持平等和非歧视原则,在所有领域都应该是一致的;为此,男同应当爱护和善待为他们做出重大牺牲的不知情的妻子,在争取自身权利的同时,尽最大努力尊重和保障女性的平等权利[20]。
  本项研究与上述批判性思考表明,有必要加强对男同的教育,鼓励男同反对性向歧视的同时,积极提升性别平等意识,支持青年男同拒绝传统婚姻,引导已婚男同进一步善待配偶。需要使男同普遍认识到,把侵害女性权益合理化,并以此作为获得平等的正当权谋,是无法获得伦理支持的,男同的这种对策会使自身群体陷于被动地位,进而强化性向歧视。
  本项科研的最后部分的许多信息有重大提示意义。在中国抗击艾滋挑战的进程中,男同民间抗艾组织是各高危行为人群中的优秀表率。男同批判性向歧视时同样站在“道德高地”。然而本组女性对自己男同伴侣的负面评价,却反映出已婚男同的道德窘境。值得注意的是,即便这组女性和男同有共同生活史并通过多渠道了解相关知识,可多数人并不知道当代科学把同性爱定位于正常现象。生活使她们对当今中国社会有关性向教育的严重匮乏产生真切感受并渴求性别平等,她们没有把不幸婚恋的责任简单归咎于男同,相反,其中相当多的人意识到推进与性别、性向有关的权利保障水平是解决这类问题的主要路径。本研究结果证明,性向歧视迫使男同普遍结婚,进而使一个受害群体成为另一个弱势群体的苦难之源,传统婚姻和生育文化制造了双重苦难;当同性爱者权利得不到尊重和保障之时,同样受损的是一般女性的权利;女性权利如果拥有充分保障,则会在很大程度上减少男同与她们结婚;平等的大环境会鼓励男同更负责任地面对个人生活。有调查表明,当今中国仅1/8的成年人“非常同意”赋予同性爱者平等权利[4]。因此,中国需要积极推进面向全社会的性向教育并提升民众对性别平等的认知水平,意识到平等之城不可能建构在性向压迫的流沙之上。在这一过程中,学界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谨此向《同妻家园网》(2011—2012年)创办者萧瑶女士和网站志愿者,向参与本项调查的所有女性真诚致谢!
  
                                                                      参考文献
[1]刘达临,鲁龙光. 中国同性恋研究. 序/E.J.黑伯乐. 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5:5.
[2]刘明华,于增照,张北川,等. 中国同性爱者、同性性行为者和相关女性群体人口数值估测.待发表.
[3]张北川,李洋,李秀芳,等. 固定性伴是男男性行为者的女性之相关健康问题及影响因素. 中国艾滋病性病. 待发表.
[4]潘绥铭,黄盈盈。性之变:21世纪中国人的性生活.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 211,176.
[5]张北川,曾毅,许华,等. 中国部分城市2004年1389例男男性接触者艾滋病高危行为及相关因素调查. 中华流行病学杂志,2007,28(1):32-36.
[6]史同新,张北川,李秀芳,等. 婚姻状况对男男性行为者的艾滋病高危性行为影响研究. 中国艾滋病性病,2008,14(5):475-478.
[7]Committee on the Elimination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 General recommendation on article 16 of the 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 Economic consequences of marriage, family relations and their dissolution.  CEDAW/C/GC/29,Distr.: General,26 February 2013,Original: English.
[8]Shan Juan. Millions of wives wed to gay men: expert. China Daily,2012-2-3.
[9]辜波. 丈夫爱上他?女博士生跳楼. 成都商报,2012-7-18.
[10]张北川. 就同妻罗洪玲自杀事件答问.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5996b40101ce27.html 
[11]沧水. 过有尊严的生活. 朋友通信,2009,69:53-54.
[12]性取向歧视与人权法治建设研讨会. 朋友通信,2007,60:40-42.
[13]Lei Ma(马雷). 中国女博士遭同性恋丈夫骗婚跳楼自杀. 荷兰国际广播电台,2012-7-18. http://helanonline.cn/article/3413
[14]性取向歧视与人权法治建设研讨会. 朋友通信,2008,61:47—49.
[15]萧瑶. 编者的话;GAY,请永远不要再伤害女人. 朋友通信,2009,69:51—52,56—59.
[16]“同志”妻子的联合声明. 朋友通信,2009,69:41-44.
[17]禹沛衡. 底层人何苦为难底层人.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5996b40101d1hb.html
[18]张北川. 就同妻罗洪玲自杀事件答问.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5996b40101ce27.html
[19]宋美娅就同妻问题致张北川的信. 2013-10-26.
[20]刘伯红就同妻问题致张北川的信. 2013-12-23.

说明:本文发表于《中国性科学》2014年第23卷第9期第99-105页。


 青春就应该这样绽放  游戏测试:三国时期谁是你最好的兄弟!!  你不得不信的星座秘密

固定性伴是男男性行为者的女性之相关健康问题及影响因素

$
0
0

          固定性伴是男男性行为者的女性之相关健康问题及影响因素
张北川1,李洋2,李秀芳1,李现红3,禹沛衡4,于增照5,刘明华6,史同新1,朱明泉7,王燕飞8,王丽欣1
      1 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山东 青岛266003
      2 山东省青岛疗养院,山东 青岛266071
      3 中南大学护理学院,湖南 长沙410013
      4 同妻研究项目志愿者,山东 青岛266012
      5 青岛市立医院,山东 青岛266011
      6 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 青岛266033
      7 青岛市海慈医院,山东 青岛266034
      8 解放军第404医院,山东 威海264200

   【第一作者简介】张北川(1948—),男,主任医师,主要从事艾滋病性病防控工作。Email:pytx@263.net

 

  【摘 要】目的:探讨固定伴侣是男男性行为者(MSM)的女性之相关身心健康状况和影响因素。方法:调查对象限定为其固定性伴是MSM的在婚、已离异或尚未结婚的女性。采用三种问卷,同时对受调查者均采用了流调中心用抑郁量表(CES-D)、症状自评量表(SCL-90)进行评定。主要依托同妻网站进行动员,数据收集通过互联网调查软件“问卷星”进行。结果:有效样本144例。与MSM有婚史者3/4遭遇过某种性冷淡;知道真相后略过2/5的人几乎或停止与MSM的性交;1/10曾经历肛交,1/10遭遇过性虐待。1/3曾被辱骂和/或殴打,1/5不止一次被殴打。在婚期间1/3有婚外男性伴。不足3/10做过HIV检测,5.6%阳性。有婚史者1/3出现过性病症状。约3/5与MSM性交时用过安全套,但为MSM口交、肛交时仅少数人用过,知道真相后用套率明显升高。多数人知道真相后心理发生变化,2/5曾有强烈自杀念头,近1/10有过自杀未遂行为。CES-D发现9/10有抑郁症状,SCL-90发现多种单项得分超过2分。3/10知道同性爱是正常现象。普遍认为MSM隐瞒真相是对女性权益的严重伤害。多数人希望得到专业人员帮助。绝大多数认为中国有关性教育严重不足,2/3认为保障MSM权益有助于女性权益,9/10认为应设立法律保护相关女性权益。结论:该女性群体是一个易患AIDS及性病和抑郁症等心理障碍的高危人群,亟需帮助。医界有责任和义务在面向MSM和全社会的教育和权益保障方面采取行动。
  【关键词】 女性;男男性行为者;固定性伴;健康
  
The health?status and associated factors of women who have regular sexual relationships with men who have sex with men  ZHANG Beichuan1,LI Yang2,LI Xiufang1,et al. 1. The Affiliated Hospital of Medical College Qingdao University,Qing dao 266003,China
  【Abstract】Objective:?The study investigated the physical and mental health status and the relevant factors of women who have regular sexual relationships with men who have sex with men (MSM). Method:The?respondents were limited to their regular sexual partners are MSM, including married, divorced and single women. The study designed three types of questionnaire. Meanwhile all the respondents were adopted by the assessment of CES-D and SCL-90. The study
relied on the website mobilization. The data were collected by the inquisitional software of “questionnaire star”. Result:The valid sample had 144 cases. Among those who had marriage with MSM, Three quarters have been suffered Sexless treat. A little more than two fifths didn’t have sex any more after knowing their spouse were MSM; 1/10 had passive anal sex, 1/10 had suffered the behaviors of sexually?abused. One third have been abused and/or beaten up, and one fifths has been beaten up for more than once. One thirds of those who had married had sexual partners besides their husband during their marriage period, Less than?3/10 had received HIV test, among those who had the test, 5.6% of them were HIV sero-positive; ?One third of those who have married MSM have had STD symptoms, When having sex with the MSM, about 3/5 of them ever used condoms, the using percentage is much lower, especially in oral sex and anal sex. The usage rate clearly grows when they know that their fixed sexual partners are MSM. The psychology and temperament of most people will change when they know their fixed sexual partners are MSM.?Two fifth of the subjects had strong suicidal attention; nearly 1/10 ever had attempted suicide behavior. CES-D scale revealed that?9/10 had depressive symptoms. SCL-90 finds out that the scores of a variety of single items are above 2. Only 3/10 believed that homosexual phenomenon was normal. Most women who had married a MSM expressed that they got greatly hurt by this kind of marriage, most of all wished to get assistance from experts. Most of them thought that China was severely lack of sexual education. Two thirds thought that the protection on MSM rights and interests would be helpful for women's rights. 90% of them thought that related laws should be established to protect women's rights.?Conclusion:This group of women were susceptible to AIDS, VD and depression or other psychological disorders. The group desiderates the help from society. Medical experts are liable and responsible to take measures with education to MSM and their rights protection.
  【Key Words】 Female; MSM; Regular Sexual Partner; Health
  
  2000年代国际艾滋病(AIDS)防治界提出应开展对固定性伴是男男性行为者(men who have sex with men,MSM)的女性的科研,2011年国内相关医界也提出同样期待[1-4],但由于复杂的历史、文化及政治原因,有关研究至今阙如。现将作者2012年对该种女性的有关健康的调查结果报告如下,对该群体的相关生活、态度和认知见另文。
  对象和方法调查对象均具备三个条件:(1)(曾)有固定男性性伴(包括丈夫、前夫及有性关系的恋爱对象)的女性,(2)确认男性伴和其他男子有性关系等。主要依托服务于固定性伴(曾)是男同的女性的“同妻家园”网站(2011—2012年)进行调查。
  对该群体的在婚、离异、未婚亚群采用三种问卷(医学问题相同),有关“当事”女性参与问卷修改。问卷约含210个问题,另含流调中心用抑郁量表(CES—D)和症状自评量表(SCL—90)。对调查有4篇说明,包括“对本次调查的说明”“关于性病和艾滋病的一些认识”“参加本项调查的知情同意书”等。调查采用软件“问卷星”于2012年4月至6月进行。
  结果回收问卷147份。有效问卷144份,含在婚组100份,离异组33份,未婚组11份。未写明组别时(样本未分组)为三组亚人群均有参与。
  1 人口学状况
  年龄(n=142):平均32.8±6.4(22-58)岁,中位数31岁。和MSM结婚时自己(n=132,不含未婚组):平均年龄26.0±3.3(20-36)岁,中位数26岁;初婚96.2%(127),再婚3.8%(5)。户籍(n=144):城市79.2%(114),农村20.8%(30);居住地(n=144):一、二线城市38.9%(56),三线城市27.8%(40),小城市(含县城)23.6%(34),乡镇及农村9.7%(14)。学历(n=144):初中及以下8.3%(12),高中及中专17.4%(25),大学(含大专)及以上74.3%(107)。
      2 与MSM的性行为和一般生活
      2.1 性行为
  与MSM婚前性交(n=133,不含未婚组): 有过54.9%(73),没有过45.1%(60)。婚前曾性交者当时主要是(n=70):MSM主动71.4%(50),自己主动28.6%(20);当时MSM性交情况(n=71):能正常完成69.0%(49),不能正常完成4.2%(3),在自己帮助下才能完成9.9%(7),借助药物才能完成1.4%(1),需提前借助视频等刺激才能完成2.8%(2),说不清12.7%(9)。
  与MSM性交次数最多时曾(n=125):每月8次或更多18.4%(23),每月4—7次18.4%(23),每月1—3次25.6%(32),1—3个月1次9.6%(12),一年很少几次28.0%(35)。
  对自己的性交愿望,MSM(n=128):很冷淡28.1%(36);用应付态度完成26.6%(34);能满足自己25.0%(32);嘲笑并拒绝6.3%(8);以上情况都有过14.1%(18)。
  近6个月与MSM性交频次(n=94,在婚组):每月8次或更多6.4%(6),每月4-7次5.3%(5),每月1-3次18.1%(17),近6个月1-5次28.7%(27),没有性交41.5%(39)。
  自己不知道(对方是MSM)真相前性交次数(n=127):与普通夫妻一样(每周有1-2次)22.0%(28),次数较少(每月1-3次)37.0%(47),次数很少40.9%(52)。
  知道真相后性交次数(n=120):次数明显减少25.0%(30),次数增加了10.8%(13),和以往差不多20.0%(24),几乎或完全停止44.2%(53)。
  如果完全停止性交,自己的态度是(n=129):压抑62.0%(80),无所谓19.4%(25),说不清18.6%(24)。
  与MSM间的口交(n=124):从没有过43.5%(54),有过,主要是自己为MSM37.9%(47),有过,主要是MSM为自己5.6%(7),有过互相口交12.9%(16)。
  MSM对自己的肛交(n=119):有过10.9%(13),没有过89.1%(106)。
  性交时MSM曾采用性虐待方式对待自己(n=131):是9.9%(13),否90.1%(118)。
  2.2 一般生活和相关认识及态度
  知道真相的时间和MSM的态度(n=118,不含未婚组): 自己婚后发现,他承认50%(59),自己婚后发现,他至今不承认33.90%(40),他婚后主动说出8.5%(10), 离异后才知道但他不承认4.2%(5),他婚前告诉自己2.5%(3),婚前自己发现0.9%(1)。婚后知道真相者知道的时间是婚后(n=118):一年内38.1%(45),1—3年19.5%(23),>3年42.4%(50)。
  与MSM婚姻存续期间MSM每月与其他MSM交往(含外出交往和互联网交往)次数(n=98,在婚组):达到或超过8次22.4%(22),4-7次7.1%(7),1-3次9.2%(9),基本不和外面的MSM交往12.2%(12),不清楚49.0%(48)。
  MSM伴侣对自己(n=128):长期冷淡74.2%(95),辱骂过 30.5%(39),打过 21.9%(28),长期体贴28.9%(37)。被辱骂和/或打者总计34.4%(44),被又打又骂者18.0%(23)。曾被殴打者被打次数(n=28):不止一次被打96.4%(27),仅一次被打3.6%(1)。
  自己对离异态度(n=94,在婚组):已准备坚决离18.1%(17),正考虑离13.8%(13),犹豫55.3%(52),坚决不离12.8%(12)。
      离异后MSM会再婚(n=98,在婚组):是29.6%(29),否25.5%(25),说不清44.9%(44)。
     与MSM的婚姻持续时间(n=30,离异组)平均66.8±65.2(3-218)个月,中位数45个月。
     与MSM在婚期间自己同其他男人性交情况(n=131,不含未婚组): 没有其它男性伴67.94%(89),婚外男性伴1人20.6%(27),婚外男性伴2-5人9.9%(13),婚外男性伴数超过5人1.5%(2)。
  与MSM在婚期间自己有婚外性行为的原因(n=41):极度不自信,想找回自信51.2%(21),解决性饥渴46.3%(19),发泄对丈夫的不满41.5%(17),知道真相前自己就与其他男性有性关系4.9%(2)。部分人添加解释,包括渴望被关怀;想有正常男女间有感情的性生活;因为极度压抑;等。最主要原因(n=36):解决性饥渴36.1%(13),极度不自信,想找回自信30.6%(11),发泄对丈夫的不满16.7%(6),知道真相前自己就与其他男性有性关系2.8%(1)。部分人添加解释,包括与别人发生过性行为是在已确定他是MSM并决定离婚但没有签协议前,主要原因是害怕对方又是不正常的人;等。
     3艾滋病与性病等身体健康问题
     3.1 艾滋病
     AIDS通过血液传播、母婴传播、性传播(n=133):三个传播途径均知道42.1%(56),对有的传播途径不知道57.9%(77)。
     HIV感染和AIDS发作是一回事(n=131):是6.9%(9),否69.5%(91),说不清23.7%(31)。
     AIDS病人活着没有意义(n=134):完全同意28.4%(38),比较同意35.1%(47),不太同意17.2%(23),完全不同意9.7%(13),说不清9.7%(13)。
     感染HIV无法察觉,会长期没有症状(n=129):是64.3%(83),否11.6%(15),说不清24.0%(31)。
      怀疑或知道真相后自己才开始关心AIDS和性病知识(n=133):是77.4%(103),否22.6%(30)。
  知道真相后认为自己感染HIV的危险性(n=126):大47.6%(60),小23.0%(29),没有危险18.3%(23),说不清11.1%(14)。
       MSM的女性伴应当做HIV检测(n=133):是81.2%(108),否8.3%(11),说不清10.5%(14)。
  自己做过HIV检测(n=130):是28.5%(37),否71.5%(93)。做过检测者的检测结果(n=36):阳性5.6%(2),阴性88.9%(32),没去了解检测结果5.6%(2)。未做过检测者准备去检测(n=76):是19.7%(15),否53.9%(41),犹豫26.3 %(20)。
      MSM性伴检测过HIV(n=122):是21.3%(26),否20.5%(25),不清楚58.2%(71);检测过HIV者的检测结果(n=25):阳性16.0%(4),阴性76.0%(19),不清楚8.0%(2)。
    本次调查后自己将去检测(n=121): 是24.8%(30),否46.3%(56),未决定28.9(35)。
   (说明:2例HIV阳性的女性均已离异,其前夫亦阳性;1例HIV阴性的女性在婚,其夫阳性;1例未婚女性未检测,但固定男友HIV阳性)
  3.2 性病
      男性生殖器外观正常就是没有性病(n=132):是35.6%(47),否27.3%(36),说不清37.1%(49)。
      有些性病即便“治好”也可以有传染性(n=130):是49.2%(64),否12.3%(16),说不清38.5%(50)。
      有些性病可能引起死亡(n=133):是82.7%(110),否3.8%(5),说不清13.5%(18)。
       女性患梅毒、淋病等性病后可以长期感觉不出来(n=128):是33.6%(43),否23.4%(30),说不清43.0%(55)。
  与MSM婚后发生过以下一种或数种症状(n=102,不含未婚组):是35.3%(36),否64.7%(66)。包括:阴道有异常分泌物50.0%(18),小便灼痛36.1%(13),尿道有异常的分泌物27.8%(10),阴道及外阴溃疡/疼痛16.7%(6),肛门有分泌物5.6%(2),肛门溃疡/疼痛2.8%(1),腹股沟淋巴结肿胀2.8%(1),其它5.6%(2)。出现上述症状者对症状治疗过(n=34):是79.4%(27),否20.6%(7)。
      MSM曾把性病传染给自己(n=132):是15.2%(20),否78.0%(103),说不清6.8%(9)。
  自己曾患性病者所患性病是(n=20):尖锐湿疣25.0%(5),衣原体病10.0%(2),梅毒5.0%(1),淋病5.0%(1),支原体病5.0%(1),阴虱60.0%(12),其它5.0%(1),生殖器疱疹0%(0)。曾患“法定”上报性病者共9人。
      本次调查后将去检查是否被传染了梅毒等性病(n=122):是27.0%(33),否42.6%(52),未决定30.3%(37)。
  3.3 安全套使用
       正确使用安全套可以有效预防AIDS(n=133):完全同意31.6%(42),比较同意43.6%(58),不太同意13.5%(18),完全不同意4.5%(6),说不清6.8%(9)。
  和MSM性交时用过安全套(n=129):是59.7%(77),否40.3%(52)。
  曾为MSM口交者口交时MSM用过安全套(n=62):是9.7%(6),否90.3%(56)。
  曾与MSM肛交者中肛交时MSM用过安全套(n=13):是23.1%(3),否76.9%(10)。曾用安全套肛交者肛交时用安全套的情况(n=3):每次用100%(3)。
      用过安全套者使用状况(n=71):偶尔用33.8%(24),有时用12.7%(9),多数用25.4%(18),每次用28.2%(20)。
       用过安全套者知道真相前性交时使用状况(n=67): 偶尔用28.4%(19),有时用16.4%(11),多数用17.9%(12),每次用22.4%(15),从未用14.9%(10);知道真相后使用状况(n=56):偶尔用16.1(9),有时用8.9%(5),多数用10.7%(6),每次用53.6%(30),从未用10.7%(6)。
      参加本次调查后再和MSM或其他男子性交时使用安全套的态度(n=117):会坚持每次用41.9%(49),会经常用29.1%(34),不改变以往习惯29.1%(34)。
  3.4 其它
      曾人工流产者填写:知道真相后做过流产手术(n=103):是13.6%(14人,含在婚组11人,离异组3人),否86.4%(89)。
  在回答“知道真相的途径”时,1人写作,婚后他跟我只有肛交行为因此开始怀疑;1人写作,他给我传染尖锐湿疣;1人回答性病问题时写作,因为肛交导致我肛门破裂,得了痔疮。
  在婚者回答“自己未离异原因”时,1人写作,他已经染上艾滋了,我不能做雪上加霜的事;1人写作,我被传染上较严重的尖锐湿疣,正在治疗。
       4 心理健康及相关问题
  知道真相后自己变得(n=136):敏感68.4%(93),多疑64.7%(88),暴躁51.5%(70),对生活失去希望48.5%(66),有很强报复心26.5%(36),头脑清醒、较为理智33.8%(46)。部分人添加解释,包括消沉、害怕;仇恨;变得很矛盾,少自信;开始出轨找男友;决定迅速离婚,保护自己的孩子。此外,在回答向周围何人讲过自己的遭遇时,1人写作,至今没有与任何人讲,因为他威胁我,如果说出真相,他就杀了我和女儿。
  离异组离异原因包括(n=33):夫妻性生活严重不和谐57.6%(19),怕传染疾病24.2%(8),对方打自己12.1%(4),等。最重要原因包括(n=30):性生活严重不和谐13.3%(4),对方打自己3.3%(1),怕传染疾病3.3%(1),等。部分人添加解释,其中4人分别写作,精神和肉体的双重痛苦;他对我实施冷暴力;我总是很悲伤,家庭气氛非常不和谐,爱哭;继续生活对我而言是种耻辱,我不想没有尊严。
  知道真相后有过强烈自杀念头(n=131):是40.5%(53),否59.5%(78);有过自杀未遂行为(n=131):是9.2%(12),否90.8%(119)。
       CES—D结果(n=142):有抑郁症状91.5%(130,≥20分),可能有抑郁症状4.9%( 7,16-19分),无抑郁症状3.5%(5,≤15分)。
    SCL—90结果(n=136):总分184.037±59.718,单项均分2.045±0.664。数据显示在强迫、人际关系、抑郁、焦虑、敌对方面的单项得分超过2分。
       近一周内想结束自己的生命(该题取自SCL—90 ,n=136):没有77.2%(105),很轻14.0%(19),中等5.1%(7),偏重3.7%(5),“严重”0%(0)。
       5 社会支持状况
       知道真相时才明白MSM可能就在身边(n=136):是92.6(126),否7.4%(10)。
  和自己离异后前夫会再婚(n=33,离异组):是24.2%(8),否21.2%(7),说不清54.5%(18)。离异后自己常怀疑接触的每个男性都是MSM(n=31,离异组):是61.3%(19),否38.7%(12)。
  离异时(n=33,离异组):自己“净身出户”36.4%(12),自己只得到很少财产24.2%(8),自己得到家中一半财产24.2%(8),自己得到家中多数财产6.1%(2),对方“净身出户”9.1%(3)。
      同性性关系是(n=140):性变态25.7%(36),精神疾病(心理障碍)34.3%(48),道德问题8.6%(12),正常现象31.4%(44)。
  如果性生活满意,会容忍MSM伴侣和男人有性行为(n=138):是9.4%(13),否76.8%(106),看第三者(那个男人)表现而定2.2%(3),说不清11.6%(16)。
       自己认为(n=128):MSM不应与一般女性结婚84.4%(108),已婚MSM应尽早离婚7.0%(9),已婚MSM应坚决隐瞒事实0.8%(1),说不清7.8%(10)。
  MSM隐瞒真相结婚是对女性权益的严重损害(n=135):是91.1%(123),否2.2%(3),说不清6.7%(9)。和MSM结婚是对自己的重大伤害(n=130,不含未婚组):是81.5%(106),否8.5%(11),说不清10.0%(13)。
       自己因为真相而苦恼时得到过帮助(n=140):是89.3%(125),否10.7%(15)。帮助过自己的有(n=125):心理专家9.6%(12),网上不属于心理方面的专家15.2%(19),等。向自己提供了最重要帮助的人是(n=108,不含未婚组):心理专家2.8%(3),网上不属于心理方面的专家7.4%(8),等。希望帮助自己的人是(n=131):心理专家61.8%(81),同妻或“过来人”61.8%(81),法律界专家42.7%(56),艾滋病性病专家19.1%(25),媒体15.3%(20),其他11.5%(15)。
       嫁给MSM没有正常性生活时,发生婚外性关系不应受指责(n=138):是60.1%(83),否10.1%(14),说不清29.7%(41)。
        我国面向大众关于性向的科学教育(n=140):严重不足85.0%(119),已经较多5.0%(7),已经足够1.4%(2),说不清8.6%(12)。有必要用多种方式加强关于性向的科学教育(n=137):是92.7%(127),否0.7(1),说不清6.6%(9)。
    社会对MSM应当(n=139):积极包容52.5%(73),打击14.4%(20),说不清33.1%(46)。保障MSM权益有助于他们不和一般女性结婚(n=139):是67.6%(94),否11.5%(16),说不清20.9%(29)。
        应当设立法律保护“同妻”权益(n=139):是93.5%(130),否1.4%(2),说不清5.0%(7)。
                                                             讨论
  本项研究是有关固定性伴是MSM的女性与性传播感染、心理健康等研究的原创性本土化探索,给出了该种女性身心健康等的大量数据等。经检索,国内外医界未见对该群体的性传播感染研究,亦未见有对该群体的各种定量研究。据估测,中国配偶是和曾是MSM的女性,人口数值超过900万人,中国配偶是和曾是男同的女性,人口数量不少于1400万,她们分别生活在和MSM有关的易罹患性传播感染的高危环境中,和有可能发生心理健康等方面的问题(见另文)。本项研究揭示了医界长期无视的该庞大女性群体健康问题之真相的一角,此即研究的重要价值所在。
  中国医界已介绍了中国同性性行为者在权益方面的持续发展,并从多角度初步阐释了中国男同中AIDS流行与人权保障间的关系[5-7],但尚未较多意识到性向歧视与性别歧视的某种共生、依存、互动和彼此支撑关系,与由此衍生的大量健康问题。女性学和社会性别研究界刘伯红指出,在多种交叉发生的社会歧视中,几乎都可以发现显现和隐蔽的社会性别不平等问题;性别不平等是最普遍的不平等,它与婚姻、性向等交叉,使女性因多重身份成为各种不利群体中更为不利的人;应强调实质性平等或结果平等[8-9]。中国医界需要在这一基准上对该女性群体权益保障进行生命伦理学论证,并以此为基础,通过宣教等大力推动关于性别平等、性向平等教育,提升相关群体认知和健康水平。可以预见随着中国社会进一步开放和平等等人权理念的普及,一般女性和不同性向男子间的婚恋会相应减少,从而减少女性中有关健康问题的发生。
  
  谨此向《同妻家园网》(2011—2012年)创办者萧瑶女士和网站志愿者,向参与本项调查的所有女性真诚致谢!

                                                          参考文献
[1]Higgins DJ. Gay men from heterosexual marriages: attitudes, behaviors, childhood experiences, and reasons for marriage. J Homosex. 2002;42(4):15-34.
[2]Solomon SS, Mehta SH. The impact of HIV and high-risk behaviours on the wives of married men who have sex with men and injection drug users: implications for HIV prevention. J Int AIDS Soc. 2010 Jun 23;13
[3]Jane Qiu. Stigma of HIV Imperils Hard-Won Strides in Saving Lives. Science,2011,332(10):1253-1254.
[4]郑毓芳,潘承恩,张仁芳,等. 上海市男男同性性传播AIDS病人的临床流行病学研究. 中国艾滋病性病,2011,17(5):523-525.
[5]Zhang Beichuan,Joan Kaufman. The Rights of People with Same Sex Sexual Behaviour:Recent Progress and Continuing Challenges in China. In: Geetanjali Misra,Radhika Chandiramani. Sexuality,Gender and Rights. 1st ed. Sage Publications India Pvt Ltd;Sage Publications Inc;Sage Publications Ltd,New Delhi, Thousand Oaks, London,2005. 113-130.
[6]Zhang Beichuan. Homosexualit?t,AIDS-Politik und Menschenrechte. BERLINER CHINA-HEFTE/ Chinese History and Society. LIT VERLAG Dr.W.Hopf Berlin 2009, 36:84-89. [张北川. 同性爱、艾滋政治与人权建设. 中国性科学,2004,13(5):35-37.]
[7]王滨有. 性健康教育学. 同性爱/张北川,李秀芳. 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142-153.
[8]《朋友》顾问刘伯红教授有关同妻文章的信. 朋友通信. 2009,69:54.
[9]United Nations System in China. Equity in China:Chapeau Paper 2013. Gender Equity in China/Liu Bohong. United Nations System in China,2013:51-57.
       说明:本文发表于《中国性科学》2015年第24卷第1期第119-122页。


 青春就应该这样绽放  游戏测试:三国时期谁是你最好的兄弟!!  你不得不信的星座秘密

走近中国的“同妻”和“同夫”

$
0
0

张北川说明:5月13日,《纽约时报》国际生活版刊出该报驻京记者Didi Kirsten Tatlow(狄雨菲)女士的报道《Shining a Light on Gay-Straight Marriages in China》。14日,该报中文版发出《走近中国的“同妻”和“同夫”》。15日,我国的《参考消息》和《环球时报》分别以《中国“同直婚姻”潜伏复杂因素》、《透视中国“同直婚姻”现象》为题,转摘了《纽约时报》文章。经狄雨霏女士同意,现将她提供的中英两种文本的该文刊于我的博客。谨此向狄雨霏女士致谢!    

走近中国的“同妻”和“同夫”

                                                   狄雨霏2015年05月14日
      中国有数百万异性恋者与同性恋者结成夫妇,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的医学研究工作者张北川了解了其中一些故事。大部分故事都涉及欺骗,有时还会有暴力和性传播疾病。但本周接受邮件采访时,张北川说他在考虑这种婚姻带来的欺骗、情感及身体上的痛苦是不是可能在——慢慢地——减少。
    “自2013年开始向我咨询至今的一位妻子告诉我,就在5月里,她的正上高中的女孩严厉斥责了她丈夫,”张北川写道。“那位女儿对她丈夫说,‘你害了我妈妈这么多年。我完全不歧视同性恋,但你们出来结婚害人,这是非常卑鄙的’。”
       对于张北川来说,这种开放的交流说明,至少从年轻人身上来看,“中国正在发生巨大变化。”
       在中国,由异性恋者与同性恋者组成的夫妇大约涉及4000万人,大多数有关此类婚姻的研究都侧重于异性恋女性,她们不知道自己嫁的是男同性恋者,认为自己是受害者。但中国研究人员已经开始关注另一个性别:娶了女同性恋的异性恋男性,这是说明时代变化的另一个迹象。
       在中国,嫁给男同性恋的异性恋女性被称为同妻——由中国对男同性恋的称呼“同志”和“妻子”两个词语结合而成。娶了女同性恋的异性恋男性被称为同夫——“同志的丈夫”。
       在过去三年中,社会学家唐魁玉带领哈尔滨工业大学的一组研究人员,发表了大约10篇有关异性恋者-同性恋者婚姻的论文。但在12月,唐魁玉和他的学生、该校研究员于慧发表了一篇学术论文,罕见地将同夫纳入研究范围。
        一篇题为《“同妻”“同夫”婚姻维持与解体的比较》的观察报告写道:
      “同夫问题的严重性不言而喻。同夫并不在少数,只是由于男性相对于女性较少在网上互动诉苦、部分同夫并不清楚自己同夫身份等多种原因,同夫群体不像同妻群体集中出现于网络中。”
       由于很难找到愿意自由讨论自己的婚姻状态的人,研究人员表示,他们主要利用网络资源,比如那些帮助人们寻找性伴侣的自助小组或网站。研究人员承认,这致使他们的数据偏向于那些清楚自己的情况,而且可能正在寻求改变的人。他们采访到了200名同妻,但只采访了10名同夫。
       但哈尔滨工业大学的研究人员写道,总的来说,同夫在很多方面似乎比同妻的境遇好。
       他们发现,与异性恋女性因为同性恋丈夫而感染性传播疾病相比,异性恋男性因为同性恋妻子而感染性传播疾病的几率较低。同夫婚姻中伴侣间的性行为更多,其原因可能是男性要与态度勉强的女性发生性行为,要比反过来容易得多。
       同夫离婚会更容易,往往也会更快选择这么做,因为他们普遍比女性更有经济保障。如果他们在生命的晚些时候发现妻子是同性恋,相对而言,他们比较容易再婚和生育子女,而对于与同性恋男性结婚的较为年长的女性而言,组建新家庭往往比较困难。
        他们写道,因为这些原因,同夫比同妻提出离婚的可能性也更高,所以减少了此类婚姻的数量。
      “目前我国对于‘同夫’问题还没有进行专题性研究,因此对于‘同夫’群体数目没有统一准确的调查与统计数据,”唐魁玉和他的团队写道。“但可推断我国‘同夫’群体数量可以达到200至400万,这已是最保守估计。”
        据张北川估计,巨大的社会压力已经导致80%的同性恋男性(大约1600万人)与女性结婚。家人对他们繁衍后代的期望也是压力的来源之一,尤其当他们与当今中国许多处于适婚年龄的男性一样,是家中独子的时候。
        这些婚姻背后有一系列复杂因素,其中包括中国有数十年历史的独生子女政策、对养老问题的担忧,甚至包括对合法生活和工作地进行限定的户籍制度。唐魁玉说,这些因素都促使同性恋——不论男女——结了婚,并保持着结婚状态。
        研究员的一篇论文提到了一名与城市男同性恋结婚的农村女性——她这样做是为了得到梦寐以求的城市户口。后来,当她质问他的性取向时,他反驳道:“你不就是想要一张城市户口吗?如果我不是同性恋你觉得我会娶你吗?”
       唐魁玉说:“在中国的话,现实问题的考虑的影响,那肯定是比在西方国家大得多。”
       张北川同意:“中国的男同群体和西方不同,”那里的男同性恋可能会保持单身,或者在同性婚姻合法的地方,与另一名男性结婚。“中国的男同群体也是带有农业社会的烙印。”
       唐魁玉和他的团队说,在中国,同性恋与异性恋伴侣结婚的其他原因还包括:
       ——许多人在结婚之后才知道自己是同性恋,因为中国文化不愿意谈论性,而且学校里也缺乏性教育。
       ——由于同性婚姻和代孕都不合法,许多人就选择了结婚生小孩,这不仅是因为他们的家庭希望他们这样做,而且还因为他们担心自己会孤独终老。
       ——由于社会安全体系建立在子女将作为家中老人的主要依靠的观念之上,许多人会害怕没有子女的生活,以及随着年老而到来的贫穷。
    狄雨霏(Didi Kirsten Tatlow),《纽约时报》驻京记者。
    Vanessa Piao对本文有研究贡献。
    翻译:陈柳、许欣
   《纽约时报》文章中文链接:
http://cn.nytstyle.com/living/20150514/t14marriages/

 

Shining a Light on Gay-Straight Marriages in China

                                                          By  DIDI KIRSTEN TATLOW
                             MAY 13, 2015 7:56 AM May 13, 2015 7:56 am 7 Comments
        Zhang Beichuan, a medical researcher at the Affiliated Hospital of Qingdao University, collects stories about some of the millions of Chinese heterosexuals who are married to homosexuals. Most of these tales involve deception, and sometimes violence and sexually transmitted diseases. But in an email interview this week, Mr. Zhang wondered whether the deception, and the emotional and physical suffering it brings, might — slowly — be diminishing.
     “A woman I have been corresponding with for two years told me just this month that her high school-aged daughter, who knows the truth of her parents’ marriage, confronted her father about it,” Mr. Zhang wrote. “That girl told her father, ‘All these years you hurt my mom. I’m not at all prejudiced against homosexuals, but when people like you marry and hurt others, it’s really despicable.’ ”
       To Mr. Zhang, this very open exchange suggested that, at least among younger people, “China is undergoing enormous changes.”
       Most research into marriages between straight and gay partners in China, which have been estimated to involve about 40 million people, has focused on straight women who unwittingly married gay men and came to see themselves as victims. But in another sign of changing times, Chinese researchers have begun focusing on the other side of the gender coin: straight men married to lesbians.
        Straight women married to gay men are known in China as tongqi (pronounced “tongchee”), which is taken from the Chinese slang for a gay person, tongzhi, or “comrade,” and qizi, meaning “wife.” Straight men married to lesbians are called tongfu, or “comrade’s husbands.”
Over the past three years, a team of researchers at the Harbi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led by the sociologist Tang Kuiyu, has published about 10 papers on straight-gay marriages. In December, however, together with Yu Hui, a fellow researcher at the institute, Mr. Tang and his students published a rare?academic paper?that widens the focus to include tongfu.
         One observation of the paper, titled “Staying Together and Splitting Up: A Comparison of Tongqi and Tongfu”:
        “The situation of tongfu is very difficult. There are many of them, but because they are less likely to take their complaints online, and because some tongfu aren’t even aware that they are tongfu, they aren’t represented in self-help groups to the same degree as tongqi.”
         Because of the difficulty of finding subjects willing to talk freely about their marriages, the researchers say they drew heavily on online resources, such as self-help groups or sites for people seeking sex partners. The researchers acknowledge that that skewed their data toward those who were aware of their situation and perhaps were seeking a change. Although they were able to interview 200 tongqi, they interviewed only 10 tongfu.
        Yet over all, it seemed that the tongfu were better off than the tongqi in many respects, the Harbin researchers wrote.
        Straight men were less likely to contract sexually transmitted diseases from their lesbian wives, they found, than their female counterparts were from their gay husbands. There was more sex between spouses in tongfu marriages, if only because a man can more easily obtain sex from a reluctant woman than the other way around.
        Tongfu found it easier to divorce and were quicker to do so, because they generally were more financially secure than the women. If they found out about their wife’s homosexuality later in life, it was relatively easy to remarry and have a child, whereas an older woman married to a gay man might find it harder to start a new family.
        For all these reasons, tongfu were also more likely to initiate divorce than tongqi, shrinking the numbers of such marriages, they wrote.
      “No one in China has really studied tongfu, so there are no figures on the phenomenon,” Mr. Tang and his team wrote. “But we believe that it must be a group that numbers between two million and four million men, according to the most conservative estimates.”
        Mr. Zhang estimates that powerful?social pressures lead 80 percent of gay men, or about 16 million, to marry women. These include family expectations to produce an heir, especially when they themselves, like many men of marrying age today in China, may be an only son.
        Beneath such marriages lies a complex knot of factors, including China’s decades-old one-child policy, concerns over old-age support and even the official residence system, which governs where people may legally live and work. These all drive gay people, whether male or female, to marry and then stay married, Mr. Tang said.
        One of the researchers’ papers cites a country woman who married a gay city man, thereby obtaining a coveted urban residence permit. When she later confronted him about his sexuality, he retorted: “Why are you complaining? You married me for my permit, didn’t you?”
        Said Mr. Tang: “In China, practical concerns definitely play a much larger role compared with Western countries.”
         Mr. Zhang agreed: “Chinese male homosexuals are not the same as in the West,” where gay men may remain single or, where it is legal, marry other men. “They carry within them the influence of an old, agricultural society.”
         Other reasons gay people marry straight partners in China, according to Mr. Tang and his team:
         — Many do not know they are gay until after they marry, due to a cultural reluctance to discuss sexuality, and a lack of sex education at school.
         — With both same-sex marriage and surrogate motherhood illegal, many choose to marry and have a child not just because their families expect them to, but because they fear growing old alone.
         — Because the social security system is based on the assumption that children will be their elders’ primary support, many people fear a childless life and the poverty that may come in old age.
Vanessa Piao contributed research.
         英文链接:http://sinosphere.blogs.nytimes.com/2015/05/13/shining-a-light-on-gay-straight-marriages-in-china/?module=BlogPost-Title&version=Blog Main&contentCollection=World&action=Click&pgtype=Blogs&region=Body

  


 青春就应该这样绽放  游戏测试:三国时期谁是你最好的兄弟!!  你不得不信的星座秘密

又一同妻自杀身死

$
0
0

又一同妻自杀身死

                                                                 张北川
  5月中旬,河南青年朋友、男同小李告诉我,该省有一青年同妻自杀身死,夫家赔偿3万元。他说,告诉他这事的人,家住在自杀者家的附近。听到这消息,我马上想起了2012年罗洪玲自杀后,青岛小雯的话。小雯说:“许多同妻生活得很难,有过自杀念头。同妻自杀,这样的事可能早就发生过,而且可能再发生,甚至有些同妻生活得太苦又找不出原因,结果自杀了也不明白原因。”(详见博客中《我与同妻研究》一文)
  对小李的话,我还是心存几分怀疑。我通过另一独立渠道进行了核实。对方的反馈证实了小李的话。
  我很早就知道中国普通人的生命常常很便宜。不过,一个年轻女子的命才3万元,是不是太便宜了?!鲜活的生命之火熄灭了,古井无波。还有多少同妻自杀身死?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对同妻的调查发现,约10%的同妻有过自杀行为,约40%的同妻有过强烈自杀念头,国际标准的抑郁量表检测发现,约90%的同妻有抑郁症状。
  还是在我负责《朋友》的后几年,我曾自问,一个学人这样忙碌,究竟有多大意义?是否真有一点意义?我多次想到这问题。
  希望我们的社会不再为自身的无知、愚昧和偏见骄傲了,希望富有良知的男同朋友和有关各界人士更多地行动起来,让冷酷的死亡少一点!
  今天,我收到一位仍属年轻的“老朋友”(社区朋友)就我的《我与同妻研究》给我的信,于是写下这篇短文。
  
  


 青春就应该这样绽放  游戏测试:三国时期谁是你最好的兄弟!!  你不得不信的星座秘密

(原创)艾滋病侵袭校园 大学生如何设防

$
0
0

(原创)艾滋病侵袭校园 大学生如何设防
谢洋 薛瑞环


  “没想到这种‘可怕的病’离我们这么近。”
  在第28个“世界艾滋病日”来临之际,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治艾滋病办公室在广西民族大学举行2015年“世界艾滋病日”广西系列宣传活动启动仪式暨防艾宣传进高校活动。活动现场,大二学生小韦听到防艾办负责人介绍青年学生的艾滋病疫情有上升趋势时,忍不住发出感慨。
  10岁那年,小韦的一位近亲因患艾滋病去世。由于年纪尚小,她只知道这个病是会要人命的。而如今,在信息日趋发达的今天,让小韦感到不解的是,各种防艾宣传从媒体到餐饮娱乐场所铺天盖地,可为何依旧每年会新增这么多大学生感染者?被艾滋病威胁的大学校园该如何设防呢?

  高校艾滋病疫情出现不可忽视的新特点
  西乡塘区是广西南宁市高校最为集中的区域,在今年11月举办的西乡塘区2015年高校防治艾滋病工作联盟二次会议上,西乡塘区疾控中心向该辖区的高校通报了该辖区学校学生艾滋病疫情情况。
  据介绍,虽然西乡塘区从2011年起,HIV/AIDS报告病例数在逐年下降,但大学生年龄段也就是18~24岁年龄段的报告病例,病例数和所占比例都在逐年上升。2010年,学生报告病例只占该城区所占比的1.06%,但到2015年所占比则上升为18.03%。在学生群体报告病例中,传播途径主要为同性传播。
  记者在广西一些高校走访时发现,同性恋这个过去“隐藏在地下”的群体,如今正变得日趋活跃,而大学生对这一群体的接受程度也越来越高。
  广西职业学院的小罗这学期第一节心理课的主题是“爱情”。但在老师的教案里,同性恋被定义为性心理上的变态。当老师试图在课堂上对同性恋这一话题用几句话不经意带过时,没想到底下竟有学生表示抗议:“同性才是真爱!”
  在小罗的宿舍,就有一个公开身份的女同性恋同学阿萍。在平日的生活中,阿萍和普通人并有什么差别,她会邀请朋友聚会聊天、一起看片吃饭,唯一不同的是,聚会的朋友也大都是同性恋者。小罗和室友表示能理解和接受阿萍的同性恋身份,在她们看来,“每个人都有选择爱的权利,应该尊重他们的选择。”
  科技的发展也为同性恋群体的日益活跃创造了条件。记者在手机应用市场搜索“同性恋交友软件”,多款软件的下载量都达数百万次,最多的一款达上千万次。这些软件大都会将用户的“情况”、头像,位置依距离远近醒目地罗列在手机屏幕上。像翻菜单一样,用户喜欢哪个,可以关注或聊天。相对于酒吧或娱乐场所,这是一个零成本的筛选、搭讪过程。
  在西乡塘区的一所高校,记者打开一款同性恋交友软件,发现周围1公里内显示在线的注册会员就有155人。通过这款软件,记者跟20岁的大二学生唐安(化名)进行了交流。
  虽然年龄不大,但唐安却坦诚自己有几年圈龄了,他自嘲道:“只要登录软件,每天都要解答三个人生难题:在吗?在哪里?约吗?”
  “我从来不认为同志社交软件可以当人人空间微博用,如果你不约炮、不找对象,就与这个软件的气氛就不合。”唐安说,艾滋病感染者并不能通过外表判断,因为觉得不靠谱,他一直对跟陌生人发生关系保持谨慎。但现实中却有不少人跟第一次见面的网友就发生性关系,在同性圈,这种行为被叫做419(意为for one night一夜情)。
  国家卫计委公布的数据显示,从2008年到2014年,青年学生中新报艾滋病感染数从482例上升到2552例,其中传播途径以男性同性性传播的比例由58.5%飙升至81.6%。
  正是由于大学校园艾滋病疫情出现了这些不可忽视的新特点,今年7月15日,国家卫计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疫情通报制度进一步加强学校艾滋病防控工作的通知》。今年“世界艾滋病日”前夕,各地卫计委都在发布艾滋病感染者的疫情数据时,详细公布了学生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详细数据及男性同性性传播占大学生总体感染者的比例。
  “这个人群、这个传播途径是目前的艾滋病防治最具有挑战性的一个问题。”中国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控中心主任吴尊友说:期望疫情信息在学生当中能够起到警醒的作用,使得学生意识到,在他们生活的城市,在他们周围就存在着艾滋病,从而对遏制这个人群的疫情上升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明知感染风险为何仍控制不住自己
  12月1日上午9点,从事男同人群大规模艾滋病干预多年的青岛大学医学院教授张北川,在办公室接到了一个小伙子打来的求助电话:明知不安全的同性性行为有感染艾滋病的风险,却依然抑制不住自己的性冲动,该怎么办?
  事实上,这种内心的矛盾纠结在不少青年同性恋中都普遍存在。很多人不是没有听说过艾滋病,可就是管不住自己。张北川认为,性本能是一个非常强有力的本能,根据马斯洛需求理论,这种本能会促使人们忽视安全需要,尤其是在一个歧视性的环境中。“就好比一个人处于长期饥饿的状态,你告诉让他减肥。你给他摆上大餐,你说他能控制住吗?”
  早在1998年做相关的科研调查时,张北川就发现男同对艾滋病的认知层次超过了昆明大学生的整体认知水平。云南是我国首先发生艾滋病病例的地方,昆明也是国内宣传艾滋病最早的地方。
  张北川表示,艾滋防治的三个途径,比如得用套才能预防,这个社区(男同群体)的人知道得非常普遍,比一般的大学生了解更多,之所以他们中依然有大量不安全性行为的出现,是其他问题阻止了他们对认知的践行。
  “一个好好的小伙子出门带个安全套出来,你能有个好印象?”张北川反问道。现实中,不仅普通的老百姓接受不了,他在活动中跟一些社会知名人士接触时,给人家送安全套,对方的脸都会涨得通红。
  张北川清楚地记得,有一次,原央视记者柴静和他一起吃饭,一弯腰包里的安全套掉了出来,看到这一情形,张北川很自然地从地上捡起来交给她。这个安全套是他在之前搞防艾活动时送给柴静的。后来柴静在《看见》一书中感慨道,张北川教授对这件事的态度就像对一件很普通的事情,但很多人并不能做到。
  对于大学生男同艾滋病感染率高的现象,张北川认为社会没有给这部分人群一个宽松的条件是重要的原因之一。
  事实上,研究表明同性恋在人群中是有一个相对稳定的比例的,这个比例在不同社会制度,不同发展时代都一样,人们的性向不会因此改变。在张北川看来,现在社会进步开放了很多,大学生相对接触的新东西多,他们就开始亮相了。被社会知道后,人们就觉得大学生男同一下子多了。
  “一般年轻小伙子的性(异性性行为)是得到社会支持的,是受保护的,也有一些模版可供学习。所谓什么好的,什么不好的都有示范。但是这些男同只有靠自己去摸索,你想想他们哪里有渠道啊?这种自我摸索的过程中就出问题了。”张北川说。
  中国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控中心主任吴尊友表示,对于男男同性恋群体来说,并不是有了防艾知识,就会有安全的性行为。这就好比很多医务人员都知道吸烟有害健康,但还是有相当比例的医务人员会去吸烟一样。吴尊友和国家疾控中心的人员也一直在琢磨,到底有什么办法能够促进大学生知行合一,坚决杜绝高危性行为,不给艾滋病病毒任何可乘之机。

  靠吓唬的方法是防不住艾滋蔓延的
  在今年国家卫计委和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建立疫情通报制度进一步加强学校艾滋病防控工作的通知》中,要求教育机构切实落实各预防艾滋病教育措施,特别要认真落实初中学段6课时、高中学段4课时预防艾滋病专题教育时间,确保高校每学年每个在校学生不少于1课时预防艾滋病专题讲座时间。将预防艾滋病教育与性健康教育有机结合,将性道德、性责任、拒绝和预防不安全性行为作为教育重点。
  这是从国家层面将防艾教育正式纳入大中学生的教育体系中,对于相关知识的普及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近日,张北川教授看新闻时发现,已经有大学把性教育列为大一新生的必修课了。
  张北川提醒教育工作者,现在很多人基本上还是靠吓唬的方法做防艾工作,用艾滋病的危害性迫使人们用套,但吓唬是不能遏制性的,遏制很短时间是可能的。“本能的东西是不能用吓唬来改变的,我们应该用系统的性教育来改变大学生的观念和行为。”
  在大学开讲座时,张北川先讲性是有积极意义的。他认为不能一讲到性,就说它带来的是坏东西,就意味着意外怀孕、性侵、艾滋病,那叫反性主义。“目前大学生里80%的感染艾滋病感染者是男同,我们就要突出讲好性向这个主题,将反性向歧视组合到大学性教育课程里面。”张北川说。
  鼓励学生自发参与组织起来,进行同伴教育,也是重要的防艾手段之一,在一些专业人士看来,这能有效地避免防艾工作变成只有卫生人员参与的独角戏。
  记者注意到,国内不少高校都已经出现这样的社团和志愿者群体。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防艾联盟是学生自发成立的一个公益社团。每个大一新生入学时,都会经历一次防艾联盟同伴教育的“洗礼”。搬走桌子,留下椅子,两个讲师和一个班的同学围城一个圈,通过一些游戏、问答、情景模拟来完成艾滋病知识的互动交流。
  因为讲述者和听众是同龄人,相互熟悉对方的语言和交流习惯,每次2个小时的活动时间“全程没有一个同学玩手机”。每次活动后,都会有同学主动加微信QQ,问组织者一些艾滋病的知识。还有的学生在组织者的引导下,去医院做了检测。
  12月1日晚,广西民族大学灯光球场上演了一部以同性恋为题材的话剧《安安》,现场反响热烈。这部以同性恋和艾滋病为题材的话剧,已经在广西民族大学上演3年了。
  该话剧的前负责人之一、大四学生光晓东告诉记者,话剧组不但每年都会招收新的演员,而且根据最新的疫情信息,对剧本进行修改。
  12月1日晚,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也上演了一场同性恋和防艾题材的话剧。青岛市青同志愿服务中心的创办人虎子开心地看到,很多高校的学生都在自发地自发用各种形式来宣传艾滋病知识。“这种话剧的形式非常好,把防艾知识和消除歧视的理念融入到生动的故事情节中。”
  然而,令虎子担忧的是,今天一大早,他就接到几个大学生同志的求助电话,他们试探性地问:“我看到媒体铺天盖地地报道艾滋病,我要不要去检测一下?”
  虎子呼吁说,无论是对于学校还是学生自身,艾滋病的宣传教育要细水长流,不能仅限于艾滋病日。“艾滋病可不管哪一天是不是艾滋病日,它每一天都有可能侵害人的健康。”


 

高耀洁教授的艾滋病防治科普文章

$
0
0

                                  高耀洁教授的艾滋病防治科普文章
     张北川说明:11月5日,我收到高耀洁老人信,见下:
   “张教授:我真为我国艾滋病疫情担优,写了一文章,希望你看指正!并希望转发更多人看,可否在你博客上发出,让农民看到,谢谢你!!!”
    读信中,我想,高耀洁老人谦和,我怎么有能力对老人的文章“指正”呢?而且老人没想到,可能没有几位农民兄弟浏览我的博客。但我又想,不可辜负了老人对艾滋防治的拳拳之心,于是把老人的这篇科普文章发于博客。原文中有3张配图,其一是老人已出版的13种著作的封面照;其二是高燕宁教授供图两张,说明为“病危者的目光”;其三仍为高燕宁教授供图,说明文字为“纸面儿”。限于条件,未能将配图放到博客中。
    12月19日是高耀洁老人米寿生日之时,在远方祝这位可敬的老人寿比南山!

         

                                                          预防艾滋病感言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世界第二十八个艾滋病日到来了,对我国预防艾滋病疫情不力,无限感慨!你怎样看待艾滋病病人?假使你是艾滋病病人有何感受呢?
  我国艾滋病、各种肝炎疫情开始于80年代末,是“血浆经济”造成的恶果,骗农民卖血制富引起艾滋病、肝病在农村蔓延,政府大力捂盖真相,未能宣传预防措施,控制病疫情的进展。如此发展下去,不单是健康问题,大批青年人患病,会影响兵源问题,富国必需强兵,领导们考虑过吗?
   中国大批艾滋病、肝病在农村,灶状分布,高度分散。我对“血浆经济”引发艾滋病疫情,作过十几年的调查,走过十几个省,见到无数病人,见《中国艾滋病调查》、《镜头下的真相》。为了提高预防艾滋病知识,我写过印出一百多万份预防艾滋病的宣传单,及有关艾滋病的书籍,但仍是杯水车薪。直至今年地下卖血组织没有完全消除,艾滋病疫情向向男男同性恋中猖狂的传播。
   自2002年以来我出版14本著作,照片中只有13本,《艾滋病性病防治》一书手中没存有,故未照入。这些著作绝大部份是揭露中国艾滋病问题的,有3本获奖,其中8本书是来到美国之后写的,《高洁的灵魂》增版,一书是回忆录,也被译成了英文版。如下图

    这些出版的书是我十几年在全国各地自费调查艾滋病的资料。我不要稿费,而是出版社给我一定数量的书,用来赠送給各地图书馆或个人传阅,但是发现有人以帮我我赠书为名,拉走大量的书,转手出售,从中谋利,中国人中竟然有这类人渣。
    有文献报导:近年来中国大学生、中专生感染艾滋病病毒5年增加 35 %,男男的同性恋占 82 %。中国深圳十所学校艾滋病疫情报告:全市从2015年1月1日至10月31日累及报告艾滋病11284人,死亡326例,经性传染占  96.2%,近8成是同性恋,男男同性恋占90.2 %。这是官方报导感染艾滋病病毒人的数字,中国官方向来报喜不报忧,不知真实数字要少报几倍?还有已感染艾滋病病毒、而自己未发现病症的人们,实际感染人数有多少、更难得知。
    2015年11月30日,广州市李浩然(男男同性恋)来信说:我周围的朋友,这几年陆续有人感染艾滋病,看来艾滋病疫情、向男男的同性恋群体中进展严重……。
  预防艾滋病,必先了解艾滋病的传播途径、症状、特征、预防措施,包括对紧急状况的应对方法和对母婴传播的阻断。不仅要知道、要了解,还要学会具体操作方法。
    1艾滋病的传播途径
    1),性接触传染。是艾滋病在世界传播的主要途径,占全部病例的3/4,包括男女间及男男同性恋性行为。在中国官方早期只注意报道性传播这个途径、而忽视血液传播的危害,导致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迅速的增多。
    2),血液传播。在中国,由于80年代末“血浆经济”盛行, 在血站卖血或因病输入被艾滋病病毒污染的血液及血制品而感染的人数量众多,同时合并在各种肝炎。我国艾滋病、肝病的主要传播途径是“血祸”,31个省没有一个空白点。
    3).母婴传播,又称围产期传播、垂直传播。由携带艾滋病病毒的母亲经过胎盘、分娩产道、母乳喂养等把病毒传染给新生儿或婴儿,为了生育健康的婴儿,需采取以下措施。
    (1).给孕妇服用抗病毒药物,作阻断疗法,避免子宫内胎儿被艾滋病病毒感染。
    (2)妊娠足月或接近围产期孕妇发现产兆时,立即执行剖腹产手术,避免胎儿通过产道时被艾滋病病毒感染。
    (3)新生儿母乳,哺养是最大的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渠道,应用人工“喂养”。因婴儿免疫力脆弱,不应与患有艾滋病的母亲接触。
    我国特殊的意外传播常见以下几种:
    (1)职业传播(又称职业暴露)。指因为职业原因接触含有艾滋病病毒的体液而传播。手术中使用艾滋病病毒污染的器械,可能使医务人员感染。与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密切接触的人员,如医务人员、警察、理发师、殡葬人员等,如果皮肤有破损时不慎接触携带者或死于艾滋病者的体液,也有可能感染。
    (2)马路游医传染。在中国一些县城的大街小巷,常有无证牙医摆摊设点,他们通常没有经过专业训练,所用器械从来不严格消毒,牙科器械都是多人共享。如果他给一名艾滋病病毒携带者拔完牙,用同一器械接着给其他人拔牙或镶牙,后者就可能被传染。
    (3)马路理发传染。近年某些城市郊区和乡镇集市上,马路边理发师随处可见。有些过往行人经常请这些“马路天使”理发刮脸。殊不知这些理发刮脸从业人员使用的刀剪只管使用不管消毒,谁能保证理发刮脸者中没有艾滋病病毒携带者?这些刀具一旦刮破艾滋病病毒携带者的皮肤,就可能将可怕的病毒传染给他人。
    (4)马路耳朵穿孔传染。一些爱美的年轻女性为了图快捷和省钱,喜欢在地边摊上为耳朵穿孔。这些地摊从业人员通常不是专业医务工作者,穿孔所用器具从不严格消毒,因此极可能造成艾滋病病毒互相传播。
    (5)马路修脚传染。有些修脚师傅在马路边摆一个小凳,铺上一块白布就给人修脚。修脚用的刀具从不消毒,一把修脚刀给这人用了再给那人用。倘若艾滋病病毒携带者与其他人共享同一把刀修脚挖鸡眼,健康人有可能被感染。
    (6).移植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包括艾滋病病人和已感染艾滋病病毒但尚未发病的人士)的器官、接受艾滋病病毒携带者捐献的精液等、使用艾滋病病毒污染的医疗器械(如牙医器械)及其它用具等进行创伤性治疗,都有可能造成传播。
  2、艾滋病病毒传播的要点
    艾滋病的传播并不像人们想象中那么可怕。艾滋病病毒传播必需有以下四个要点:
    1).必须有足量体液。主要是血液、精液和乳汁(注意:不包括唾液或汗液)进入。
    2).必须是新鲜体液。艾滋病病毒本身非常脆弱,离开人体一段时间或经过与诸如糖盐等化学物质接触便死亡。因此,像已经凝固的血液、艾滋病病毒携带者接触过的食物等,没有传染艾滋病的危险。
    3).未破损的皮肤,即便接触艾滋病病毒携带者的血液也不会感染。性交之所以会造成传播,是因为没有安全措施时带病毒的体液进入体内或接触了破损的粘膜。
    3、哪些情况不会感染艾滋病病毒
    与艾滋病病毒携带者接触是否就能患病,是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一般接触艾滋病患者,传播几乎是不可能的,不必顾虑。
  1.游泳池里不会传染。即使一个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在游泳池中失血,把病毒散布到池内,因病毒在人体外、空气中只能存活极短时间,加上含病毒的血液被大大稀释,传染的危险性下降为零。
一般的社交行为不会传播。如,握手、拥抱、礼节性接吻是安全的。若把舌头探入对方口腔内(此时称“湿吻”),如果其牙床或口腔粘膜恰好有破损的伤口,病毒就可能经此进入血液。吞咽病毒不会发生危险,因为胃酸杀灭病原体的能力较强。拥抱就更不用说了,肯定没有危险。打电话、一起乘车、乘船、乘飞机、同住一室、共享办公桌、购物、使用钞票、劳动和学习,同样没有危险。
与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同饮一杯水,因是病毒量很少很少,病毒一经烧煮就不能幸存,因此艾滋病病毒携带者给你准备的食物和水都可以放心地吃和饮用。即使不烧煮,病毒通常与糖、盐、酸等化学物品接触后也会失去活力。因此,一起进餐是安全的。
    4.饭店等旅游业的工作人员有传染上艾滋病的危险吗?没有,道理同前。服务业人员在工作场所是没有传染危险的。接触艾滋病病毒携带者的衣物、被褥、浴池、马桶等一切用具,不会传染。
    5. 咳嗽、打喷嚏、出汗、小便,也不会传播艾滋病病毒,因为唾液、眼泪(去年在国际权威的《艾滋病》杂志中,有人发表了对眼泪和房水的最新研究成果。目前认为如果艾滋病病毒侵犯视神经、泪腺,房水和泪水内可以存在大量艾滋病病毒。然而,泪水等引起的艾滋病病毒传播尚未证实)、汗水和尿液中不含艾滋病病毒(严格意义上唾液里是有艾滋病病毒的,但是由于量不足而且唾液本身有杀菌作用,因而其基本不可能传染艾滋病病毒)。
    6. 蚊子、虱子、跳蚤、苍蝇、臭虫、蟑螂等昆虫吓咬,因血量少不会传播艾滋病病毒。
    7.只要服药得当通过长期规范服药治疗,的确可以将艾滋病病毒降低,直至测不到,在艾滋病病毒测不到的情况下其传染性几乎是零,就是说艾滋病病毒测不到的时期,艾滋病病毒携带者没有传染性。
    4、成人艾滋病的症状与发展的表现
    感染期/窗口期: 是刚刚“接触”艾滋病病毒到能够确认感染艾滋病病毒之间的时期。在这一阶段,10% 至15% 病人有发热、皮疹、淋巴结肿大,往往还发生乏力、多汗、厌食、恶心、呕吐、腹泻、咽痛、咳嗽、打喷嚏等症状,症状常较轻微,有时出现急性无菌性脑膜炎,表现头痛、神经性症状和脑膜刺激症。因为找不到原因,容易被本人忽略,直至3个月(极个别人半年)后艾滋病病毒抗体才呈“阳性”反应, 这时才可以发现病人感染了艾滋病病毒。
    潜伏期/无症状期:艾滋病病毒感染后的平均潜伏期是4至10年,甚至更长的时间。这一阶段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与健康人无明显区别,但艾滋病病毒抗体呈“阳性”反应。潜伏期不是病毒“静止期”,更不是平安期,艾滋病病毒在持续复制(繁殖)时随细胞核的分裂而增多, 之后对机体免疫力有持续加重的破坏作用, 感染者的健康状况日益下降。
    艾滋病发作前期:是艾滋病即将发作的时期。感染者此时出现与艾滋病有关的症状和体征。主要临床表现包括:
    1).全身症状。病人常有病毒性疾病引起的全身不适、肌肉疼痛等症状。有疲倦无力及周期性低热,常持续数月。夜间盗汗,3个月内体重下降超过10%以上。
    2).淋巴结肿大。生部位多见于头颈部(如颈后、耳前耳后、颌下)、腋窝、腹股沟等处,是无痛性肿大。
    3).各种感染。此期除了全身症状和浅表淋巴结肿大外,常常出现各种特殊的或复发性的非致命性感染。主要表现为口腔黏膜糜烂、充血、有奶酪状覆盖物等。
艾滋病发病期有三个特点:
     1).严重的细胞免疫缺陷。晚期持续发热38摄氏度以上,乏力、恶心、厌食、体重明显下降, 三个月内一般下降十几公斤,病人出现严重病容。
     2).可发生各种致命性机会性感染。如结核病、肺炎咳嗽、脑炎头痛、肝炎、胃炎、腸炎腹泄、口腔黏膜糜烂,霉菌感染(俗称“白毛舌”),进食困难、全身脓疱疮奇痒等。如下图

高燕宁教授供图
  
    3). 可发生各种恶性肿瘤。卡波氏肉瘤为特有的肿瘤。免疫功能全面崩溃,常出现多种神经症状,继而出现各种严重的综合病症,直至死亡。
    5、儿童艾滋病的症状与发展
    因直接输血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儿童较多,其亲属(父母、兄弟、姐妹等)若无高危行为,艾滋病病毒抗体均呈阴性。儿童多发病于学龄前,不曾卖血,不曾吸毒,更无性行为。另一感染艾滋病病毒的途径, 是母婴传播, 其母亲是艾滋病病毒携带者或艾滋病病人。
    已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儿童,多因表现特殊,在做全面体格检查(含实验室检查)时才发现已是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儿童无明显的窗口期,病情多有以下表现:
    1).营养不良,厌食、消瘦、抑郁、发育迟缓,经常腹泻、感冐、打喷嚏、咳嗽、夜间盗汗等。
    2).生病容易被医生误诊,发病的次数越多,病情进展越快。
    3).易患口腔炎(真菌感染)、中耳炎、疖肿、带状疱疹、全身脓疱疮、气管炎、肺炎、肝炎、败血症,甚至患心肌炎、脑病、淋巴结综合症状等。
  儿童患艾滋病与成人不同,若不经治疗,其病程进展较快,生存时间短,合并症多,常因神经系统损害、腹泻并发脱水、肺部病变引发咳嗽、呼吸困难,神经系统损害引起昏迷,因皮肤等处感染引起败血症等而死亡,儿童卡波西肉瘤很少发生。若不经良好治疗,病儿在短时期内死亡。如下图

                                            高燕宁教授供图

  目前发达国家对艾滋病治疗水平有所提高,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者及时服用抗病毒药物,在感染后的存活期可长达30---50年。
    6、危机的紧急处理
   (1).  医护人员懂得预防艾滋病的措施,传染艾滋病的机会很小很小,有过有几例医务人员被病病毒感染的事故,那是由于在操作中不慎被艾滋病人血液污染的剪刀、针头扎伤。
    (2).男男同性恋人员,感染艾滋病机会较高,这主要是因为他们的性关系混乱,一个人往往有数十个甚至上百个性伙伴,其次,直肠粘膜很薄,很易破损,精液中含有大量的艾滋病病毒,这样艾滋病病毒很容易经此而进入患者血内造成他人感染艾滋病,靠保险套防止艾滋病病毒,并不是完全可靠。
    由于艾滋病仍然是不可治愈的传染病,所以预防是极其重要的措施。中国有句老俗话说: “尚医(高尚的医生) 不治已病, 治未病”说明了疾病重在预防。从经济与卫生角度上来看预防远胜于治疗。接触艾滋病病毒携带者较多的医务工作者及青年志愿者,很有必要掌握一些紧急处理的知识,尤其是身体的新鲜创伤及皮肤损伤接触到艾滋病病毒携带者新鲜体液时,应掌握以下处理方法。
    哪些情况可能造成艾滋病病毒的感染呢?如果手被艾滋病病毒携带者使用过带血的剪刀、针头等刺破出血,或者在徒手并且皮肤有破损情况下帮助病毒携带者处理伤口接触大量新鲜血液,就有可能造成感染。不过,医务人员传染艾滋病的可能性很小。极少有医务人员被感染的事故报告,是由于操作中不慎被病毒携带者血液污染的医疗器械损伤造成的。
    这种情况的紧急处理如下:
    1).损伤后立刻用流水冲洗,配合使用普通肥皂即可。如果是血液或体液迸溅到眼睛或口腔中,建议使用1000至2000毫升生理盐水冲洗15分钟。
    2). 如果被艾滋病病毒携带者的刀具等扎伤手指,应该注意在流水下边冲洗15钟,同时从手指的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压,尽可能让伤处出血。之后用75%酒精或0.5%碘伏消毒,并包扎或缝合伤口。
    3).在最短时间内到传染病医院门诊寻求医疗救助。通常是24小时内开始服用抗病毒药物,来阻断病毒在自己体内复制,服药28天为一疗程。
    4).暴露者应在当日和6周、12周、6个月、12个月后,检测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查结果均为阴性时,才能证明没有被感染。
    5).通过专业的暴露后预防可以将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降低在0%的左右,医务人员中有不少事例。
    7、建议接触艾滋病病毒携带者较多的人士注意
    1).任何时候都不应该徒手接触不熟悉或熟人的血液和体液,将一切血液和体液视为有感染性的,这样才可以最有效地保护自己。
    2).必要时候可以戴橡胶手套及家用胶皮手套,或者用塑料袋、衣服、卫生纸等用品进行隔离施救。需注意应用一次性物品与器械,重复使用的各种物品与器械必须及时严格消毒。
    3).应当宣传这样的知识:简单地提倡使用安全套来预防艾滋病,这做法是有缺陷的。安全套的确有预防作用,但它很难达到100 %的成功。更佳选择是性交往时谨慎、负责,认真注意自我保护。
    4). 有病求医时,特别是需要注射和输血时应到正规医院。

                               2015年12月4日高耀洁重写

 


 

高耀洁奶奶的近况

$
0
0
                                           高耀洁奶奶的近况
                                                    慧心(2015年12月)
  一位朋友托我记录高耀洁奶奶的近况。他说:我们需要定期向国内的人们传递一下高奶奶情况的消息,让人们不要忘记她。于是,在“千忙”之中,我写了这篇小记,希望更多人知道她的现状,并且加入到志愿者行列中来。
  2004年,我还是高中生,在高中教室的电视机里,我和全班同学一起认识了这位老人。记得当时并不懂“感动中国”政治逻辑的我,哭得眼泪鼻涕难以控制。后来来纽约读书,得知老人也在这里,还听说她很需要帮助,我却一直没有找到机会。今年3月经朋友介绍,我开始定期去看望她,帮她处理些日常生活和写作琐事。奶奶今年已经88岁了。使用“奶奶”这么肉麻的词,我自己有些犹豫。但她那种老人的迟缓和慈祥,确实像极了我十多年来悉心陪伴的外婆,给我非常亲切的感觉。
  老人独居在纽约,走路需要靠推着轮椅。白天有护工帮她做饭、买菜、打扫卫生,晚上只剩她一个人。我基本上每周在高奶奶家待两个小时。八个月来,我渐渐对她的性格、习惯和寄托,也都有了些了解。奶奶现在依然挂念着艾滋感染人群和遗孤,常时不时痛心疾首地分享相关新闻,并要我帮她仔细保存下来。11月她告诉我,天冷了,她知道的一群600多艾滋病孤儿里,一下子去世了十几个。一时间,我们都感到十分悲伤。另外一件最重要的事,是她正着手写的另一本书,主题是她记忆中毛时代的政治运动。据我上次帮她整理稿子时的印象,没记错的话,已经有30多篇了,近20万字。我仔细读过其中约一半文稿,在帮她校对和调整格式的过程中,也算上了一堂生动的历史课。这本书更像一部关于生命的记录:仅仅是高奶奶认识或遇到的人中,就不知有多少人随政治波浪,度过令人唏嘘感叹的一生,或在年轻时就失去了生命。在读这些文章之前,苦难和虐待对我来说是很抽象的词。通过这些文字,我一次次回到那个时代,体验悲伤、愤怒和荒诞。在压抑和泪水中,我更加理解这本书的价值。它让你无法再继续麻木,让你懂得每个生命的权利和尊严。
  因为不会打字,高奶奶的书都是她用很小的写字板,一撇一捺刻划出来的。我曾提议由她口述,我来帮她打字,但没能成功。她年纪大了,记忆是不连贯,常常是想起来一点写一点。奶奶十分勤奋,在我刚去看她的前几个月,就是她身体还算可以的时候,常常一星期写出两篇,还总自责自己写的太慢。有一次她身体不适,竟然躺在床上,用写字板坚持写了很长一段。她认为自己有义务把那段历史记录下来,不能让它就那样被无声地湮没。她还总说,我不知自己能活到哪一会儿,所以得赶紧写下来。我常惊叹于她的认真、自律、惜时和使命感,然后非常理解为什么做出那样伟业的,是她而不是别人。现在这本书快要完成了,她已经把能记起来的,差不多都写下来了,写作的她和帮助校对的我,都感到很有成就感。
  近几个月,奶奶的身体越发不行了。有段时间她腿脚肿得厉害,几乎不能坐,所以在床上度过大部分时间。暑假我从国内回来,得知她变得非常嗜睡。那段时间,她时常因为睡得太死,夜里把小便排在床上。还有一次,她半夜一点去卫生间,竟然坐马桶上睡着了,直到三点多醒来才发现。她因而更有了走到人生尽头的紧迫感,也更勤奋地写作。近来,她的血压变得很高,需要每天定时量血压无数次。在最痛苦难捱的时候,高奶奶常说:“你说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一天到晚就在这么大片地方,出不了门。这么大年纪了,晚上都是自己一个人。”但她的悲观总是暂时的,常常很快就又投入写作、看新闻、收集资料。她也还保持着嫉恶如仇又活泼的性格,常或因社会不公愤怒地控诉,或因好玩的事情哈哈大笑,又或因悲伤的事流下泪水。
  在去高奶奶家之前,我听说过不少关于她的评价,有正面也有负面。所以我一直在等待,希望有一天可以根据对她的了解,做出自己的判断。8个月过去了,我不得不真诚地说,我认为她是一个伟大且可爱的人:不管是能力、品行,还是社会关怀,她都是超群的。虽然已年近九旬,高奶奶一点也不糊涂,记忆力也惊人。她79岁时开始学习使用电脑,虽不会打字,且努力学习复制粘贴功能宣告失败,却基本能驾驭许多项电脑功能。她的政治观点,不管别人同意与否,却都是出自她诚实的判断。她觉得政权好与不好的,都如实表达,不计后果。她对一个人“诚实”和“朴素”的要求极高,且极痛恨这么几种人:贪官、撒谎的人以及铺张浪费的人。去她家之前,我就听朋友说,因为从事艾滋病工作被骗多次,高奶奶疑心有点重,不容易相信人。我也确实发现,她严苛的正直和极高的道德标准,加上旧时代的价值,有时会使她远离一些年轻的人。
  然而,对于她信任的人,她又是全然相信和尊重的。她待人的善意体现在很多方面。每次我们去她家前,她都托护工给我们买香瓜;邻居搬家留给她的小东西,她都细心留着送给我们;知道我们忙,她很注意每次不让我们待太久。一次我帮她完成了几件小事,她说:“好了,今天就给你准备了这些活。我知道你特别忙,不能把活儿都压给你啊!”高奶奶还十分一丝不苟。她看到有关艾滋病的新闻或者资料,都要让我们帮她复制到word里分类存好。她的文稿一定得是14号宋体,1.5倍行距……正因为她的这些可爱之处,虽然我的时间安排非常紧张,每次去她家都感觉充实愉快,回来时也感到不虚此行。
  曾经陆陆续续去看望高奶奶的学生有不少,但真正坚持下来的不多。在对“名人”的新鲜感消散之后,日常琐事自然是枯燥和耗时的。现在稳定帮助高奶奶的人有5个,某教授,还有我和另外三名年轻姑娘。其中一个姑娘每周三去,另外两个姑娘周末去,我的时间越来越不固定,但或早或晚尽量每周都去。我们四个年轻人帮助高奶奶的主要有三件事:处理与房租、医疗和社会福利相关的英文信件,帮助回复中文或英文邮件,以及修改校对她的书稿。每当帮她回复长些的邮件,听着我啪啪打字的声音,高奶奶都忍不住感叹说:这封邮件换了我自己的话,得写一整天。英文邮件是最麻烦的,尤其是需要帮高奶奶和房管处、保险公司或政府机构打交道的时候。其实我也头疼,但每次也都硬着头皮,成功处理了。很有意思的是,坚持下来的四个年轻人,都是女生。我心想:男生们都跑哪里去了呢?大概是“干大事”去了吧。
  今天,我在一位教授的远程指导下,帮高奶奶填写了粮食券资格的再认证表格。美国政府的表格有多复杂,大家一定懂的。重点是:即便我早已知道高奶奶在美国生活的一切,都是那位教授亲自帮忙安顿和打理的,今天还是被他震惊了。那位已经七十多岁的教授,不仅知道高奶奶每个月房租多少、电费多少,连她只有电扇没有空调都知道。据奶奶说,她刚在美国安顿下来时,那位教授每周都来看她好几次,后来变成一周一次,再后来一个月一次,再后来就是什么时候有时间就来一次。我感叹那位教授的时间付出和对他对生活琐事的不抗拒。在人人都惜时如金,鄙视服务甚至教学的精英大学里,他得有多宽的胸怀和多高的境界,才能做到这一步?在像陀螺一样旋转,看着同学“心无旁鹜”发论文的时候,我偶尔也会自问自己是不是该继续下去。然而,在去与不去之间,几乎每一次我都选择了前者。在这样繁忙的城市,谁不忙呢?关键是,你内心到底认为什么才更重要?有意义的事都不能等。如果在别人的需要之上,能看到自己的责任,那么,服务这件事,就只会发生在现在,不会等到将来。高奶奶和那位教授的人生,就是这样过来的。
  
  张北川说明:我和一些友人,一直关心着高耀洁老人在远方的生活、工作和身体状况。近日,我收到我国赴美留学生慧心同学的文章《高耀洁奶奶的近况》。经慧心同意,我按阅读习惯,对文章中个别文字作了修订,并发表于个人博客,以便国内关心高耀洁老人近况的人士分享。
  谨此真诚地谢谢慧心,谢谢这位善良的女孩,谢谢与她一起帮助高耀洁老人的几位中国女孩。在你们和许多当代中国年轻人身上,我看见了我们民族的荣光和希望!
  


 

有关第二次中国同妻会的信息

$
0
0

                         中国同妻艾滋病易感性、生存质量及其权益保障研讨会


                                               2015年12月11-13日
                                                      中国﹒长沙

 

                         关于中国同妻健康与权益保障的共识与建议

 

                                        中国社会科学基金青年基金项目
                                         中国博士后基金特别资助项目
                                              中南大学创新驱动项目


                                                          前   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艾滋病流行疫情的演变,各学术界对以男同性恋者(简称男同)为主体的男男性行为者(Men who have sex with men, MSM)的艾滋病性病流行状况与防治、生活质量和权益保障,开展了大量研究。与此同时,与MSM有固定伴侣关系的女性(主要指男同的配偶,简称同妻)开始得到初步关注。我国在婚同妻人口连同曾与MSM结婚的女性(简称离异同妻)和有可能与男同结婚的女性(简称准同妻)人口数量庞大,已有个别学者以“中国同妻”为对象进行了开拓性研究。本课题是对中国同妻的生理、心理、社会功能的健康状况,和该群体权益保障水平的深入研究,获得中国社会科学基金青年基金(项目编号15CSH037)、中国博士后基金特别资助项目(项目编号144725)、中南大学创新驱动项目(项目编505019121)的支持。
  2015年12月11-13日,由中南大学同妻问题研究课题组举办的“中国同妻艾滋病易感性、生存质量及其权益保障研讨会”在长沙召开。出席此次会议的有6位从事医学、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法学专业的课题组成员;15位同妻(7位在婚同妻,7位离异同妻,1位准同妻),3位男同和2位男同的母亲;特邀1位卫生部艾滋病防控专家、1位法律实务界专家和1位艾滋病防治界的同性恋及同妻研究学者。
  中南大学湘雅护理学院书记和院长出席开幕式并讲话,表示大力支持此次会议召开和同妻研究项目的实施,并强调中南大学校方对课题的高度重视。
  在会议主题讲演阶段,卫生部疾病防控专家委员会专家介绍了中国艾滋病流行和防控现状,特别是MSM中的疾病流行状况。在婚同妻代表根据个人经历说明了同妻的生存困境,呼吁社会重视同妻问题,切实保障同妻权益。法律实务界专家结合数起同妻诉讼,特别是已婚男同把艾滋病传播给同妻的诉讼,探讨了中国同妻面对的伦理和法律问题。男同代表介绍了个人拒绝结婚的背景,强调应关爱同妻。男同的亲长代表介绍了同妻关爱的线上活动和同妻与男同、男同亲长互动的意义,以及向同妻提供帮助状况。艾滋病防治界的同性恋与同妻研究学者介绍了对同妻认识演进的过程,中国同妻关爱及有关研究现状,当今国内外相关状况和中国有关历史,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与会者就同妻的生存质量、婚姻和家庭功能现状、艾滋病性病易感性、同妻权益受损现实和保障等,开展了深入研讨。课题组的心理专家和男同防艾公益组织分别向有需求的同妻提供了心理咨询和相关疾病的检测服务。
  经讨论并充分征求意见,会议通过“关于中国同妻健康与权益保障的共识与建议”。
  谨此代表本课题组成员,向所有与会者对此次会议所作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李现红博士
                                             中南大学湘雅护理学院
                                             中国同妻艾滋病易感性、生存质量及其权益保障课题组负责人
                                             中国长沙
                                             关于中国同妻健康与权益保障的共识与建议

                                             中国同妻艾滋病易感性、生存质量及其权益保障研讨会
                                             2015年12月11-13日
                                             中国﹒长沙
    一、共识
  (一)“同妻”概念。狭义上,指男同性恋者(简称男同)为主体的有某种同性性关系的男性的异性恋妻子。同妻包括几个亚群:丈夫或前夫是男同的女性及现任或前任婚恋男友是男同的女性。在艾滋病防治领域,通常使用“男男性行为者(men who have sex with men, MSM)”泛指所有与男性有性行为的男性,主要包括男同及男双性恋者、少数跨性别者等。在公共卫生领域,“同妻”泛指所有与MSM有过固定性关系和法律意义上结为夫妻的女性。
  (二)同妻现象产生原因。同妻现象与人类的婚姻史同步。当今中国男同普遍与异性恋女性结婚,首先与农业社会产生的以生育为中心的传统性文化有关,同时与“孝文化”、民众的性向歧视、经济发展水平等有关。绝大多数同妻与男同结婚前不知情,婚后多年也对男方性向一无所知。她们处于遭遇男同婚内冷漠导致的情感和生理的双重折磨中,成为不幸婚姻的牺牲品。
  (三)同妻的数量。近半个世纪以来,一些发达国家民众对同性恋者的接受程度不断提升,他们极少与异性结婚,因此同妻罕见。发展中国家情况不一。由于社会认知水平的差异,目前对中国同妻群体规模,尚无深入调查和精确统计。根据《2013年中国统计年鉴》提供的人口基数和性社会学家2010年对中国成年人口的多层等概率大样本抽样调查给出的相关数据,估测我国现有同妻人口近1400万。
  (四)同妻极可能是中国艾滋病的高易感人群。MSM是我国艾滋病侵袭的主要受害人群之一。近年新发现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中,MSM占近三成。已婚MSM与配偶发生性行为时,普遍不能坚持安全性行为。早在1990年代初期,北京就已发现男同把艾滋病病毒传播给同妻的个案。近年来上海已有多起同妻被传染艾滋病而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例。中国仅有的一项调查发现,艾滋病病毒阳性的已婚MSM对配偶的阳性告知率不足一半,其配偶中近三成被传染。现有的极少调查提示,同妻是艾滋病及性病高危人群。对同妻中艾滋病感染状况尚缺乏较可靠的估测数据,其主要困难在于:社会对同妻的认知水平很低,男同隐瞒自身性向,大量同妻不清楚丈夫的性活动真相。
  (五)同妻的生存状况不容乐观。绝大多数同妻遭受了男同丈夫的精神暴力侵害。仅有的一项调查提示,同妻比一般妻子更多遭遇丈夫的肢体暴力,个别同妻甚至受到死亡威胁。她们在婚内没有正常的性生活,缺乏正常的情感交流,生活中很难得到基本关爱。多数同妻存在抑郁症状或其他心理问题,部分同妻因此出现身体不适或明确疾病。个别调查显示,40%的同妻有过强烈自杀意念,近10%有过自杀未遂行为。媒体及民间已不止一次报告同妻不堪伤害自杀身死事件。
  (六)中国传统文化对同妻婚姻的束缚。传统的男权文化和夫权文化对女性有着特殊的社会角色期待和伦理约束。性别歧视造成的对离婚女性的“标签化”和“污名化”,使离异女性被严重贬损。陈腐观念和女性较低的社会、文化、经济地位,导致大量同妻即便知道真相也难以走出婚姻的樊笼。她们为了生存、家庭、子女和家族声誉忍辱负重。这些女性成为男同传宗接代和掩盖男同身份的工具,以至婚姻的家庭功能丧失,婚姻失去实质意义。
  (七)同妻的权益保障面临困境。以隐瞒、欺骗的方式进入传统婚姻的男同侵犯了同妻的知情权、健康权、配偶权、爱情权和性权利。相当多同妻在离婚时,由于我国相关法律的空白,致使同妻在离婚时取证难、举证难、质证难,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却难以获得法律保护。已有男同故意把艾滋病传播给同妻,却未受到法律严惩,以及同妻因被骗婚并严重羞辱自杀身死,家人也得不到任何赔偿的案例。同妻为了脱离苦海,往往不得不放弃合法权益。这一现状迫使相当多的同妻在决定离婚时摇摆不定。她们的离婚愿望也因此受到多方阻挠,往往被迫继续维持死亡婚姻。在现实司法实践中,法官同样常常由于缺乏对同妻的理解及缺乏解决此类婚姻纠纷的可操作性法律依据,无法为同妻维权。
  二、建议
  鉴于以上对同妻生存现状的共识,建议如下:
  (一)创建有利于这三个群体生存的社会文化和制度环境,有助于他们的身心健康与家庭和睦,有助于调动他们参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并有助于提升中国尊重和保障弱势群体权益的国际形象。建议政府部门通过顶层设计,进行政策、法律调整。在各种相关医疗卫生机构、教育机构、法制部门、媒体、社区等领域,加强权益及性与生殖健康教育和宣传,提升决策者、服务者和民众对性别和同性恋的科学认知,尊重和保障女性和不同性向者的平等权利,反对对她/他们的一切形式的歧视,建立平等、多元、包容的文化。
  (二)建议公共卫生领域专家大幅提升对同妻艾滋病易感性的重视,开展面向同妻的艾滋病性病调研;倡导并鼓励经同性性途径感染艾滋病病毒的男性支持其配偶或女性性伴侣检测;疾病防控部门应增设“女性感染者有无MSM性伴”的调查数据,以便监测艾滋病病毒的传播方式;有关部门与同妻草根组织合作,为同妻提供艾滋病性病咨询与检测、社会支持及法律方面的服务;加强女性群体特别是同妻的艾滋病性病防治宣传。
  (三)建议学术界开展多学科合作研究,从疾病防治、心理健康、社会和家庭功能、法律保障等多方面,推进对同妻这一特殊弱势群体的研究和救助。以学术研究成果提升民众的认知水平,保障同妻的合法权益。
  (四)建议全国妇联和各类妇女权益机构、心理卫生机构关注同妻生存状况,协助同妻成立社会组织,提供相关心理咨询及心理危机干预、法律咨询和社会支持服务,防止对同妻的家庭暴力,改善该群体普遍存在的抑郁症状,减少自杀现象。
  (五)建议相关法学界和法律实务界关注同妻的权益保障;呼吁立法机构和最高法院对同妻面临的婚姻困境进行调研并进行司法解释:如对于婚内出轨的界定不限于“婚外异性”,也包括婚外同性;对同妻获取的证据方面进行解释;对婚后一直完全没有夫妻性生活的同妻准许撤销婚姻等。
  (六)建议同妻主体提升健康意识和平等权利意识,拒绝家庭暴力,把自身生存状况、遭遇的困境向媒体勇敢讲出。呼吁传媒界和出版界在提升社会对同妻的认识和关注方面担当责任,通过有效宣传加强该人群的维权意识。在有关宣传中,要高度警惕和防止在男性中心的文化中出现倡导构建同性恋者的所谓“平等”权利的提法,即现存的“因为男同受到歧视,因此伤害妻子无妨”的观念,防止将掩盖在性向歧视下的对女性的歧视合理化;同时避免强化性向歧视。此外,同妻的发声应有理、有力、有节,避免人身攻击和激化矛盾,做平等文明的维权者。
  (七)建议关爱同妻的线上组织和相关社会组织,包括男同社区积极支持帮助同妻群体,规范工作流程,坚持正面疏导与积极关爱,减少负面信息的传播和影响,以便更好地使同妻走出困境。
  (八)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呼吁广大男同选择自尊、自信、自爱、平等、负责任的生活方式,正确认识自己、接纳自己,洁身自爱,建立健康向上的生活理念,尊重女性或他人的基本权利,拒绝步入传统婚姻。呼吁男同社区组织正视同妻群体的生存困境,积极支持同妻关爱工作,倡导青年男同拒绝与女性结婚,已婚男同尊重和善待妻子。同时呼吁男同及女同的亲长充分尊重子女对婚姻的态度和婚姻选择的自主权,尊重多元文化的存在。
  
与会者名单(按姓氏拼音排列)
陈 嘉  女  副教授  中南大学湘雅护理学院  湖南省长沙市
陈 曦  男  主任技师  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湖南省长沙市
陈云良  男  教授  中南大学法学院医疗卫生法研究中心  湖南省长沙市
戴女士(女,网名晨晨,在婚同妻) 自由职业者   广东省广州市 
谷女士(女,网名凯瑞,离异同妻)  IT业  浙江省金华市
蒋女士(女,网名唯一心爱,在婚同妻)教师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靳女士(女,网名江南雪,在婚同妻)  农场承包者  黑龙江省虎林市
李现红  女  副教授  中南大学湘雅护理学院    湖南省长沙市
李女士(女,网名月亮河,在婚同妻) 会计  河南省郑州市
李先生(男,网名项羽,男同)  设计师  左岸彩虹工作组  湖南省长沙市
廖女士(女,网名默默,离异同妻)  会计  广东省佛山市 
刘女士(女,网名无奈,离异同妻)   个体  山东省济南市
刘女士(女,网名源泉,离异同妻) ?医生  河北省廊坊市?
刘女士(女,网名珍惜所有,男同母亲)  会计  湖南省岳阳市 
罗军飞  男  党委书记  中南大学湘雅护理学院    湖南省长沙市
彭远春  男  讲师  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学系    湖南省长沙市
唐四元  男  院长  中南大学湘雅护理学院    湖南省长沙市
童女士(女,网名微微,离婚同妻)  个体  湖南省岳阳市 
王红红  女  教授  中南大学湘雅护理学院    湖南省长沙市
王丽晶(女,网名浪漫妈妈,男同母亲)  银行职员  浪漫转身男同亲友网络公益组织  河北省邯郸市
温女士(女,网名星星,准同妻)  IT业  福建省厦门市 
夏先生(男,网名夏花,男同)  银行职员  湖南省岳阳市  
杨绍刚  男  主任律师  上海邵刚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
殷女士(女,网名包容,在婚同妻,也是男同的母亲)  农民  吉林省吉林市 
袁先生(男,网名小熊,男同)  企业管理者 左岸彩虹工作组  湖南省长沙市
张北川  男  教授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  山东省青岛市
章女士(女,网名素素,在婚同妻)  教师  江苏省南京市 
郑女士(女,网名绝尘,在婚同妻)  个体  湖北省武汉市 
周 俊  女  在读博士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精神卫生心理研究所 湖南省长沙市
朱女士(女,网名小七,离异同妻)  自由职业者  广东省 

 

以下人士对《共识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
刘伯红  女  教授  中华女子学院  北京市
宋美娅  女  高级编辑/编委  中国妇女报社  北京市


 


 

新华社有关第二次同妻会《建议》的报道

$
0
0

                              中国学者呼吁关注“同妻”的困境和权益保障
      新华社北京1月22日电(记者苑苏文 王若遥)中国学者近日发布报告称,“同妻”(指男同性恋者的配偶)极可能是中国艾滋病的高易感人群。他们呼吁社会关注“同妻”的困境和权益保障。
  中南大学“同妻”问题研究课题组近日在长沙召开“中国‘同妻’艾滋病易感性、生存质量及其权益保障研讨会”,与会者包括多位医学、法学等领域学者和15位“同妻”。
  会议通过的《关于中国同妻健康与权益保障的共识与建议》指出,以男同性恋为主体的男男性行为者与配偶发生性行为时普遍缺乏安全措施,近年来已出现多起“同妻”被传染艾滋病的法律诉讼。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男男性行为传播艾滋病毒例数占新发病例近三成,该人群是艾滋病感染率增长最快的人群。
  《建议》援引一项调查称,艾滋病病毒阳性的已婚男男性行为者对配偶的阳性告知率不足一半,被告知的配偶中近三成被传染。
  不过,《建议》指出,鉴于社会对“同妻”的认知水平低及男同性恋者隐瞒自身性倾向等原因,学界对“同妻”的艾滋病感染状况缺乏较可靠的估测数据。
  “为了传宗接代,许多男同性恋者与异性配偶发生性行为时不会做好安全措施。越来越多的公共卫生领域专家担心,‘同妻’会不会成为中国下一个艾滋病的易感人群?”课题组负责人、中南大学湘雅护理学院副教授李现红说。
  对此,《建议》呼吁倡导并鼓励经同性性途径感染艾滋病病毒的男性支持配偶或女性性伴侣检测;疾病防控部门应增设“女性感染者有无男男性行为者性伴”的调查,以便监测艾滋病病毒的传播方式。
  李现红发现“同妻”的生活质量堪忧。“我们接触的‘同妻’中,90%测出抑郁症症状,其中10%尝试过自杀。她们生活在家庭的冷暴力中,缺乏关爱”。
  许多中国“同妻”被传统观念束缚,无法保障自身权益。“有人瞧不起离婚女人,她们的家人也觉得丢面子。一些女性在家中处于弱势地位,离婚也往往是净身出户。”李现红说。
  她指出,法律对“同妻”群体的权益保障存在空白,“比如,《婚姻法》规定和婚外异性出轨才能被认定为离婚过错方,同性恋就被排除在外”。
  《建议》提出,相关社会团体和心理卫生机构应当协助“同妻”成立社会组织,提供心理咨询及心理危机干预、法律咨询和社会支持服务,防止针对“同妻”的家庭暴力,改善该群体普遍存在的抑郁症状。
  此外,《建议》呼吁立法机构和司法机关对“同妻”面临的婚姻困境进行调研并进行司法解释。

    http://news.xinhuanet.com/2016-01/22/c_1117868826.htm


 


 

第二次同妻会的发言和反响

$
0
0

                                                        同妻代表发言稿
  尊敬的来宾,大家好,我是来自深圳的一名同妻,今年38岁,我的网名叫“曙光”。首先非常感谢在座每一位对同妻的关注和帮助,也非常荣幸我能代表这次研讨会的同妻发言。
  十六年前我经朋友相亲介绍认识了我的先生,第一次见他时,有种惊人的感觉,帅气逼人,骨子透了一种与众不同的气质,笑容灿烂的足已照亮我心中阴暗的角落。一下子被他吸引了,就这样我陷入一见钟情不能自拔。虽然两年的恋爱很平淡,但他不光是外貌占上优,而且人品也好,老实,可靠,本份。关键家人也认可他的人品,于是在十三年前我嫁给了他。现在我们拥有了一个可爱活泼的十岁的孩子。
  也许是我太无知,也许是我缺少恋爱经验,或许也是他掩饰的太好,直到去年12月份在电脑上看了凤凰卫视的《拿什么拯救同妻》,在这个栏目里找到了共鸣,找到90%的相似点,于是开始怀疑上了,开始收集过去的点点滴滴,当自己内心确定无疑他就是同性恋时,决定找他好好的推心置腹的谈一次话,希望他能坦诚。谈话过程中如我所愿,他坦言他对女人不感兴趣,不适合结婚,他对不起我,害了我。但他却不同意解散婚姻。
  曾经我为他不和其他女性接触沾沾自喜,认为自己找了个块宝,忠诚于我们的婚姻,曾经面对他的冷漠和无视时,还不断的给自己打气,这么好的忠诚的男人上哪找,要好好珍惜。曾经趁他不注意的时候偷偷的亲他一口,他就像爱惊的鸟儿一样猛的跳起来,并用惊恐和厌恶的眼神瞪着我;婚礼上向我父母信誓旦旦的承诺在他会做一个丈夫应有的责任和义务,承担养家糊口的责任,婚后十三年我不曾接到他一分钱家用费用,反倒换着不同的法子让我支持他的事业,但在和同性朋友在一起时他毫不吝啬;每晚他都不会在凌晨两点前上床睡觉,都是等到我熟睡后才进房间,一直我以为这是他正常的生活习惯。每次的夫妻生活能推就推,生完孩子后有过的夫妻生活不超过五次;每次和他出去上街,都是他走在前面,我走在后面,不曾牵过我的手,也不曾搂过我的腰,更是拒绝的我的主动亲近;购物时,永远看到的画面是他在挑选衣服,我跟在他后面帮他拿衣服;曾经无数次他对我说:“拜托你不要笑,你笑起来真的很丑”,对我的容貌,体型,言行各种挑剔各种不满意,为了能得到他的认可,我不断的迎合他,为了他而改变,完成失去了自我,但不管我做的多么的完美,他的挑剔和不满从来就没停止过;记得一个暑假,我和他带着孩子在商场诳,由于中暑我晕倒了,他也不曾扶我一把,任由我倒在地上,最后还是保安扶起我,喊叫“家属在哪里”,他就站在我身边,没有要抱着我的动作,也没有帮忙做救护的行为,整个过程都是保安抱着我,路人给我按摩倒水…….我和他就像两个同极的磁铁,当我一靠近他,他就像条件反射一样的排斥我。过去一直以为是自己不够好,自己的不优秀,让他不愿靠近我。曾经我也怀疑过他是不是在外面有女人,但是经过一番查找,在他身上根本找不到一丝女人的痕迹,连朋友都不相信他会在外面有女人,身边围绕的永远都是男性。过去我常常困惑我为什么一直走不进他的心里,直到今年我终于找到了答案,我才明白这段婚姻都只不过是他的挡箭牌遮羞布而已,为了掩人耳目,为了达到他是异性恋的目的,为了传综接代,却让我成为无辜的陪葬品。
  当我确定的那一夜,我哭到无力呼吸,我感觉自己的世界一片黑暗,不知道以后的日子该怎么过,孩子该怎么办,我始终不相信这是真的,也不相信那么遥远的事情其实就发生在自己身边,想都不敢想,突然觉得生活充满了寒冷和无奈,痛苦在心底加剧,也不明白为什么偏偏是我遇上同性恋,要知道,他是我的第一个男朋友,也是唯一让我爱上的男人,曾经用着生命去爱他。但这就是现实。。。。
  在确定后我也没有告诉任何一个亲人和朋友,通过上网加了浪漫群,在群里与姐妹们倾诉排忧。曾经在无数个无助的夜里,我找来千万个理由,不断的说服自己,告诫自己,无论如何一定要办离婚手续,但是每当看到他比我还要痛苦憔悴的表情,看到活泼可爱的孩子时,我的心又软下来了。经过无数次的内心决斗,终于下定决心离婚,但离婚谈判过程中很不顺利,他的要求是让我净身出户,孩子也归他,并且他认为他没有向我索赔算是对我的仁慈,因为离婚是我提出来的,我没有他过错的证据,既使是同性恋法律上也没有要求对方赔偿,到头来他反倒变的理直气壮。基于这些原因,婚是没离成,孩子是我和他唯一可以争执的,财产他早有防备这一天的到来,所有财产都在他父母名下,我青春没了,孩子也给他,孩子是我最放不下的,也是我最不能割舍的。直到现在我也不知道我方向在哪里,如何选择自己的未来,很迷茫。
  我相信其他的同妻都和我一样一开始非常迷恋丈夫,即使婚姻里存在诸多的问题,都不会往对方身上想,即使夫妻生活不如意也不会往同志方面去想。或许到爱情消耗殆尽的时候才发现真相,每一个刚发现自己丈夫是同志时,都会经历崩溃,痛苦,愤怒,无助和无奈。在座的同妻有些经历和我的很相似,有些甚至比我的更曲折。记得看过一个腐女讲的自身的一个故事,她有一个小受闺蜜,小受的BF结婚了,刚结婚2个月,有一天小受给她打电话,说他在机场,要跟BF去旅游度蜜月,这腐女当场震惊了,问他,那他老婆怎么办?那小受洋洋得意的说:“我BF和她就只是一个形式,让她在家呆着呗,守空房啊”这样的故事或许也发生在自己的身上,只是自己不知道罢了,这种事发生在同妻身上再平常不过。
  而我们却使终抱着幻想着,想着他是一时被迷惑的,他是被拉弯,还有拉直的可能,再加上同的连哄带骗,“我只是玩玩”,“我是双性恋”,加上孩子的困绑,同妻最终还是排徊在婚姻里。即使我们明白他不是为自己的痴心付出所打动而结婚,也不会变回异性恋,但真正能走出婚姻的人也并不多。
  我们在婚姻中付出的更多,本来是无过一方,理应获得更多,但没有得到法律的保护,离婚又成了我们的一大伤害。其次是空手一走,并不能够给予同志鞭策,他们很有可能会再次欺骗异性结婚,让另一个女人步入困境,没有法律的严厉惩罚,这种伤害只会变成恶性循环。完善法律的法制,也是避免更多的悲剧产生,公德无量!
  同时我也希望姐妹位当知道自己是同妻时,第一时间必须学会冷静,只有冷静才能做出相应的保护自己的行动,将伤害减到最小。并开始从行为上减少自己的爱,减少对丈夫的依赖,一步一步地的去做,慢慢地在婚姻中做到完全独立。尽早从思想上解脱这场骗婚的旋涡。收集好相关的证据,不管是否抱着离婚的心态都需做好这一步,以便不备之时能够帮助自己。同妻的爱和包容是他们为所欲为的资本,也是他们敢于出轨的根本原因,不要把离婚当作恐吓对方的手段,用多了,就会有持无恐。一定要让同知道骗婚是要付出代价的,这样也能挽救下一个女人被卷入这个悲剧。
  我相信如果没有了传统和社会的压力,就没有那么多的同妻成为牺牲品,如果社会和长辈们都能正确对待和看待同性恋,也不会有这么多的同妻。如果法律承认同性婚姻,同妻的数量也会减少,如果同妻的利益受法律保护,也会大大打击同性恋异性婚姻。我不指望找到让同妻绝迹的措施,但至少我们可以做到减少同妻的加入。
  一场爱情,一场婚姻,投入后发现却是一场欺骗,同妻在生活中承受着无爱婚姻,家人的误解和指责,委屈,无奈,还要扛着被染艾滋病的高危压力,无论是心理上还是生理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不是同妻,永远无法体会和理解同妻的痛,每一个同妻都有着自己的血泪史,我们不需要同情,我们更需要保护,确切实际的法律权益保护,严厉打击骗婚行为。
  最后我要代表同妻们感谢举办这次活动的主办方,谢谢你们对同妻的关注和关爱,在这里我分享了我的故事,也讲出了同妻的心声,我们不是为了博得大家的同情,而是希望在同志能勇敢站出来的时候,同妻更需要有自己的声音,沦为同妻不是我们的错,更不是我们的耻辱。希望能够引起社会的重视,关注我们这个弱势群体,维护同妻应得的权益!谢谢大家。
  
  
                                        同妻的心声:我也需要爱
                                                               2015.12.19
      我是很平凡的一个农村妇女,在我21岁那年经人介绍和一个我不太满意的一个人结了婚,婚后一年后有了儿子,那个时候他就对我就是不冷不热的,也是经常吵架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的;就连我生孩子生病他都没怎么管过我;我很单纯不懂什么是爱与被爱的感觉,只是知道他挣钱顾家这就算是好男人了,日子一天天过去,慢慢的我才发现;有个人爱着你。关心你在乎你那是多么幸福的事,可这些在我身上基本没有过;有时候和至今的人发牢骚说他不关心我,可是别人给我的答复是他心里有只是没有表现出来而已;所以我也就默认了;可我发现别人家夫妻有说有笑的让我羡慕极了,为什么我就感觉不到家庭的快乐?有时想想这些自己默默的哭,哭过了想想自己就这命了;找个不知疼知热的人,为了孩子就这么着吧,就这样和他过了近30年;就在5年前的年末有一天他要求我夫妻生活我拒绝了;他就问我为什么?我说你是同性恋我不能接受;开始他不承认;我说我有证人和证据;后来他才承认了是同性恋;还和我说人无完人;这个解释算是理由吗?其实在这之前我就知道他是同只是没揭穿他而已;因为我没事不想和他多说一句话;因为有时候说说话就会吵架;当他承认之后和他吵了一架;哭了许久想了很多,也想和他离婚,但是又是因为孩子我忍了;因为我就是单亲家庭长大的;我不想让儿子感受单亲家庭痛;我和他讲好了,只要你不碰我为了孩子我宁愿委屈我自己不和你离婚;他也答应了就这样和他一直过着没有爱没有快乐,没有温暖的日子;在别人眼里我们家是幸福的;可有谁知道我遭受着同妻的痛苦;又有谁了解我内心的压抑与困扰,而在今年初又知道儿子也是同性恋;这如晴天霹雳让我无法接受这个事实;感觉自己生命已走到了尽头,一下子感觉什么都没有了;一连哭了好几天;总是想离家出走的念头,找个没人认识我的地方自销自灭算了;儿子打电话发信息我都不理会;就是个哭。后来儿子给我发个群让我加进去看看;开始我没理会也没进去;过了几天想想儿子是我的生命我不能放弃他;也是怕他因为我不接受有个好歹的话我更后悔;我进群了就是浪漫妈妈的群;进群之后也聊了很多不能接受这个事实;浪漫妈妈给我打电话;说她也是同志的妈妈;群里都是同志妈妈和同志;都已经接受孩子了,安慰我鼓励我接受儿子吧;想想也是别人都能接受我为什么不能接受;只要儿子开心快乐做父母的也开心快乐;在这里我非常感谢浪漫妈妈;如果没有她给我鼓励;我不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事真的不敢想象;接受儿子之后和他说话也感觉很别扭;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和儿子说话;时间长了也就顺其自然了,现在儿子有男友相处已经六年了;因为工作的问题他们不能经常在一起;可他们过得很快乐;这是做母亲最大的安慰了;以上这些是我大概的经历不是全部;
      下面我要说的是,我不是绝对针对男同的。在这次去长沙同妻研讨会;我真的没想到竟然有这么多既年轻又漂亮的女孩都遭受着同妻的痛苦;让人看了很是心疼;这些同妻面对着冷漠,没有温暖没有爱;甚至家庭暴力;还要承受而被感染艾滋病的危险;这样的女孩在这种家庭长期生活下去;心理状态会扭曲;因此不敢再相信任何男人;我不知道男同是怎么想的;我的答复是大部分男同都是自私的;为了父母和社会传统观念的压力,不惜隐藏自己男同的身份娶妻生子,之后你们为了逃避现实,出去打工为理由甚至有的连家都不回;?而去寻找你们自己的快乐;这样对同妻公平吗?同妻面对的家庭和孩子还要为男同隐藏身份的压力而默默的守候这个家;难道这是我们同妻应该做的吗?其实女人需要的就是有个温暖的家可爱的孩子;有个知疼知热爱自己的老公足已;女人也需要爱;
      出席此次研讨会的领导,专家和嘉宾有;中南大学湘雅护理学院罗军飞书记,中南大学湘雅学院唐四元院长;青岛大学附属医学院的张北川教授,上海邵刚律师事务所杨邵刚律师,湖南省疾病防控制中心副主任陈曦教授,中南大学湘雅护理学院陈嘉副教授,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彭远春博士,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精神卫生心里研究所周俊博士,以及来自全国不同城市的二十余名同妻;同志和同志妈妈代表,项目负责人李现红博士主持了此次研讨会的开幕式,以上知名人士,给于我们相关的知识与问答,特别注重艾滋病传播与保护措施,让我们懂得很多法律知识,再次感谢以上各个专家教授为我们同妻提供帮助与见解,亲听我们每个同妻的遭遇与痛苦,他们为同志和同妻做出了无私的奉献,连同我们一起呼吁各界人士,以及各大媒体报纸而扩大重视同性恋与同妻问题;能让更多的人了解同性恋;就像美国那样同性恋受到法律保护;同性恋可以领证结婚;这样会避免艾滋病的传播;更减少同妻的出现;男同和同妻们让我们一起努力去争取同性恋公开不再隐藏;加油加油。
  
  
                    我的呼吁:自我救赎,突破同妻身份,反对同直婚!
                                                              素素

  我是同妻。在不久前的中国第二次同妻问题研讨会上,专家通过我保存的证据,确认了我丈夫的同性恋行径,同时也进一步确认了我的同妻身份。
 “同妻”,就是男同的妻子,本身是异性恋的女性,由于男同隐瞒,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步入婚姻。同妻在婚姻中经历了常人不可体会的艰辛。一份同妻研究报告发现,超过9成同妻遇到冷暴力|、家暴等伤害,而且同妻和男同丈夫之间几乎没有性生活。不仅如此,因为丈夫的性向,同妻成为感染艾滋病的高发人群。
  同妻这两个字,本身就是一个悲剧,我选择不隐藏我的婚姻真相,希望更多人了解同直婚的可怕,希望身陷苦难的同妻早日迷途知返。
  我讲一下我对同妻生活的感受。
  一、冷心少性理由多,男同无爱,私、狠、绝
  遭遇男同骗婚,就像一场噩梦不为人知,只有身在其中的同妻,才知道经历了怎样的伤痛,承受了多少悲凉。
  因为一场男同骗婚,我承受了十几年的无性婚姻,丈夫却没有半句歉意。他回应我的是日复一日的冷漠,诡异狠恶的眼神,各种嫌弃中伤,甚至是家暴!和女性结婚,不过是男同遮掩性向的幌子,这种生活中的冷暴力的程度不是一般人能够想象的!正常夫妻之间的亲吻、拥抱和爱抚,我结婚十几年啊,从没有过!对此,他的解释是:“我是农村孩子,不会这个。”吃饭、走路、睡觉,他时刻与我保持身体距离,没有语言交流、夫妻关怀、更谈不上夫妻之实。十几年来,夜晚的床上,只有我一个人在空旷的屋子里,面对台灯的光亮取暖。一个并不爱女人的男同,为了一己私利,把我,一个无辜的女人拉进可怕的同直婚深渊。他只是把我当作一个生孩子的工具。记得当年刚结婚后,我和他一个月一次性生活,他让我算好排卵期的那天,才会夫妻同房,并且力不从心。这种同房总共只有六次,我就是到第六个月怀上孩子。苍天在上,这就是我自此之后、十几年中最多的性生活!孩子出生后,他更是完全无视我的存在,就像一个屋檐下的陌生人。家庭中没有温暖和欢笑,只有他冷若冰霜的面孔。我如稍有不慎,他立即恶言相向。我并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有时我忍无可忍,跟他吵架,他却反污我强势。没有性生活我可以忍受,情感上的冷漠才是最致命的伤害,难道我倾尽十多年的勇气和陪伴,都换不来一句简单的嘘寒问暖吗?
  一场男同骗婚,由一个谎言开始,演绎了无数个谎言度日,但是内心的东西是任何谎言无法掩盖的。他在人前热情健谈,人后对待妻子言词冷漠没好气,平时借口不回家,完全双面角色。2012年我上网申请建QQ号,发现了他的可怕秘密。我了解他的说谎本性,立即存下了证据。虽然当时我看不明白他和某男性俱乐部带有简写英文的对话,可是我从他电脑保存的全都是年轻帅气男性的图片已经明白了事实真相。
  过去所有的疑问都有了答案,从此我的生活坠入了万丈深渊。有谁知道当年的我一个人经历了怎样的恐怖和挣扎?!面对残酷的现实,我别无选择,无力回天。当一切浮出水面的时候,虽然荒唐,也是真相。真相就是:他根本不是我当初要携手一生的丈夫,他是个男同!他的性角色竟然是一个女人!喜欢男人,是他的本性。放弃婚姻,只需要这一个理由就足够了!科学研究证明,性取向是无法改变的。他隐瞒性取向骗婚,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和配偶权,侵犯了我的性权利,致使我的婚姻,死路一条。
  一场男同骗婚,让我在终日无爱无交流的哀伤忧虑中积郁成疾,得了慢性病。我治疗了四年,动了三次手术,却病情反复,每况愈下,生活质量很差,却遭到他更加厌弃。他狠狠地对我说:“等你做完手术就离婚!”这类令人伤痛至极的话,不在这里赘述了。近两年他见我重病在身,一意只求离婚,拒不说出真相,并且诱骗我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净身出户。这是何等自私的行为!生而为人,道德何在?内心无愧吗!(孩子从小跟我朝夕相处,我们有深厚的感情。现在孩子已经十几岁,有选择权了,我希望把选择抚养人这个权利交给孩子,我相信孩子会做出正确的判断。)现在,他已经离家与我分居大半年了。我想,逃避对他来讲,就是最好的解脱。他想利用法律规定的时间来解决他抛弃患病妻子的问题,利用法律空缺(分居两年自动解除婚姻),来走男同不算过错方的空子。对于他自私、狠毒、绝情的态度,和坚决不说真话的行为,我感到气愤和抗议,绝不原谅。
  不过,我还是相信上天是公平的,法律是公正的。感谢国家有关部门关心我们这些同妻,关注弱势群体,支持博学正直的科学家团队研究我们这个群体,给我们真正的关爱,心理关怀和法律支持。这让我知道,我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我们向心怀大爱、兼济天下的科学家致敬!你们用真诚的共情心,正义的人文关怀,和科学的力量温暖我们,唤醒我们。心怀明灯,公益社会,建树人生,功德无量!
  二、起诉离婚
  我决定离婚。迷茫、苟且偷生的怨妇生活该结束了。寂寞,不是理由;怕人非议,不是理由;需要经济支持,不是理由;孩子需要父亲,需要一个家,不是理由;他拒不承认自己是男同,不是理由;甚至我的身体有严重的疾病,也不是理由!我曾经忍辱负重,承受了十几年无性、无爱守活寡的生活,那是因为最初对同性恋这个概念一无所知;那是因为真的相信他有前列腺疾病,造成了不敢跟我接近;那是因为我愿意相信如他说:“每天着迷看裸男照片,仅仅是因为欣赏男人强健的身体。”直到我拿出他存在电脑里的聊天记录和图片,请专业人员鉴定出他确实存在招男妓的真相……
   “本以柳下惠,实为断背山。”十三年,一场黑暗、恐惧、冰冷的噩梦,该醒了!人近中年,我将在婚姻的涅磐中重生!
     站在同妻的角度,我的呼吁是:“自我救赎,突破同妻身份,反对同直婚!”
     呼吁国家教育部门,加强宣传同性恋认知力度,男同不应该为了自己的利益牺牲无辜的女性。了解男同的存在,才能减少同妻的存在,减少艾滋的蔓延。

  


 

你所不知道的“同妻”

$
0
0

  张北川说明:《你所不知道的“同妻”》(《环球时报》英文版,2016年2月22日,记者王涵),介绍了今日中国部分同妻的生存现状和我有关同妻的部分观点。推荐于此。
  我还有些话要说。
  随着我国的逐渐开放,近年来,有关男女同性爱/双性爱者及跨性别者(LGBT)的报道显著增多,但同妻很大程度上仍是一个被严重漠视的群体。
  关于同妻生活的报道只展现了部分男同的一个侧面。仅从这个侧面看,男同阴险、狡猾、残忍、冷酷,极度自私。
  如果读者以这种印象为男同社区画像,就完全错了。
  在青岛,我认识两位现年八十岁以上的男同老人,他们一生拒绝进入传统婚姻。其中一人是我的老师秦士德教授(详见博文《秦士德教授》)1994年,秦老师写过短文《一个老年同性恋者谈“三不”》,强调“不婚”是男同生活方式的重大原则。他近年更进一步指出:“不伤害一个无辜女性,是男同非常重要的道德责任。”
  中国男同中不止有一位秦士德老人等。我有多位优秀的中年男同朋友。虽然承受着性向歧视的重大压力,但他们善良、勇敢、正直、坚韧、敢于担当、热爱正义,集多种美德于一身,他们几乎把全部的自我奉献给了大众社会。他们是我非常敬重的人士,即便在一般民众(异性爱者)中,我也只见过极少几位像他们这样的利他主义者。
  男同群体还有其它侧面。去年夏季的一个月里,我收到某三线城市一青年男同几次电话。30岁的他跪在自己父亲面前,流着泪讲出自己性向和自己不适合结婚,不想他父亲转身去厨房拿来了菜刀……(青年的讲述还涉及能置人死地的绳子和利剪……)我推荐那青年一家去了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北大六院)。之后青年告诉我,当专家告知无法改变青年性向时,他母亲“好像要晕过去了”。他父亲很冷静。“那家医院里有很多保安和警察”,他说,他父亲一出医院大门就破口大骂,“还说那个教授在宣传反人类的观点,是挂羊头卖狗肉的骗子,我们是来医院求帮助的,他们却往我们的伤口上撒盐。怪不得现在有那么多杀医生的,就是这些医院和医生自己搞的。”就在同一个月,某直辖市一青年又向我讲到“父亲去厨房,拿了菜刀出来……”
  作为已婚男同群体,也有不同侧面。2月23日,一位已婚男同长信里向我讲了他的生活。他为了让妻子“性福”,自己咬着牙一次次吃“壮阳药”。他说,自己的情况对妻子是“不公正”的,并讲到严重的无奈和压抑。
  以下再说同妻。我在一篇尚未完成的文稿中写了下面的话:
  “要打碎性向歧视重枷,男同社区面前还有相当长的路,至少还有一道高坎,即挑战传统文化和文化传统,批判旧日的男同社区文化,建立得到女性主义支持的新型社区文化,停止制造同妻悲剧……只有打破性别歧视魔咒,坚决反对压迫女性,男同才能够在彩虹旗上写下平等、自由和公正等字眼。男同结婚主要是文化压迫的结果。然而目的的某种‘美好’,并不能为手段的恶劣辩护……即便饰满“孝文化”的鲜花,伤害女性的利爪,也很难被誉为美丽。遭遇性向歧视一旦成为伤害女性的正当伦理依据,就辱没了那些坚守自我和良知,拒绝伤害无辜者的男同的高尚和荣光。
  “历史的大变革会颠覆旧道德的合理性,塑成善的新标准和新美德。中国大多数男同隐瞒性向与一般女子成婚,折射出农业社会婚姻生育观对男同社区的覆盖,人们的心灵还停留在农耕时代。目前在中国,在反性向歧视的战斗中,男同站在道德高地;但面对性别歧视,男同的道德双足却深陷泥淖。由夫妻(配偶)双方及子女组成的传统核心家庭是一种利益共同体。在这种共同体里生活,应当遵循某些道德准则,包括诚实、尊重、不伤害、公正等。令人欣慰的是,建构于当代文明和市场经济的新价值观正在男同社区浮现,平等自由的理念正在使越来越多男同拒绝传统婚姻,他们为维护男同社区的道德尊严树立了光荣榜样。”
  希望更多男同朋友和更多善良而理性的异性爱人士携起手来,一起建设新文明!

 

     在男同性恋周围,有一个弱势隐秘的群体,就是同妻。这些性取向正常的女性是怎样成为同妻的呢?与同性恋丈夫的婚姻生活有哪些困境?发现丈夫原来喜欢男人后,她们又经历过怎样的思想斗争和选择?带着这些问题,GT采访了三位同妻,并与同妻志愿者、张北川教授、杨绍刚律师一起探讨如何维护同妻权益。

                                      你所不知道的“同妻”
                                  The wives in the closet

             By Wang Han Source: Global Times Published: 2016-2-22 18:28:01

当一名异性恋女性,与一名同志走入婚姻,后面的故事往往是心酸与悲剧的。

The tragedies and troubles of the women who unknowingly marry gay men

长期从事同性恋与艾滋病研究的青岛大学医学院教授张北川认为,中国大陆有1600万多名女性嫁给了同性恋或双性恋的男人。张北川教授长期关注并研究同妻相关的问题。

More than 16 million women in the Chinese mainland are currently, or have been, married to men who are gay or bisexual, according to a leading expert on AIDS and HIV, Professor Zhang Beichuan, of the Qingdao University. He has been researching and collating information as well as the often sad stories of these women who find themselves in relationships that involve secrecy and often abuse and violence.

尽管中国的同妻群体数量庞大,但多数同妻倾向保持沉默,不愿谈论自己的婚姻。
她们担心如果身边人知道她们嫁给一名同志,自己会沦为众人议论甚至歧视的对象。

Despite the numbers involved, most Chinese wives married to gay men stay silent about their situation fearing that they would become discriminated against or gossiped about if they go public.

环球时报英文版本次采访了三位同妻与前同妻。她们与同志丈夫的婚姻故事各不相同,但她们在婚姻中所经历的困惑, 痛苦与挣扎,又有相似之处。

To gain an insight into this rarely discussed problem, the Global Times talked to three women who found themselves married to gay husbands. They each have different stories and different relationships but all have suffered.

骗婚
Wives are unaware

张北川教授称,有80%的男同性恋者在中国迫于传统结婚和传宗接代的压力与女性结婚,但他们并不会在婚前告诉未婚妻自己是同性恋。

Zhang told the Global Times that about 80 percent of homosexual men in China get married because of traditional family values. But, in most cases, the wives of gay men are unaware of their husbands' sexuality before the marriage.

“很多男同性恋为了骗婚,与女性交往时非常善于伪装,可以假装喜欢女人,,和女性有亲密的身体接触,甚至定期和她们有性生活。但是一旦他们达到骗婚和传宗接代的目的,他们可能很快变脸,对妻子冷漠起来。有的男同就想找个文化水平低,思想单纯,性格老实的女人骗婚。”

He said some of the gay men were very clever at maintaining the deception. "During the dating stage, they pretend to be passionate about their girlfriends, and have close physical contact and regular sex with the women. But once they have been married and look conventional they can change their attitudes and become cold and indifferent to their wives," Zhang said.

刘洋(化名),30岁,来自福建泉州。她和前夫经双方父母的牌友介绍认识。他们恋爱交往了一年,通常一周见一次面。但是作为一个基督徒,她在交往阶段和男友没有身体接触,更没有性的接触。

Liu Yang (pseudonym) is a 30-year-old Fujian Province woman who married a gay man. They had been introduced by a mutual friend of their parents. Over their year-long courtship, they usually met once a week, but, being a Christian, she didn't have any real physical contact with the man and certainly no sex.

这是刘洋第一次恋爱,她对男人并不了解,更没有能力去辨别男同和直男。她从没在交往阶段怀疑过前夫是名同性恋。她以为同性恋只在西方存在,中国没有。

“我还天真地以为自己遇到沉稳的好男人了,能尊重我的宗教信仰。”

"I would even thank him for respecting my religious beliefs," Liu said. She had no suspicions of her fiancé's sexuality - she believed that homosexuality only existed in the West and not in China.

晨晨,40多岁,来自哈尔滨。当她回忆起她与前夫相遇的经历,不禁哽咽。

Another woman, 40-something Chen Chen, from Harbin began sobbing when she talked about meeting her husband.

我父母的一个朋友给我安排了和前夫的相亲。介绍人说对方长相很英俊,家境良好,受过好的教育,叫我不要错过机会。我想就是吃顿饭,没什么,就去相亲了。

"A friend of my parents arranged a blind date for me, and said the guy was well educated, handsome and rich," Chen said. "I thought there was nothing to lose by just meeting him so I went out on a date."

但这一去,她就被相亲对象的颜值,性格和气质吸引了。男方和男方家长见到晨晨也非常满意,于是两个人就正儿八经谈恋爱了。这是晨晨的初恋。

To her surprise she found herself very attracted to the man, his personality, looks and manners. "He was happy with me so we began dating seriously," she said.

但她的恋爱过程远没有她期待的甜蜜和亲近。两年左右的交往中,男方从未拉过她的手,跟她拥抱,或是亲吻她。但她们婚前同居的时候有性生活。尽管男方恋爱期间就对她不冷不热,但她觉得自己努力,一定能够打动男方的心。

But their relationship wasn't as close as she hoped for. Over their two-year courtship the man never held her hands, or hugged her - though they did have sex. But the man's coolness seemed to fan her personal feelings and drove her to try to win him over even more.

晨晨也和自己身边好友抱怨过男友的冷漠和疏离。大家都说这男的不爱她,甚至有人提醒过这男的说不定是个同性恋。但晨晨都没有听进去,以为她能慢慢用爱感化男方。

She had complained to close friends about his indifference to me and they all said I should leave him - one friend actually suggested he might be gay. But I ignored them believing that my love would change him one day," Chen said.

相亲认识
Matchmaker introduction

来自青岛的郭芳今年已经50多了。她和同志丈夫的婚姻已经维持了近30年。1988年,她经人介绍,认识了她的同志丈夫。

Guo Fang (pseudonym) from Qingdao is in her 50s. She was married to a gay man for more than 20 years. In 1988 she was introduced to him by a matchmaker.

“恋爱交往的时候,我老公非常木讷,少言寡语。我们基本没什么交流,他对我好像也没多大的热情。但我家里人挺喜欢他。觉得他实在,看着靠谱,有门手艺可以养家,还有套婚房,不会让我吃苦。所以交往一年我们就结婚了。”

"My husband was very shy and quiet when we dated. We didn't talk much, and he wasn't passionate about me," she said. "But my family thought he was a reliable young man, because he had a skill that could make good money and he had a property for our marriage. So we got married after a year."

哈尔滨工业大学社会人类学研究小组历时3年,对中国国内网络活跃的“同妻群”中173人进行持续跟访调查,完成中国国内第一份系统关注“同妻”群体的研究报告。结果发现,超过9成的“同妻”受到过冷暴力、肢体冲突、严重家庭暴力等家庭暴力行为。同性恋丈夫是否有性生活”一项中,40.5%的“同妻”回答“半年少于5次”、34.1%的“同妻”回答“几乎没有”、“完全没发生”。但是,仅有三成同妻选择离婚。

A recent report from the Harbi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revealed that of 173 straight wives of gay men interviewed, around 30 percent had had no sex at all in their marriages, and almost 90 percent had suffered emotional or physical abuse from their husbands. Only about 30 percent had been divorced.

张北川教授指出,丈夫的冷暴力是同妻们最普遍的问题。

“同妻对我说的最多的感受就是她们婚姻 ‘很孤独’,‘很冷’。她们的丈夫很少会和她们有身体的接触,精神的交流,性生活就更少了。”

Zhang said that the most common complaint from these wives was of the long-term emotional abuse they suffered. "They told me their marriages were unbearably lonely. There were hardlyany kisses or cuddles, no affection and no sex with their husbands."

晨晨说丈夫总是对她很冷淡,不论是感情上还是身体上。“我们就像生活在一间房子里的两个陌生人,甚至比陌生人还疏离。”

Chen said her husband had always been cold to her, emotionally and physically - "It was like being two strangers living in the same house."

15年的婚姻中,她和丈夫一般半年甚至一年才有一次性生活。尽管她丈夫生理上并没有问题,但他总是会找理由拒绝夫妻生活。

During their 15-year-marriage, she and her husband only had sex once or twice a year. "Though there was nothing wrong with him he just found excuses to avoid having sex with me," Chen said.

郭芳也提到了丈夫婚后对她很冷漠。“我知道他这个人话不多,但是他几乎不主动关心我,哪有做丈夫的会这样。”

Guo had similar experiences. "I knew my husband was not a chatty person, but it was weird that he never showed any affection for me at all," Guo said.

郭芳还提到一件让她伤心的事情。“我快生我儿子那会儿,我和我老公还有他爸妈在一屋子里吃饭。吃着吃着,我就感觉很痛,感觉可能很快要生了。他爸妈很着急,叫他赶紧去村里找个接生婆。但是我丈夫一动不动,接着吃饭。看着我在一边难受,他竟然还吃得下去。”讲到这里,年过半百的她忍不住啜泣。

Then, when she was just about to give birth to their child, an incident nearly broke her heart. "We were having lunch that day with his family. When I had some pains and felt like I was about to give birth, everyone there was concerned and his parents asked him to get a midwife from the village. However he ignored this and just sat there continuing to eat his lunch while I was having contractions and couldn't move. A real husband wouldn't behave like this," Guo said.

同妻困境:抑郁,家暴,艾滋病风险
More domestic violence

张北川教授称,同妻和普通妻子相比,更容易被丈夫家暴。长期压抑自己性取向的男同性恋者,心理压力更大,也更容易把自己的压力与不满发泄到妻子身上。

Professor Zhang said that as well as the emotional abuse in these gay-straight marriages there was a 50 percent or more risk of domestic violence. These gay men were living such secretive lives and were experiencing a huge amount of stress. Often, to relieve their anger or depression they would physically attack their wives.

中南大学研究同妻问题的李现红副教授发现“同妻”的生活质量堪忧,指出在她接触的同妻中90% 抑郁症症状,其中10% 尝试过自杀。

Li Xianhong is an associate professor with the Central South University and found that 90 percent of the wives of gay men she had researched had suffered serious depression - 10 percent had tried to commit suicide.

更严重的一个问题是,同妻群体还面临更高的患艾滋病的风险。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数据显示,2015男性行为传播艾滋病毒例数占新发病例近三成,该人群是艾滋病感染率增长最快的人群。但另一项调查显示,艾滋病病毒阳性的已婚男男性行为者对配偶的阳性告知率不足一半。很多同妻没有意识到丈夫是同性恋,性生活中没有采取保护措施,被传染艾滋病病毒。

Another serious issue in gay-straight marriages is that the women are at risk of contracting AIDs. Figure from the Chinese Center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 in 2015 showed that 30 percent of new HIV cases occurred within the gay community. Other research showed that fewer than 50 percent of gay husbands affected with HIV would tell their wives or take precautionary measures.

虽然很多同妻是被“骗”进婚姻的,但在发现丈夫是同性恋后,她们还是有权利选择自己的后面人生该何去何从。

Obviously these women do not choose to marry gay men but when they realize their situation they have to choose how to handle the problem.

一部分同妻得知真相后,很快下定决心离婚,刘洋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Some immediately elect to divorce their husbands. Liu, for example, officially and amicably split from her husband four months after they were married.

她在采访中说,结婚两个月后,她丈夫就向她坦白自己是个同性恋,并称自己是受父母逼迫才找个女人结婚的。两人谈话后和平离婚了。

She told the Global Times, that two months after they were married her husband had confessed to her that he was gay. "He told me his parents had pressured him into marriage. We got divorced quietly without telling our friends or families beforehand."

离婚时,她并没有得到任何赔偿。“我这人对钱看得不重,当时我只想尽快结束这段没有意义的婚姻。”

She moved out without any financial settlement. "I didn't care about money. The only thing I wanted to do was to end my meaningless marriage as quickly as possible," Liu said.

但对另一部分同妻而言,哪怕得知真相后,也很难直接下定决心离婚。

But for some wives married to gay men divorce can be a major challenge. When Chen discovered her husband was gay she gave him a second chance to save their marriage.

晨晨看了一部同妻的纪录片后怀疑丈夫是同志。在她的追问下,丈夫最终也承认他不爱女人。而离婚这个决定,并没有她想的那么轻松。

“我不想我孩子在离异家庭长大,我想要给小孩一个完整的家。我也咨询过我的律师,离婚对我不利。我和丈夫的房车都是在他父母名下的,离婚后我几乎拿不到赔偿。而且我收入也很少,小孩多半会判给我丈夫。”

It was extremely difficult to decide on a divorce - I didn't want our child growing up in a broken home," she explained. "And the lawyers I consulted told me that I was at a disadvantage, because all of our property was in the names of my husband's parents. So I was much less likely to get a settlement for the divorce and my husband could be given custody of my child."

晨晨的丈夫也不同意离婚,担心自己名誉受损。她身边的家人朋友也劝他们别分开,为了小孩。

Her husband refused to divorce - he thought this would look bad for him in public. Their families and friends also pushed for them to stay together.

晨晨给了丈夫第二次机会去挽回这段婚姻。但她说丈夫还是很疏离,对她没有感情,甚至不给她钱补贴家用。

Chen gave him a second chance, but he continued to act as before. He behaved coldly toward her, there was no affection and he even refused to give her money for the household.

“说实话,我丈夫心并不坏。但因为我是个女人,不论我多么努力迎合他,他还是无动于衷。”今年2月,晨晨刚和丈夫离婚,从前夫家中搬出。

"Honestly, he's not a bad man. But, no matter how hard I try, he just can't treat me as a wife or even as a close friend," Chen told the Global Times. In February she divorced him and moved out from his apartment.

没有离婚的勇气
Divorce still shameful

然后,还有很大一部分同妻选择沉默,继续保持婚姻关系。张北川教授称,哪怕是在今天的中国,离婚还是被看成一件不光彩的事,尤其是对女性而言。

However, there are many wives who choose to stay in marriages even though they know their husbands are gay. According to Zhang, breaking free from these marriages is not easy in China where divorce can still be considered shameful, especially for women.

2000年前后,郭芳丈夫承认自己是同性恋。但至今,他们还是保持婚姻关系。尽管她知道丈夫是同性恋后就再也不和他发生性关系。她曾想过离婚,但为了儿子和自己的名声,她最终还是没提出离婚。

Guo still lives with her gay husband, though she no longer has sex with him after discovering his orientation. She once considered a divorce but, she decided not to end the marriage, to protect her son and her own reputation.

“我不想自己儿子在破碎的家庭里长大。以前在在我们那小地方,我老公的名声很好,大家都觉得他是个实在人。说他是同性恋,别人根本不信。如果我提出离婚,很多人估计会怀疑我偷汉子了。现在我这个岁数了,也就懒得离了。”

"I don't want my son growing up in a broken home," she said. And in our village my husband is regarded as a nice, honest person. No one would believe he was gay. If I wanted a divorce, most people would blame me, and might even suspect I was having an affair."

她曾把丈夫是同性恋的事情和家里几个哥哥说了,但所有人都反对她离婚的想法,说会给家族丢脸。此外,郭芳没有工作和收入来源,只能依靠老公的收入生活。

She did tell her brothers the truth but they also opposed the idea of a divorce, saying that would shame the family. She has no job, no money of her own and has to rely on her husband for everything.

对于自己被“骗婚”这事儿,刘洋有自己的解读。“我觉得这场婚姻悲剧的源头不在我,也不在我前夫。而是中国传统的异性婚姻和传宗接代的观念。只有同性之间的恋爱和婚姻关系被社会接受,那么骗婚的悲剧才会减少。”

"It wasn't my fault or my husband's fault. The blame for our disastrous marriage has to be on the traditional Chinese values of heterosexual marriage and procreation," Liu said. "Only when gay relationships are properly recognized will the tragedies of wives like this disappear."

自2010年10月起,刘洋就开始积极参与维护同妻权益的活动、会议和论坛,并在研讨会中代表同妻,讲述同妻的困境和需求。

Since October 2010, Liu has been promoting programs to help the wives of gay men and speaking for this group at seminars and forums.

“我觉得自己必须要站出来为同妻说话。我觉得很奇怪,艾滋病群体、同性恋群体都有人站出来为自己发声,为什么同妻群体那么沉默呢?如果我们自己都不敢说出自己的困境和需求,那么这个社会就不会注意到我们,更不会有人帮助我们。”

"I felt it was necessary to let the public hear the voices of these wives of gay men. Otherwise no one would realize the existence of this problem and there would be no help for us," Liu said. She sees this as a first step toward raising public awareness of the plight of these women.

无法可依
No legal definition

一些相关领域的律师,也逐渐看到中国法律在维护同妻权益方面的空白。

Some lawyers in China have also recognized the problem and work to defend the rights of these marginalized women.

杨绍刚是上海绍刚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律师、原上海市政府参事,长期从事艾滋病和同性恋的诉讼和法律研究。他告诉记者,目前中国法律没有与同性恋相关的法律条款,更没有同妻相关的法律条款。

这也意味着,律师和法官在处理与同妻相关的案件时,没有任何可以参考的法律依据。因此,哪怕以隐瞒、欺骗的方式进入传统婚姻的男同侵犯了同妻的知情权、健康权、配偶权、爱情权和性权利,相当多同妻在离婚时,由于我国相关法律的空白,致使同妻在离婚时取证难、举证难、质证难,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却难以获得法律保护。

Yang Shaogang, a former counsellor with the Shanghai Municipal Government, and a senior lawyer specializing in cases involving homosexuality and HIV carriers, told the Global Times that current Chinese laws have no legal terminology for homosexuals, let alone a legal definition for wives of homosexuals.

This meant that lawyers and judges had no legal references when discussing cases involving wives of gay men. As a result, although most gay husbands deprive their wives of the rights to knowledge, affection and sex, in divorce courts the wives are disadvantaged and unlikely to be awarded fair compensation.

张北川教授还呼吁男同性恋群体提升自己的伦理道德,不要为了个人结婚或传宗接代的利益,伤害无辜的女性。他也呼吁媒体们加强对同性恋和同妻的正确宣传,让更多人对同性恋有正确认识,让更多女性了解到同妻的问题,并在恋爱交往中有防范的意识和技巧。

Zhang has also called for the gay community to improve its ethical education. "The issue of gay-straight marriages ultimately is a problem of ethics and morality. It is important to educate gays not to marry women for their own self-centered interests," he said. He would like to see more media coverage of the issue so that single women would be aware of the problems and might be able to avoid relationships with gay men.

原文新浪微薄,欢迎评论:http://www.weibo.com/metroshanghai?is_hot=1
原文链接,欢迎评论:http://www.globaltimes.cn/content/969785.shtml


 


 

艾滋病感染率使性向公开进程蒙上阴影

$
0
0

                                      艾滋病感染率使性向公开进程蒙上阴影
                                             《澳大利亚人报》2015年10月3日
                            《澳大利亚人报》中国新闻处斯科特·默多克   新闻助理王媛媛
                                                       中文译校杨庆龙 王青

  在过去近三十年抗击艾滋病的中国战场的最前线,张北川教授面对过腐败和诘难,而且他办公室的门上还曾被人涂抹过粪便。
  但是,这位已经67岁的教授还是希望国家对这种疾病和同性恋的污名能够开始消除。
  中国被联合国认为是艾滋病感染最活跃国家之一,估计有497,000人感染这种疾病。
  第一夫人彭丽媛参与领导相关运动,旨在确保过去十年所取得的成果能够得到巩固。
  今年,官方通报去年新增艾滋病感染病例104,000例,增长14.8%。近些年感染率相对平稳,此次感染率的再次上升无不透露出一种令人担忧的气息。
  在香港,今年上半年统计的新增艾滋病感染病例达到破纪录的352例,比去年同期上升近16%。
  官方将此归咎于不断增加的无保护措施的男性间同性性行为。
  在1987年,当来自青岛大学附属医院的张教授首次参与抗击艾滋病时,同性恋还被认为是一种心理疾病——直到2001年才被更正.
  是他的老师的性向公开激励他投身这场战斗,“当时人们责骂他,激烈地辱骂他,在公开场合羞辱他。我当时认为这是不公平的,荒谬的,而且是无人性的,所以我决定站出来为他辩护。当然从某些方面来说,我也受到了伤害。”他说。
  最初,他的科研成果无法发表,但是他抢先发布,并且现在他被公认为是国家在这方面的权威之一。“我所面对的最直接的障碍之一就是腐败,我不得不限制我的研究方案。”张教授说,“医院有能够帮助我工作的条件,但是却什么都没有做。我以前的工作处境要远比现在艰难得多。我以前工作室的门上还被人涂抹过粪便,但是他们阻止不了我想做的事情。”
  这周,一个年轻同性恋者在北京地铁向他男朋友求婚的网络视频走红,但是其中可以听到一些乘客说他们是“罪人”和“恶心”。
  家庭的逼婚迫使大量男同性恋者在26岁之前,就和一般女子建立形式婚姻。目前,至少有1000万同妻或是与男同性恋者结婚的女性。“目前,在中国相关状况正在得到改善,但是同性恋和艾滋病方面仍然需要对抗歧视。”张教授说。
  “中国的改革开放使我们意识到了不足,但是公众对于到底同性恋是什么样仍然缺乏足够的认知,这是因为我们国家的性教育已经落后于世界上许多国家。”
  虎子,35岁,结过婚,但是几年前他公开性向后就离开了他的妻子,并开始了一段同性伴侣关系。他的家庭对此很不高兴,“我的父母不能接受我的这个关系,在中国,作为同性恋者很不容易,尤其是在我这个年纪的人.....到目前还是有歧视。”
  虎子在网上遇到了他的伴侣,25岁的童童,在中国这是同性恋者相识的最普遍方式。
  现在有很多智能手机应用软件,包括Blued,一款由一位前公安系统官员公开性向后开发的应用软件。
  “在中国,网络对于同性恋者来说非常重要,”虎子说。“同性恋群体相对比较隐蔽,而且也没有很多相识的机会。”
  张教授说在中国通常母亲会表现得非常消极。
  “她们会认为有一个同性性取向的孩子是她们的错误,而且会觉得生出这样一个孩子,对于整个家庭来说她们是有罪的。”
  (谨此向中文翻译杨庆龙先生、校对王青先生和审定王媛媛女士致谢)


 

致青岛大学纪委书记邵彬的公开信

$
0
0
                             致青岛大学纪委书记邵彬的公开信
                            ——关于对青大附院前院长、贪腐分子苗志敏的查处
邵彬先生:您好!
  我是青岛大学医学院退休医生张北川。
  2013年以来,我国掀起了反腐风暴,一扫既往对贪腐“睁一眼,闭一眼”的陈风,广大国人为此拍手称好。
  也是2013年,我通过个人博客公开了多人举报青大附院前院长苗志敏贪腐劣行的资料。2014年我再次发表博文,并发出给您的公开信,要求查处苗志敏。但您“按兵不动”。
  2014年夏,附院老同志告诉我,附院已有两批总共近50位老同志实名签字并按手印,向国家要求查处苗志敏。我不知道您是否了解这信息,只看到您仍然相当笃定。同年中央巡视组巡视山东后,反馈意见指出山东医疗卫生领域腐败严重。各级有关部门都传达了这一反馈意见,您还是非常沉稳。
  2015年5月18日,我给青大纪委电话,询问查处苗志敏事。接电话的年轻女性说,“领导讲,知道您向中央反映过这事。但我们纪委技术手段跟不上,如不能监听等。建议您直接到执法机关反映”。对这样的答复,我的感觉是,这实在是有趣的敷衍,荒唐到了可笑地步。
  难道您不知道这种答复,会使青大职工和外界讥笑您不过是个“摆设”或“饭桶”吗?难道您不明白正直的青大职工怀疑您是两面人,从苗志敏的贪腐饭盆里分汤喝,您在有心庇护他吗?难道您不介意职工们说您是“苗家党”干部吗?难道您不担心有一天上级纪委追究您与苗志敏利益互输,向您问责吗?
  去年,附院一些老同志向我讲到苗志敏“摆平”了青大前两任书记和您,甚至完全陌生的年轻专业人员看见我和见到我的名字,也向我讲到苗志敏的贪腐。您却无动于衷。这让我为有您这种纪委书记深感羞耻!
  当然,我很理解您。我不知道您是怎么获得青大纪委书记权力的,但我知道您还年轻,处理反腐缺乏经验。我先教您头两步,教教您怎样不用什么“技术手段”就可以做点实事。
  1 苗志敏担任行政职务之前,是附院的内科内分泌医生专业。他怎么行骗,居然成了小儿科博导?
  2 附院早知道苗志敏妻子根底的老同志讲,苗妻以往的工作是在临床部送报纸打开水。苗志敏怎样运作,使其妻获得副教授职称的?
  苗志敏做这些都是公开行事。附院知道这些肮脏的人士很多,调查起来很简单。对这两件事的查处,可以初步揭开苗志敏贪腐的盖子。
  中共中央已申明2016年不仅将持续高压反腐,还会“失责必问”。希望您不要到了被问责之时,才开始明白自己的职责。近日中纪委巡视组到山东“杀回马枪”,重点之一是“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而山东省纪委一副书记被开除党籍。您可要小心啊!
  最后,我要向您致谢,像感谢苗志敏一样。苗志敏深化了我对权力与贪腐关系的认识。而您帮助我知道了在当今中国反腐的艰难,看见了中央的反腐决心如何在一所大学被抵抗和消解。不仅如此,您所代表的这种力量的存在,更提示了某些历史力量的衰微,和当今中国需要深层次体制改革的必要性,提示了自由、平等、民主、法治的伟大价值。
  很抱歉,我不知道您和苗志敏究竟什么关系,所以这封公开信的开首,只能称您为先生。
                                                         张北川
                                                      2016年3月22日


 

张北川的话

$
0
0
                                                张北川的话
  1 对所有人
  希望大家能够认真想一想核心价值观中的平等、公正和自由这几个词的伟大意义,在实践中时时想到。
  2 对同妻姐妹的呼吁
  (1)希望同妻姐妹们选择合适的时候及时走出目前的婚姻陷阱。不要过多地担心孩子,在一个父母之间不仅缺乏真诚的爱,甚至经常发生严重伤害的家庭中,孩子受到的摧残更严重。最近一位同妻走出了婚姻,多次看到妈妈受伤害的女儿(是小学生)对她说:“恭喜妈妈!”而之前,她的那么小的女儿就满怀同情地向她讲,希望她离婚。
  (2)长期生活在极端压抑的环境中,许多同妻出现抑郁症状,真切地感到自己的生命缺少意义,甚至出现强烈自杀念头,乃至自杀未遂行为。一旦发生这些情况,应该及时就医,就医时把生活真相讲出,让专家帮助自己。
  (3)早在1993年,我国就发现了已婚男同把艾滋病传播给妻子的个案。这种情况目前在全国不断发生。在个别家庭,艾滋病甚至传染给了年幼的孩子。特别希望大家在知道丈夫是男同或怀疑丈夫是男同时积极检测艾滋,保护好自己,保护好自己也是保护了自己的孩子。另外,我们一组专家(其中有中南大学的李现红博士)所做的科研发现,相当高比例的同妻患有性病,性病有时也会引起相当严重的后果。希望同妻姐妹们及时检查及时诊治性病。
  (4)李现红博士2008年开始帮助同妻,目前她正在开展同妻研究,特别希望大家积极支持科学界。同妻们参与科研表面上是有利于科学研究,真实的后果是会帮助到更多同妻。许多非常善良的同妻讲不希望有更多女孩成为同妻,这就需要大家参与科研来提供帮助了。有意参与李现红博士的科研调查的,可以直接打开这个链接进行问卷填写:
http://www.sojump.com/m/7090004.aspx;或进入“长沙研讨会”QQ群(群号:535927046),里面会有专门人员指导问卷填写和发放补助。另外,有一个“浪漫转身同妻”QQ群(群号:17466009),你若进到那里也会听到更多同妻的声音,并得到帮助。
  3 对男同朋友的呼吁
  (1)对未婚男同的话
  希望大家能正确认识自我,知道自己是正常人,喜欢同性不是错误。强调同性之爱是错误这流行说法,属落后认识。希望你们坚决抵制进入传统婚姻。我自己的老师,现年已80多岁的秦士德教授近年讲:“男同拒绝进入传统婚姻,是一种道德责任。”希望你们认真想想秦老师的说法,也想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古训。
  (2)对已婚男同的话
  我有些很好的男同朋友也在婚内。我知道很多已婚的朋友进入婚姻是身不由己,是因为亲长的强烈要求,是因为这社会的严重问题。特别希望大家能够善待妻子,选择合适的时候尽早走出婚姻,而在离异的时候尊重妻子的愿望。
  (3)关于艾滋
  目前艾滋正在男同群体中猖獗传播。我已经许多次痛心地听说熟人感染了,还有关系良好的熟人因艾滋去世。我特别希望大家更多地关心艾滋,保护好自己,保护好家庭。大家一定要知道,目前在男同社区里有一些坏人在故意传播艾滋!同时,大家务必要消除对艾滋阳性朋友的恐惧和歧视,希望大家团结起来抗击艾滋。
  4 对异性恋朋友的呼吁
  在同妻生存真相公开后,一些异性恋朋友攻击男同。这攻击是错误的。有许多男同朋友顶住各方面压力拒绝婚姻。不仅如此,大家一定要知道人们的结婚行为,某种程度上是受到社会之手操纵。希望大家和我一起认真地反对因性向与众不同而歧视同性之爱的落后现状,希望大家学会尊重和理解性向与自己不同的人们。我们都是一个大家庭的成员,尊重其他成员,就是尊重自己!
  说明:2016年4月9日,腾讯新闻中心的午间节目里播出了对同妻现象的讨论,其间插入了我的一些认识。具体见上。

 

张北川医生致耿乐先生——关于男同社交软件的信

$
0
0
                                          张北川医生致耿乐先生
                                  ——关于男同社交软件的信
  一段时间了,我注意到男同社交软件导致亚洲等地男男性行为者中艾滋蔓延加速的信息,和这类软件引发的争议。我还听说有些专家希望禁止这类软件的应用。我向一些人说过,如果要禁止这类软件,就同样应该禁止一般男女使用微信摇一摇之类社交工具;单独禁止男同社交软件涉及到歧视,有悖于平等原则;任何一种进步都伴有某种“退步”,企图用封杀的方法来否定技术进步是相当愚蠢的。
  5月中旬在青岛的一次培训班上,我讲了“移动互联时代的男男性爱”,涉及这类软件;5月下旬,在北京一次会议上,我再次讲了同一主题。之后,我在武汉与大学生们交流,有学生直接问我对这类软件的看法,我又一次回答。
  目前确有一些人由于使用这类软件轻率交友感染疾病,还有坏人在乘隙而入。该怎样分析这现象?我个人认为首先应当考虑到性向歧视破坏了男同良好交往的环境。简单地讲,如果没有主流道德和法律对传统婚姻的支持与约束,所有一般男子也都是多性伴……这就涉及了男同缺乏平等环境支持这一重大问题。其次,还应考虑到男同是男性(即生物学所谓的雄性)。几乎所有的高等动物中,雄性对于性的行为都是和雌性不一样的,人类是动物中的一种,也需要从动物学角度来看待人类,包括男同的性。还有其它一些原因,在此不一一赘述。
  只把目光聚焦于这类软件的负面后果,是性向歧视的具体表现。有必要学会换位思考。我个人认为,这类软件为生活在孤独中的人们缓解焦虑和压抑,提供了新渠道;也为心头有爱的人找到所爱,带来了更多希望。从这个角度评判这类软件,就会为它叫好。
  还是1999年,我为高层学术会议“第131次香山科学会议·遏制中国艾滋病流行策略研讨会”提供了一本文集,内有数篇我自己写的文章。我谈到反对轻率采用“性乱”之类道德贬黜词汇评判弱势群体的性,那种否定是不公平的,是“饱汉不知饿汉饥”的表现。我的文章还有以下一段话:
  关于性自由。
  许多年来性自由是不断被抨击的靶子。我们认为,来自西方的性自由价值观助长了艾滋病流行。
  近年的思考使我反对继续这种批判。
  自由是一个伟大的字眼。
  人的自由自然而然地包括了人的性的自由。
  中国人的20世纪,在性的自由方面获得了伟大的进步。至少部分或大部分地实现了恋爱自由、结婚自由、离婚自由,特别是妇女的离婚、再婚(改嫁)自由。少数同性爱者建立了同性伴侣家庭,更有个别变性欲者已经变性。这都是性自由的表达。
  人类的历史是由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发展的历史。我们不应再批判性自由。
  我们应当明确反对的是性放纵,特别是反对个人利用权力、财富的优势,对他人(通常是女性)实施性剥削、性侵害。
  应该从理论上讲明白这个问题。
  要解决对自由和平等的认识,需要长期的教育、社会舆论的改变、政策调整和法律进步,如此才能消除相关的种种负面问题,这就需要我们坚韧不拔的努力了。
  
  

 
Viewing all 155 articles
Browse latest View live